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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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奇聞 買賣陸股 竟算境內所得?!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10月15日 04:10 工商時報 黃鳳丹/台北報導
投資陸股工具是市場當紅商品,但主管機關不僅層層設限還掩耳盜鈴,業者透露「看複委
託絕對金額就知道,怎麼可能那麼少」,因為複委託全世界任何一地都算境外所得,唯獨
複委託大陸市場算在「境內所得」,堪稱世界奇聞。
財富管理業者指出,國人透過複委託買賣陸股,獲利屬財產交易所得,要併入台灣綜所稅
課稅,也就是俗稱的「證所稅」,算在「境內所得」,目前最高還要課徵45%;像2014年
滬港通上路時,國人興致勃勃時,財政部就拿出這招「提醒」大家,實在世界奇聞。
他說,此「惡法」至今仍存,「因為主管機關只擔心滬港通、深港通、MSCI納入A股等會
有資金排擠效應」,實際上這是倒果為因,而且這是跟全球資本市場間的競爭,不應該用
偷吃步的方式,反而讓投資人承擔更高成本。
業者提醒:「投資人為什麼平白無故多繳稅?而且買陸股也不保證獲利,虧損誰來貼?」
而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辦法的就直接到海外設帳戶,資金繞道,逼走這些投資人的
錢,讓證券業者賺不到錢是小事,最根本的是「錢就再也回不來了」,「他在海外賺錢,
接著就會從事更多海外投資。」
(工商時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1015000032-260202
5.備註:
中時系的報導耶 主管機關堅守一個中國也不行喔 分裂國土喔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