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愛滋權促會

作者: oaoa0123 (ball ^ω^ ice)   2017-07-19 00:50:08
我覺得很莫名其妙的是
愛滋權促會、女權甲甲覺青很喜歡說
醫生、救護人員要把所有人都當作有小感冒
但現實就是不可能這樣做
怎麼可能每次救護人員都穿全套防護衣去急救?
到了人都死光了
愛滋病確實告知才是最合理的作法
比較誇張的還會叫你去吃預防性投藥
連雞尾酒療法會有很大的副作用都不知道嗎
真的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7-19 00:51:00
就自私阿
作者: XXXXSHIT (給我八千元 我給你五顆星)   2017-07-19 01:00:00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甲甲了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7-19 01:00:00
那怎麼可能每次病患裡 一個感染者都沒有? 會有人雖感染了但因為沒去篩檢而不自知, 醫生也把他當非感染者對待啦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7-19 01:04:00
不能用自己盛行率高的經驗推估一般情況啊 其實整體盛行率蠻低der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7-19 01:09:00
台灣推估hiv確診感染者只有75%, 即25%的人感染了卻不自知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7-07-19 01:09:00
沒有互利的概念 + 活在自己幻想的泡泡裡。我再向男同志呼籲一次: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7-07-19 01:10:00
利己未必利他,但利他最終必然利己。你們到底聽不聽得進去我所說的「互利」啊?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7-19 01:10:00
他也自以為是非感染者,目前台灣推估已感染者約25%不自知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7-07-19 01:12:00
所以「已知的75%感染者」,不就更應該要告知自己的身體
作者: freetofree (無)   2017-07-19 01:12:00
台灣這十年因醫療行為而感染的醫生是0個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7-19 01:13:00
你們千防萬防 已去篩檢、已自知感染身份的人,但是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7-07-19 01:13:00
現實因為要考量效率,就好像不可能每個送進急診的人,
作者: drigo   2017-07-19 01:13:00
愛滋權促會才可笑, 上次在吵要不要主動告知醫護消防是否為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7-19 01:13:00
你沒辦法知道現在的情況是因為sop夠完美,還是因為
作者: drigo   2017-07-19 01:14:00
感染者, 他們還拿出數據, 說近十年才300人醫護因為曝露愛滋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7-07-19 01:14:00
那樣急診室會塞車的。能做到盡善盡美,誰不想啊?但現實就是要有取捨啊。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7-19 01:14:00
盛行率夠低,因而sop的漏洞沒被觀測到
作者: drigo   2017-07-19 01:15:00
到感染者必須服藥 這機率還不高?
作者: freetofree (無)   2017-07-19 01:15:00
雖然Sop不夠十全十美 但也使得十年來0個醫生被感染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7-07-19 01:15:00
醫生與病人增加的時間成本呢?醫療耗材的成本呢?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7-19 01:15:00
請問對於 沒去篩檢 不知自己已感染的人,您們要怎麼防?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7-07-19 01:16:00
今天只是要求感染者「告知」而已(個人是認為要健保卡註記)。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7-19 01:16:00
你現在要提出新策略 就要有實證證實不遜於現在成果啊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7-07-19 01:17:00
凡事都要有取捨,我不覺得最先進的國家也有辦法防得了
作者: freetofree (無)   2017-07-19 01:17:00
現在Sop十年來0個醫生被感染,要嘛你提一個更好的sop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7-19 01:18:00
它們是要改變現況耶,舉證責任在它們啊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7-07-19 01:18:00
管你性向是什麼,都重罰。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7-19 01:18:00
75%(已自知感染者):25%(感染了卻不自知)
作者: freetofree (無)   2017-07-19 01:19:00
不然吵這個很無聊,看數據說話 不要只會情緒性發言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7-19 01:19:00
現疾管署已知感染者是34514人,表感染卻不自知者約 1萬人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7-07-19 01:19:00
然後,在想辦法補足25%這部分的作法時,難道不能同時要求75%的已確認感染者主動告知或健保卡註記嗎?這兩者又不衝突,幹嘛一直用不知自己感染的人來救援?已確認的人,我們當然是希望他們能夠好好服藥,然後就醫時能確認他們的完整身體資訊,這樣對醫生看診也能在自我防護的前提之下給予最適合該感染者的治療方式啊。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7-19 01:25:00
2點回應,1哪個更嚴重? 是有服藥控制的感染者, 還是感染卻不自知體內病毒沒有藥物控制。 哪個血中病毒數量更多?只看見 已知感染者 不是 抓小放大?
作者: freetofree (無)   2017-07-19 01:28:00
服藥控制的感染者病毒量在50以下幾乎不具感染能力要預防的是尚未檢驗出陽性就醫的人 而不是已服藥病患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7-19 01:30:00
2感染者就醫告知策略 也許是希望能預設 病患都是非感染者若遇到病患告知才特別當作感染者來處理.這樣不會有問題嗎
作者: freetofree (無)   2017-07-19 01:31:00
註記已服藥控制病毒量的病患 看不出有什麼大意義目前SOP就已經控制很好 10年都沒有醫生被感染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7-19 01:32:00
那1萬名感染卻不自知的, 竟也被預設成非感染者來處理!!!
作者: dslite (呼呼)   2017-07-19 01:36:00
為什麼不去死一死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7-19 01:41:00
你拿數據算就知道 15%是知道病情但控制未達標準的隱匿就是變成25%+15%用一般方式防護更正 代成目標數據 是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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