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基法新法 30天竟可上班336小時

作者: hydra77 (韓森)   2017-11-26 10:08:45
大家抓緊啦!
台灣經濟要再度起飛了!
本魯試算一下,336/30=11.2
而且中午休息時間跟傍晚休息時間
並不列入工時
假設中午休息1個小時,傍晚休息0.5個小時
11.2+1+0.5=12.7小時
大家對12.7小時可能沒什麼感覺
白話一點就是
早上八點上班,晚上九點才下班
而且是「全月無休」
台灣經濟真的快起來了
感恩民進黨,讚歎民進黨!
謝謝表姐,謝謝表妹!
(勞工表示:…………?)
※ 引述《jojoboyz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獨家】《勞基法》新法終極班表曝光30天竟可上班336小時
: 3.完整新聞內文:
: 【綜合報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前天審查鬆綁7休1的《勞基法》修正草案,佔人數優勢

: 民進黨政府推《勞基法》再修法,擬鬆綁每月加班工時上限、7休1例假可挪移等,引發

: 界質疑傾向資方。日前立委質詢時曾依新法排出30天上300小時班表,被勞動部認證合

: 但稱是極端。《蘋果》進一步發現,若結合原有法令彈性工時規定,加上新法鬆綁搭配

: 會出現30天將上班高達336小時仍合法的「終極班表」。學者指,法律本應防止極端案

: 出現,政府不應用這種態度推動修法。
: 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後力推《勞基法》再修法,但修法草案多項彈性鬆綁遭疑損害勞工

: 益。《蘋果》盤點近日學者、勞團及立委指出新法可能出現的過勞班表,包括可讓勞工

: 續12天上班12小時、連續4個月加班54小時等仍合法。時力立委徐永明日前質詢時,曾

: 新法排出30天上班300小時的班表,勞動部認定並未違法但稱是「極端」。
: 《蘋果》記者進一步利用現行法令彈性最高的4周彈性工時制度,將部分空班日工時打

: 到
: 其他上班日,並挪移例假和休息日為「2周有2例」、「4周有4休」,再搭配跨越使用新

: 加班工時提高到54小時下,勞工將面臨30天內有28天需上班、且每天上班12小時仍合法

: 極端狀況。
: 勞動部官員不願正面回應此班表是否合法,但表示此班表同樣是檢視跨月中間連續上班

: 極端案例,事實上這樣排班勞工在2個月的頭和尾各可放假8天,這種極端班表企業使用

: 率不高,且其總加班時數也未達過勞認定標準。
: 4周彈性工時目前適用以服務業為主,包括餐飲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如超商、百貨等

: 等43種行業。不願具名服務業主管說,現在勞權意識高漲,排班還是會兼顧員工意願,

: 會排出這麼極端的班表。
: 勞工張小姐說,若真有這種班表「感覺一定很累」,希望修法可保障基層勞工權益,不

: 每次都讓老闆說了算。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新法會出現這樣的班表,政府就

: 盡力修法防堵,而不是全推給「極端案例」,這樣無法說服民眾接受。
: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助理教授邱羽凡說,勞動力不能儲存,不是先休息比較多天,接

: 來就能一口氣工作更長的時間,勞工只要發生一次過勞,健康就永遠救不回來。她說,

: 律應是最低標準,如果法律不能防止極端案例,「那還要法律做什麼?」
: (唐鎮宇、陳嘉恩/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71125/1248010/
: 5.備註:
: 老闆以後想開除員工又不想付資遣費怎麼辦?
: 幫他排這個合法班表讓他自己離職就好。
: 刀叉吃人肉,真得hen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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