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檢察官上訴太陽花學運 林飛帆:不要複製

作者: leegordon (人性本善)   2017-09-07 17:30:03
聯合報
檢察官上訴太陽花學運 林飛帆:不要複製香港經驗
2014年因反服貿而起的「太陽花學運」占領立法院24天,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
黃國昌等22要角,但台北地院判無罪,還認為他們符合「公民不服從」要件。檢方上訴,
高等法院今續行準備程序,傳林飛帆、陳為廷、魏揚3人出庭。林飛帆表示,很遺憾檢察
官上訴,「浪費司法資源」,並叮囑法官「不要複製香港經驗」。
林飛帆表示,香港這幾年的司法制度非常、非常差,很多朋友都被抓去關(指黃之鋒、羅
冠聰及周永康等人),而台灣的民主體制與司法制度是慢慢在成長的,希望台灣提供給國
際社會的另外一種模式。林說,太陽花學運一審的判決讓國際高度肯定,讓各國知道「公
民不服從權」在台灣的進展,還有很多學者想知道台灣的法院為何做出這樣的判決,很遺
憾檢方還是上訴,希望二審法官斟酌台灣到底要提供國際社會什麼樣的印象。
林飛帆被控煽惑犯罪、妨害公務。他在2014年3月18日晚上9點多,帶領十餘名民眾從立法
院青島東路側門附近翻牆進入內,林在議場北門川堂台階上,揮手喊「後面的人進來,後
面的人進來」;中正第一分局員警董晉廷、謝裕鎧想將林飛帆架離,均跌倒在地。林飛帆
向現場民眾表示「要用我們的行動方式,要年輕人進到議場裡面,這是我們的民主殿堂」

「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成員魏揚、陳為廷等人原本是想在景福門懸掛抗議布條,但黃國昌
認為這樣的抗議效果有限,後來決定號召民眾侵入立法院抗議。魏、陳被控煽惑犯罪。
陳為廷表示,「煽惑」是威權時代的概念,318參與者是基於自己的意志。魏揚說,煽惑
罪箝制言論自由,他們的行動是要阻止國家機器犯罪,因為政府沒有妥善的對話,他們要
阻止國家對人民的傷害、抵抗這樣的事情。
律師羅婉婷辯護稱,案發當天的民眾都是自發的關心國事,被告只是在呼籲人民關注公共
議題、維護憲政秩序,且立法院並非人民的住所,且時任院長的王金平並未提告,被告的
行為構成阻卻違法事由。律師任君逸也認為檢方指稱「脅迫員警」的樣態究竟是什麼?若
不能說明,只是「空白上訴」。
法官詢問被告與律師,煽惑犯罪是即成犯,而目前被告們論述公民不服從與抵抗權,現在
要釐清的是煽惑成不成立?
律師尤伯祥表示,有人主張煽惑罪是違憲的,且與教唆罪常分不清楚,若對人民的言論自
由過度限制,以法令多如牛毛的狀況來看,會不會構成講一句話就違法?他認為要看的應
是違法性構成要件。羅婉婷說,刑法煽惑犯罪條文應看做「煽惑」、「他人犯罪」,話講
出去收不回來,但如果進入立法院不是犯罪的行為,就不構成侵入住居罪。
公訴檢察官張介欽表示,本案應聚焦的是占領立法院這個行為,立法院若是人人都能進入
,何須翻牆爬進去?他聽了被告與律師們的辯詞,感慨「受教很多,謝謝各位」。張原是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今調任高檢署後旋即蒞庭。
法官也詢問立院被占領了24天,期間也有物品遭毀損,占領行動是否為必要性行為、符合
最小侵害原則?尤伯祥主張,如果服貿協議通過,對台灣的影響才巨大,24天其實不算什
麼,這行動是在「挽救台灣民主憲政」。
http://0rz.tw/JdJAs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09-07 17:30:00
會怕齁
作者: Vemperor (V哥)   2016-09-07 17:30:00
會怕喔?
作者: highyes (pat)   2016-09-07 17:30:00
收割力量也會怕
作者: steve91240 (steve91240)   2016-09-07 17:30:00
吃餅 幹零錢 亂拉屎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6-09-07 17:30:00
就有一群白癡在那幻想反服貿沒有官司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6-09-07 17:30:00
噗 你說了算
作者: cp109 (cp109)   2016-09-07 17:30:00
...
作者: yauaia (低調........)   2017-09-07 17:31:00
您誰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7-09-07 17:31:00
公民不服從概念太新.上訴聽聽高院意見比較合理
作者: sheepxo ((羊臣又))   2017-09-07 17:32:00
干香港何關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9-07 17:32:00
老實說光是立法院是公共空間 就很難有佔領罪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7-09-07 17:32:00
覺青滾一邊去吃西瓜拉
作者: cp109 (cp109)   2017-09-07 17:32:00
一群想紅的人 竟然說是為了免救台灣民主XD
作者: iBirdy (潮鳥)   2017-09-07 17:32:00
前幾樓還沒下班喔? 加班費有拿到嗎?
作者: taiwan1789   2017-09-07 17:32:00
誰叫你要說西瓜
作者: LogABCD ( 心寒)   2017-09-07 17:32:00
敢做不敢當
作者: f123 (伏客么兩参)   2017-09-07 17:33:00
法律在那裡,不爽修法啊,違法就違法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9-07 17:33:00
如果太陽花判刑 立委佔領主席台好幾天要不要判刑?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7-09-07 17:33:00
結果都一堆9.2在悲憤XD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9-07 17:34:00
重點就是沒有這條法律啊 違法在哪強佔公署罪 早就廢了
作者: KobeEatShit (劉德鴻)   2017-09-07 17:35:00
ㄏㄏ 會怕喔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7-09-07 17:35:00
台灣法律沒有「公民不服從」的阻卻違法事由阿 法官違法?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7-09-07 17:35:00
屎蛆現在又喊違法就違法,初審無罪悲憤的跟什麼一樣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7-09-07 17:35:00
他怕跟老婆去不了英國讀書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9-07 17:36:00
至於侵入民宅? 立法院又不是民宅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7-09-07 17:36:00
樓上內行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7-09-07 17:36:00
現在拚起訴他能出國當小英學弟嗎
作者: MEVIUS (七星)   2017-09-07 17:36:00
替代役
作者: s2678132 (LONG)   2017-09-07 17:36:00
幹你媽的會怕喔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7-09-07 17:37:00
他去英國就是有錢洗學歷罷了回台後繼續搞政治覺青不意外
作者: papawalk (~自由之翼~)   2017-09-07 17:38:00
立法院還可接受,衝行政院的就不可取
作者: slimak (shady)   2017-09-07 17:38:00
他被關出來 就是英雄了
作者: han050393 (判官)   2017-09-07 17:39:00
怕了厚?不是很暢邱?
作者: LinDan (林丹)   2017-09-07 17:39:00
幹 蔡上台 現在怎麼不衝了
作者: lapetos (latt)   2017-09-07 17:40:00
9.2會來噓
作者: drigo   2017-09-07 17:40:00
趕快逃去倫敦呀,記得尋求英國政府政治庇護,當個英國人
作者: mark130121 (mark)   2017-09-07 17:46:00
9.2真智障,不然去到法院要乖乖認罪嗎?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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