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將無國籍孩童拿來當人肉便器,有法可罰嗎?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8-04 19:15:53
目前這些孩子可以藉由否定親權,法院可把監護權派給當地地方政府。
假設發現有疑似受遺棄之非本國孩童,可以先帶孩子去警察局報案。
當孩子進入棄嬰通報流程後,市政府社會局會啟動協尋生母的流程。
大約半年到一年的過程,若生母都不願出面、無法聯繫或是經確認放棄孩童。
這時候孩童就可以經由法院否定親權,監護權會轉給當地地方政府首長
之後當地社會局可以位孩子申請臨時居留,之後歸化為台灣國籍。
其中確認放棄比較麻煩,因為牽涉他國法規,媽媽簽署文件會跑比較久。
如果是找不到生母就比較簡單,就是一般棄養,不確定生母,直接認定為台灣藉。
之後就依據一般收出養與安置程序,如果幸運就可以配對成功完成收出養。
不過很多時候都是去國外,因為台灣沒啥人想收養。
希望之後開放同性伴侶收養後,這些孩子可以有更多比例進行完成出養。
多數兒少機構的資源,只能做到吃得飽餓不死,但他們教育跟人生的規劃都很缺乏。
※ 引述《trousersnake (我的靈魂是誰)》之銘言:
: 本魯聽說台灣目前常有印尼籍或菲律賓籍女子生下父不詳的
: 孩子之後落跑回自己國家或下落不明
: 讓這些父不詳 母親也不是台灣人的孩童 在台灣成為無國籍的透明人
: 他們無法享有台灣的健保權 義務教育權 選舉權
: 即使被殺死也不用去戶政辦死亡登記
: 這是不是表示 買這些無國籍孩童來當自己的親密伴侶
: 幫這些男童、女童穿女僕裝,頸部套上口球,天天無套中出其實是可行的?
: 反正他們沒有父母 沒有台灣的國籍 沒有外國的國籍 沒有一切的權利
: 他們什麼都不是
: 無論對他們作了什麼,邏輯上應該都無法可罰吧?
: 有卦嗎?
作者: yasz (YASZ)   2017-08-04 19:16:00
赤裸武器?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8-04 19:21:00
你是說兒福機構做得差 連x精都不如?為了挺同也真是呵呵這種說法就是異性戀原罪論 還有 你怎麼看待單親家庭小孩真使人好奇 呵呵大概沒聽過單身收養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