Re: [新聞] 勞工有「拒絕權」! 時代力量版《勞基法

作者: wego5566 (WEGO!)   2018-01-08 17:25:44
從法制面來看:
1.民事契約要雙方同意,不想要的當然可以拒絕, 訂這個可以幹麻?
2.雇主要解職員工,得要合乎勞基法第11條、第12條的情況,這兩條在法院都解釋的很嚴
而且雇主跟勞工在工時上談不攏,也不會構成解職事由,訂來是要....?
從實務面來看:
一般公司搞不聽話的員工誰在管勞基法的?
通常都是各種現實手段,冷凍、霸凌、刁難.....讓不聽話的員工要不乖乖服從
要不崩潰自動請辭
誰在吃飽沒事傻傻的主動資遣員工?還要付資遣費跟開立證明勒
淋這麼多天雨淋出一個理論面沒必要,現實面沒有執行可能的東西?!
還以為是什麼多創新的壯舉勒......比雞肋還不如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8-01-08 17:26:00
別這樣,人家說苦思已久耶,結果程度不過如此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8-01-08 17:27:00
修勞基惡法的是惡黨DPP..都不修不是更好
作者: fit   2018-01-08 17:28:00
不錯了,程度本來就不好,天氣冷又淋雨,還能做基本思考就很強了
作者: blues2152002 (老弱傷殘兵)   2018-01-08 17:28:00
這是時力的下下策了,不然就是通過民進黨版了
作者: zanns (苞可摸 GO)   2018-01-08 17:28:00
這次我同意你~
作者: lunarblue ( )   2018-01-08 17:29:00
苦思很久耶~~這樣打槍
作者: preisner (ppp)   2018-01-08 17:31:00
我也覺得不行, 應該用更重的罰則來換才對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8-01-08 17:34:00
雨淋太多腦子進水了怎會提這個版本給大家笑這樣還是不會通過啊 因為有勞資協商啊
作者: edge781014 (edge781014)   2018-01-08 17:35:00
民進黨通過這版本就好啦 反對的人都沒話說了XD
作者: oldchang1205 (...)   2018-01-08 17:40:00
唉 虧屎袋裡有一堆律師和法律博士 結果搞出這種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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