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法官認定同意責任制沒異議 76萬加班費飛了

作者: q76211635 (千手櫻吹雪)   2017-11-06 08:27:10
法官認定同意責任制沒異議 76萬加班費飛了
2017-11-06 00:2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某成衣有限公司李姓包裝組長,去年離職後,認為每天都要加班
3小時,公司卻沒給加班費,薪資永遠都是4萬元,提訴給付加班費;新北地院法官則認為,
李女坦言受僱時就知道是「責任制」,沒有加班費,且李女薪資也沒違反勞動基準法等規定
,判李女敗訴。
李女提訴指出,她從99年起進入成衣公司上班,擔任包裝組長,每月薪資4萬元,兩年後,
每週約有2至3天必須加班3小時,公司卻沒給加班費,不僅如此,有時她週六、日也必須上
班,照樣沒有加班費。
成衣公司則指出,李女利用職務之便,讓非公司員工進入工廠使用設備,造成公司損害,才
會自動離職,並非任意解雇,且工廠每月生產作業及產量受當月服飾訂單需求多寡影響,有
淡季、旺季之分,淡季時訂數單量少,李女可配合訂單數量自由安排休假時間。
成衣公司還指出,李女已任職將近6年,期間均未表示異議,可見她同意雙方的約定,且李
女每月薪資4萬元,沒有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
法官依據最高法院判決、高等法院法律座談會等見解認定,勞工應獲得薪資報酬,除不得低
於基本工資標準,及違反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權益本旨外,原則上得由勞雇雙方就不同工作
性質,另行約定公平合理待遇結構計算方式,勞雇雙方應受勞動契約拘束。
法官調查,李女坦言在她進入公司時,就已被告知採責任制,沒有算加班費,她任職6年期
間均未表示異議,且即使於旺季時期,雙方約定的薪資4萬元,也顯高於依法定基本工資計
算,含平日及例假日加班在內的薪資總額,判李女敗訴。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44358
作者: lolic (lolic)   2016-11-06 08:27:00
所以責任制合法囉
作者: pp9960   2017-11-06 08:28:00
有這種法官
作者: lolic (lolic)   2017-11-06 08:28:00
不爽不要做?
作者: QBey (Q貝)   2017-11-06 08:28:00
恐龍法官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7-11-06 08:28:00
(偽)勞動部:是勞工自己愛加班
作者: knives   2017-11-06 08:28:00
以後責任制都不用給加班費了
作者: saishing (saishing)   2017-11-06 08:28:00
責任萬歲
作者: sh26225399 (caffery)   2017-11-06 08:28:00
呵呵 幹 勞基法
作者: SilentBob (阿區~)   2017-11-06 08:28:00
民進黨執政 勞工上吊燒炭有保證
作者: GrandTOTORO (叫我史特龍)   2017-11-06 08:28:00
四萬很多了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7-11-06 08:28:00
高雄不意外阿
作者: GrandTOTORO (叫我史特龍)   2017-11-06 08:29:00
kerker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7-11-06 08:29:00
責任制+開放加班上限+開放連續上班12天 爽歪歪
作者: snsdakb48 (ShiEr)   2017-11-06 08:29:00
膃腥
作者: galleon2000 (加利恩帆船)   2017-11-06 08:29:00
慣老闆表示欣慰
作者: mioaria   2017-11-06 08:29:00
哇靠 法官是不是被下命令了啊 居然這樣也行
作者: answermangtr (你今天抓了嘛)   2017-11-06 08:29:00
作者: djcc   2017-11-06 08:29:00
勞動部強調:修法是因為很多勞工自己想加班 YA!!!!
作者: squeakywheel   2017-11-06 08:30:00
有這種政府 當然有這種法官 讚
作者: mioaria   2017-11-06 08:30:00
以後沒有加班費啦,勞工們做到死吧
作者: zzro   2017-11-06 08:30:00
霜 以後合約上都寫責任制
作者: cloudgoogle (漫步在雲端)   2017-11-06 08:30:00
笑死人 資方保護法
作者: BOSSHUN (精銳小山豬)   2017-11-06 08:30:00
責任制不是有規定職種?產線技術員有包含在內??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7-11-06 08:31:00
呵呵 看了全文 資方走狗活該
作者: wind7065 (夜明砂)   2017-11-06 08:31:00
幫老闆換車蓋房的責任還沒完成 不能下班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7-11-06 08:31:00
DPP執政完全沒在怕。霸氣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7-11-06 08:31:00
法律規定成這樣,當然找立法委員,怎麼找法官?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7-11-06 08:31:00
責任制本身就違法了
作者: mirza (張良)   2017-11-06 08:32:00
這企業有問題,李女也有問題,沒替自己爭取,法官也有問題.
