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情應該要持平來看這個問題
當初的新聞出來
游泳比賽在龜山區的國立體育大學綜合體育館舉行,以一億七千八百萬元打造可以拆卸、
組裝的活動式游泳池,在世大運結束後,多個縣市爭取這座游泳池;市府體育局局長夏金
興表示,行政院已核定「花落桃園」,確定留在桃園市。
多個縣市爭取
還要"行政院"核定給桃園
現在說不適合
不就兩個字
"呵呵"嗎
標準國際賽的泳池本來維護就會比較貴
使用年限就是保固十年
想要更久就得再搭蓋相關設施讓設備更好維護
你現在出來說的這些
不過就凸顯了.....桃園在搶游泳池的時候
完全不去考慮是否適合自己
先搶再說的陋習嗎
說的好像別人硬塞給你一樣
結果明明是自己當初搶著要...
※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應該要持平的看這個問題
: 桃園的要求是:適合市民使用的溫水游泳池
: 但世大運組裝池是:標準國際賽的泳池
: 所以目前有下面的問題
: 1.水深兩米的組裝池,並不適合大多數市民使用
: 2.水深越深,加溫的費用自然增加,維護費用增高
: 3.因為需增加天幕及附屬設施,費用之前估計1.1億,組裝及保固費用雖由北市支出
: 但總體建築成本其實沒便宜到。
: 4.使用年限來說,更不用比,混凝土泳池高過數倍
: 整體來看
: 這組裝式泳池不適合桃園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