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476字還原私照】王心凌控姚元浩 

作者: Orzer (按☯KMT)   2017-08-10 15:42:08
【1476字還原私照】王心凌控姚元浩 「荒謬又醜惡」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810/1179190
(新增姚元浩回應)
王心凌和姚元浩這對舊情人,因女方內褲私密床照外流而撕破臉,「拍照者」姚元浩8日
赴警局對「散布者」提告《刑法》第318條「妨害祕密罪」,並在臉書對王心凌喊話「麻
煩妳一定要提告,才能還我的清白…找出這個鬼」,王心凌今在臉書貼出1476字長文,指
摘因姚元浩而起的整件事情「荒謬又醜惡」。
她訴說這些日子的心路歷程,也道盡對姚元浩的失望,但仍狠不下心告他,直指那句「麻
煩妳一定要提告」可笑又可憐,「我不需要報案,因為照片的拍攝者是誰,大家都知道了
,不用藉由報案去抓人,當初沒報案,現在更不用」。她現在決定是:「我希望看到這個
人,誠意地去解決這件事情。不論他報警他提告他把所有曾經置換的手機找回或電腦或雲
端翻遍。他,終究要給我也給媒體一個正式的交代。」她對姚元浩有4個不解:「當初說
刪除的照片,為什麼會流落在網路上?事發之後承認了照片是他拍的,但就繼續無關痛癢
的不再理會?一聲道歉為什麼那麼難?正常男人在承認了是自己所做的事情之後,下一個
動作不是應該告訴我,他要怎麼善後,才叫做承擔嗎?」她否認炒作演唱會的陰謀論,「
可笑的是我的巡迴演唱會根本不在台灣,況且到底有誰會因為這樣的新聞而想要去買演唱
會的票?我為什麼要用這麼爛的方式炒新聞」?並強調看不出自己可以從哪裡獲利。眼見
姚元浩去警局提告,她願意再給他一次證明自己的機會,「一切,就讓姚先生去從法律途
徑找出真相吧。如果他真心有想的話」,而她不會針對此事再做任何說明。對於王心凌今
午這篇千字告白,姚元浩公司表示:「一切交給律師處理,不再回應。」(吳惠菁、趙大
智/綜合報導)
王心凌臉書全文:七月二十五號,我心中始終存在的一顆未爆彈,終於爆發。
從當初知道有這張照片,以為被刪除,到一年多前在網路上出現,一直到照片被人寄去報
社,事情爆發。
我不解,當初說刪除的照片,為什麼會流落在網路上?
我不解,事發之後承認了照片是他拍的,但就繼續無關痛癢的不再理會,沒有任何表示。
我不解,即便當初兩人曾經討論,當事情被媒體報導引起大眾討論之後,一聲道歉為什麼
那麼難?
我不解,正常男人在承認了是自己所做的事情之後,下一個動作不是應該告訴我,他要怎
麼善後,才叫做承擔嗎?
3天之後,我獲得了一個要我『一起面對』的道歉;15天之後,我獲得了『拜託我告他』
的聲明。
有人說,我看過照片。
我的確看過,但是在事情發生之後。
有人說,那照片沒甚麼何必小題大作。
我雖然是公眾人物但不代表我的私領域,可以在未經我本人同意下被公開。
有人說,看不出臉的照片為何要自己對號入座承認。
我知道,這件事我不面對,就永遠不會放過我。
有人說,我是為了演唱會在炒新聞。
可笑的是我的巡迴演唱會根本不在台灣,況且到底有誰會因為這樣的新聞而想要去買演唱
會的票?我為什麼要用這麼爛的方式炒新聞?(這麼荒唐無腦的推論,卻被網友們當成自
己的洞見,大肆抨擊我和我的公司)
有人說,我是最大的獲利者。
我一點也看不出,這樣的事情可以從哪裡獲利?
這整件事情都荒謬又醜惡。
該道歉的不道歉,該解決的不解決,不該出現的雜音不斷被放大,甚至開始泯滅良心的說
謊。
這件事情一發生,該報警的時候我沒報警,因為報了警,要查的人第一個就是拍攝者,也
就是說他會一人承擔的姚元浩先生。
這件事情,應該要告的時候,我沒告,因為我始終無法狠下心對一個曾經在一起過的人提
起訴訟,不論是分手前或是分手後。
我一直在等著一個道歉和到底要怎麼承擔的具體行動。
媒體新聞曝光十五天之後,終於,我看到了報警和提告的動作。
姚先生前往刑事局報案並提告,希望藉此揪出散布照片的真兇。他明明早就可以去做的事
情,卻任由輿論吵翻、網友罵遍,最後才願意去面對處理。
但終於,有一件事情我獲得了應有的對待。
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遲來的正義,起碼,該承擔的人終於有了第一步的動作。
而這一切本該在15天前,就由當初肇事者去收拾殘局的。
這一切不該在媒體輿論延燒15天之後,對雙方都造成無可抹滅的傷害之後,才開始找尋真
相。
我始終認為,現在我不需要報案,因為照片的拍攝者是誰,大家都知道了,不用藉由報案
去抓人,當初沒報案,現在更不用。
『麻煩妳一定要提告』現在看來是多麼可笑又可憐。
我的律師告訴我,我可以告一個人,就是承認照片的拍攝者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8-10 15:43:00
滾啦
作者: Dcwei (野心家)   2017-08-10 15:43:00
幹 沒露點的普通照片是要炒作多久啦 操他媽的王跟姚
作者: slayerjames (slayerjames)   2017-08-10 15:43:00
讚ㄛ
作者: lml99 ( )   2017-08-10 15:43:00
無聊
作者: gunfighter (B51)   2017-08-10 15:44:00
ZZZzzzz... 要炒新聞 麻煩也把長輩請出來 內褲算啥
作者: GivePower (給力)   2017-08-10 15:44:00
過氣藝人
作者: hahaccu (靠臉吃飯的小魯)   2017-08-10 15:44:00
為什麼要算幾個字,意義何在
作者: chinhan1216 (下巴翰)   2017-08-10 15:45:00
王心凌 要炒作要外流3點全露的 毛毛記得別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