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去年9月撞死我朋友的人為啥還能用PTT?

作者: iamflash (荻原子荻)   2017-10-16 14:42:25
※ 引述《nerudaliu (Chairborne Ranger)》之銘言:
: ※ 引述《skyoun (skyoun)》之銘言:
: : ※ 引述《tonhy55555 (tonhy55555)》之銘言:
: : : 其實也不算是我朋友
: : : 是我朋友的朋友
以上恕刪
: 【裁判字號】 106,審交易,288
: 【裁判日期】 1060728
: 【裁判案由】 過失致死
: 判決書
: https://goo.gl/nyL6eT
: 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 被告於犯後雖坦認犯行,惟迄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失等一切情狀,
: 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資懲儆。
: 可能還在等去監獄報到吧?
本魯看了一眼判決書
總之過失致死是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來刑責就不高
然後法官認為這個女性
她大學畢業有工作又未婚
所以...呵呵
不過因為她還沒跟對方家屬談好價格
所以現在判有期10個月
我想只要該給對方家屬的錢給了
緩刑也不是夢想
剩下就是民事和解的部份了
對了本魯宅之前聽醫院的講過
撞死一個人的公定價是500w
不過這個可能不用賠這麼多
因為一個是老人一個是學生
這兩種都是沒人權的角色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10-16 14:44:00
撞到醫生工程師賠得比較多
作者: ZeeX (吸嗑溼)   2017-10-16 14:46:00
這裡是歹丸 洗洗睡吧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10-16 14:53:00
撞到律師最慘吧 上次那個打律師的引起律師界發聲明公憤
作者: qb110425 (qb425110)   2017-10-16 15:05:00
我堂哥,被酒駕撞死,對方也才賠80幾萬金額真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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