作者: purue (purue)   2017-11-06 08:32:00
通通抓去燉雞精
作者: BOSSHUN (精銳小山豬)   2017-11-06 08:32:00
還是這判定意味著私人勞動契約定位優先於勞基法?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11-06 08:32:00
貼近85%民意的判決
作者: kngs555 (kngs555)   2017-11-06 08:33:00
現在早就是私人契約凌駕勞基法之上了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7-11-06 08:33:00
一堆資方走狗 看好,李女就是你們的下場
作者: ji394xu3 (薩埵十二惡皆空)   2017-11-06 08:33:00
看到"責任制"就想吐槽,資方老闆的萬惡武器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11-06 08:33:00
政府都說不想當公雞了
作者: LoveIvy (妖夢)   2017-11-06 08:34:00
一直都是私人契約凌駕勞基法 不爽可以不要做你簽了約等於同意他這麼做 這次勞基法等於放寬了這個約
作者: SuperUp (( ̄▽ ̄#)﹏﹏)   2017-11-06 08:34:00
福利就優於勞基法丫 不爽不要幹
作者: LoveIvy (妖夢)   2017-11-06 08:35:00
以後大家都是連上12天班 每天都要加班3小時經濟要起飛了!!抓穩了!!!
作者: iceroy (低調低調低調)   2017-11-06 08:35:00
哈哈,資進黨帶領下~勞工做到死囉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7-11-06 08:37:00
責任制員工要報備的 這法官不懂法?!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7-11-06 08:37:00
總統說了,這種事情要自己跟老闆講你沒講就是同意啊
作者: zxzzzzzzzzzz (小拓)   2017-11-06 08:39:00
法官跟慣老板是好朋友啊
作者: qazwsx176 (很重要嗎)   2017-11-06 08:40:00
真不愧是DPP心頭最軟的一塊,好棒棒
作者: Gamelop (GameLOP only )   2017-11-06 08:41:00
不是應該先看有沒適用責任制嗎?
作者: nqj (黑貓)   2017-11-06 08:42:00
吱進黨德政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7-11-06 08:48:00
責任制不是有行業別限制? 法匠們要不要出來說明一下?
作者: King510 (丁)   2017-11-06 08:48:00
原來加班費計算基準用基本工資算算,不是用約定薪資?呵
作者: za2205 (給我一杯藍山)   2017-11-06 08:49:00
是這女的問題比較大好嗎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7-11-06 08:56:00
沒辦法,勞工不團結怎麼對抗修法
作者: f124 (....)   2017-11-06 08:57:00
挖 同意就行了 法官好棒阿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11-06 09:02:00
責任制 有包含OP? 真不愧是鬼島法官, 真的不意外.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7-11-06 09:02:00
作者: threecave (狡兔有三窟)   2017-11-06 09:07:00
文組就是智障,幹到多高職位都一樣。責任制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7-11-06 09:08:00
這太誇張了吧.....
作者: threecave (狡兔有三窟)   2017-11-06 09:08:00
重點是沒有一定時間上下班,所以不打卡看文中沒強調上班時間固定否,所以應該就是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這當然不算責任制
作者: Sioli (客人)   2017-11-06 09:14:00
法官判錯為什麼沒有刑責跟任何處罰阿
作者: BigBananaBoy (大香蕉底迪)   2017-11-06 09:14:00
作者: s10910chris   2017-11-06 09:15:00
台灣三大亂源 法律 政治 財經
作者: threecave (狡兔有三窟)   2017-11-06 09:15:00
文組永遠沒在管邏輯,更不要說是非比例原則等
作者: crazydj (萍水相逢~..~)   2017-11-06 09:16:00
爽啦我們黨庫下次選舉政治獻金一定破佰億~
作者: imsphzzz (大法師)   2017-11-06 09:26:00
做6年沒有意見,要離職再吵zzz關法官屁事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11-06 09:36:00
私人契約不能大於勞基法. 這法官根本有問題.
作者: www115ui8 (......)   2017-11-06 09:40:00
民事法院就契約至上
作者: winlintw (winlintw)   2017-11-06 09:47:00
法官..ㄏㄏ
作者: ww1234528 (ORION)   2017-11-06 09:48:00
沒判錯啊= = 不爽去找立委好嗎 關法官屁事
作者: monkeyboy234 (猴子)   2017-11-06 09:52:00
說私人契約不能凌駕勞基法的說說他違反勞基法哪條吧勞基法有問題去找立委,噴法官有事嗎
作者: boardsee ( bobby)   2017-11-06 09:56:00
所以責任制不用加班費....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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