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鞭刑」逾2萬人附議 親歷者:比慘還難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7-11-05 00:40:53
※ 引述《todao (心裡有數)》之銘言:
: 酒駕一定要鞭,事實已經證明現有制度無法阻止酒駕歪風,不鞭不行,沒辦法了。
: 人命關天,用鞭打酒駕犯換來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很值得。
: 不但要鞭,而且要從有頭有臉的知名酒駕犯先鞭,讓潛在酒駕犯知道不是開玩笑的,無論
: 身分階級只要敢酒駕就鞭。
: 不過這種法律不會通過,因為台灣有一群人認為酒駕犯的身體比用路人的生命更重要,就
: 是這樣。
這個論點荒謬至極
就連低酒駕國家照樣有酒駕肇事的案例發生 無法等於零
本寶寶有個可以無限趨近於零的做法
就是廢掉所有自用小客車
只准各式貨運及客運在路上通行
沒錢的人坐公車 有錢的人坐計程車
所有客運貨運車輛必須保管在指定停車場
司機要領車時必須先通過酒測 測過的才准領車
沒測過的直接以預謀殺人移送法辦
啊?你說廢除自用小客車對社會大眾很不方便?
跟酒駕出人命相比,哪個重要???
作者: GJman (好人好事代表)   2017-11-05 00:41:00
預謀殺人 關鍵報告嗎
作者: odahawk (羊皮狼)   2017-11-05 00:42:00
乾脆禁酒阿
作者: dferww55   2017-11-05 00:43:00
由於你的提案不可能通過,所以可能是大眾方便重要一點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7-11-05 00:43:00
還聽過抽大麻開車很危險,所以要禁大麻一樣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7-11-05 00:45:00
原來生命只是統計數字?我一直以為能救一個算一個。我錯了,確實鞭刑不可能讓酒駕歸零,即使能救更多人。等下補綠。
作者: brian207 (bd)   2017-11-05 00:49:00
有這麼多資源的政府 真要救人還是好好弄個方法吧~XD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7-11-05 00:53:00
這篇讓我想到「有死刑還是無法阻止殺人所以該廢死」這種論點。確實,所以我們應該直接廢除刑罰,因為所有的刑罰都無法阻止各種犯罪發生。
作者: LastDinosaur (LastDino)   2017-11-05 00:54:00
新加坡鞭刑 犯罪率還是大於台灣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7-11-05 00:56:00
所以新加坡若廢鞭刑犯罪率就會等於或低於台灣嗎?越來越有趣的邏輯出現了。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7-11-05 00:58:00
新加坡犯罪率大於台灣???
作者: brian207 (bd)   2017-11-05 00:58:00
開始有興趣的話現在網路查資料蠻方便的~這裡不好等答案
作者: LastDinosaur (LastDino)   2017-11-05 01:01:00
https://i.imgur.com/fstLNer.jpg 台灣第三新加坡第八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7-11-05 01:24:00
孩子 ,你給的資料叫座城市排名上面是寫各大城市台北第三,不是台灣第三我猜你那個資料來源是2017numbeo的統計現在我給你2016同一個網站的「國家」排名https://i.imgur.com/ySDHs19.jpg越下面的國家越安全2017最新的犯罪指數,最低的還是新加坡https://i.imgur.com/DGegELw.jpg
作者: medlife0830 (allen game)   2017-11-05 01:38:00
又是這文組發文 呵呵書念不通又要講廢死了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7-11-05 01:39:00
不要賣酒啊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7-11-05 01:50:00
我後面沒有在跟你討論你的論點啊,只是查資料跟推文討論哪國犯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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