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oBike亂象 柯P:科技走在法律前面

作者: hahaha0204 (哈哈哈)   2017-07-11 14:42:34
oBike亂象 柯P:科技走在法律前面
中時
oBike主打「隨地借、隨地還」攻占台灣市場,但不時傳出占用機車停車格、環境髒亂等
問題,引發民怨。新北市府領先全台公告oBike在11個人口稠密區、全市的大眾運輸車站
周邊禁停,祭出鐵腕強制取締拖吊;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不管obike還是youbike,北市
府都把他視為是公共運輸一部分,會盡快有一個管理辦法。
柯文哲今出席市政會議後記者會,會後受訪被問及北市怎麼處理oBike,柯文哲表示,常
常是科技走在法律前面,但共享經濟是世界潮流,這檔不住,所以應該是要管理不是禁止
,包括uber、airbnb也是。
柯文哲說,目前台北市的自行車停車格、停車架有36000個,如果再加上機慢車停車位就
更多。台北市目前的政策是,如果obike停在設定的自行車格或機慢車停車位,目前都是
沒有處罰。
柯文哲坦言,「常常就是事情出現了、火燒屁股,才開始解決。」要管理應該要立法、送
議會,如果重來一遍應該更早去想到。柯文哲強調,如果未來要禁止停放腳踏車會公告,
在有公告不能停的的地方就拖吊,目前在劃定的腳踏車停車格、機慢車停車位是可以停。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711002974-260405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7-07-11 14:43:00
法律不會跟著變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7-11 14:43:00
亂停不叫科技這種本質是亂停的就應該禁止
作者: ads58791 (Boreas)   2017-07-11 14:44:00
素質跟建設都在後面爬?
作者: amaranth5566 (Amaranth)   2017-07-11 14:44:00
公園擺攤也是科技
作者: gh34163 (這。)   2017-07-11 14:44:00
亂停叫科技 OK
作者: Nurvay (Nurvay)   2017-07-11 14:45:00
雖然他說的沒錯 但這些廠商很明顯都是投機取材 規避責任
作者: aska5566   2017-07-11 14:45:00
台北果然是朝向把機車趕出去的方向再走 硬來失敗
作者: aoiaoi (蒼井葵)   2017-07-11 14:45:00
不反對一般腳踏車停機車格 但是數千台營利的腳踏車就反對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7-11 14:45:00
光就腳踏車停機車格這件事 如果該地沒有腳踏車位 且縣市政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7-11 14:45:00
凱達格蘭大道夜市領先科技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7-11 14:46:00
府 沒有禁止 就是合法的阿
作者: cdmlin (cdmlin)   2017-07-11 14:46:00
沒考慮管理不叫科技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4:47:00
結果你還是沒公告阿 呵呵
作者: jinmin88 (晝伏夜出)   2017-07-11 14:47:00
obike哪來科技..頗ㄎ
作者: YKM519 (來聊天吧)   2017-07-11 14:47:00
柯p的科技顧問顧問還是沒換。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7-11 14:47:00
占用公用空間進行營利行為其實是違法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4:48:00
已經落後剪綵王四天惹
作者: xcvfrd (.)(.)   2017-07-11 14:48:00
有科技還無法掌握歐敗渴位置嗎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7-11 14:48:00
以後鄉民在人行道擺攤警方開單,可以用科技來辯嗎?
作者: CPer (CPer)   2017-07-11 14:48:00
用停車格擺車租車就科技?
作者: hjk56789 (hjk56789)   2017-07-11 14:49:00
河粉:阿伯就是中肯>//<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4:50:00
蚵粉:終肯 感鹽 程時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7-07-11 14:52:00
4月就先試行發現問題了 現在才說沒法 裝傻也要有限度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7-07-11 14:52:00
科技你媽 毫無科技可言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7-11 14:52:00
obike設計上就有問題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7-07-11 14:55:00
幹 柯粉快滾出來 你家老闆這樣這樣做事的喔?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4:56:00
當初免費停車格改收費有特別立法嘛 沒有阿 因為本來就有
作者: sarada (Fulang Chang)   2017-07-11 14:57:00
之前搞單車道沒規劃停車格再花百萬挖掉重改也是科技先行呢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4:57:00
法阿 人家都用停車場法 你不用擋著先 再訂專法管理租賃車
作者: borriss (松)   2017-07-11 14:57:00
沒有處罰 快來O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4:58:00
亮 阿是想讓市容亂到下會期開議喔
作者: CobeBryant (老大-摳比布萊恩)   2017-07-11 14:58:00
科技在哪= = 拉基用公共財賺錢
作者: borriss (松)   2017-07-11 14:59:00
停一堆車 旁邊放個人在那收錢就LOW了 跟攤販有不同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4:59:00
而且舉airbnb更好笑了 幹那就是違法日租套房阿所以你蚵文哲要宣告不抓這塊了嗎???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7-11 15:01:00
交通部不是說縣市政府可以自行管理嗎? 那這樣問題在哪?新北市新北他家的事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5:02:00
呵呵 現在不就是在罵他不積極管理嗎 哇靠蚵粉又創造新稻草人 佩服佩服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7-11 15:03:00
說到底機車也沒繳錢啊.... 他只要不要亂停出格三 問題在哪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5:05:00
又在跳針機車了 真的臉討打不膩耶XD
作者: sarada (Fulang Chang)   2017-07-11 15:05:00
沒全盤配套沒管理規劃 都推給科技效率 自行車節 世大運 讚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7-11 15:05:00
拍謝喔 我對機車也好印象 都是差不多佔在那邊定位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5:06:00
路霸認定管你收錢不收錢的格子 只要一定時間不移動就算了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7-11 15:06:00
你又知道租用機車 營業機車不會停在機車格
作者: jinmin88 (晝伏夜出)   2017-07-11 15:07:00
你不知道機車停在那邊太久會被吊走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5:07:00
更嚴重的還可以照廢棄物清理法貼通知在車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5:08:00
如果你覺得這樣可以 那以後國民黨照投放一堆競選宣傳車輛你就不要上來給我哀 笑死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7-11 15:11:00
汽車和機車明明就不同 你不要混為一談 你說停太久會被拖走那也是收費停車格好不好 沒收費除非你的像報廢車才會會被開單通知處理
作者: mikemax (Master)   2017-07-11 15:12:00
法律沒有禁止 原則就是開放,台灣法律落後太多了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7-11 15:12:00
我完全支持政府對停機車格的腳踏車收停車費
作者: jinmin88 (晝伏夜出)   2017-07-11 15:12:00
沒收費的停太久真的會被當廢棄物拖吊走啊 = =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7-11 15:13:00
如果機車也收費的停車格 那向廠商收停車費完全合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5:14:00
阿腳踏車不管私營業自用又沒行照駕照車牌你跟鬼收費?你要回到日本時代有牌才能上路喔 你蚵屁敢提試試看阿你要像日本一樣收錢你就他媽的作一個全自動停車塔阿又沒錢做 擺爛不管 有違規才吊龍門 呵呵 真好混
作者: mikemax (Master)   2017-07-11 15:16:00
支持腳踏車比照日本管理,這樣收費問題就解決了
作者: RW2010 (Guidance)   2017-07-11 15:17:00
定條例讓他完整之後再處理+1 反對因為民粹就隨便定條例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5:17:00
我也支持全自動停車塔阿 呵呵 BOT也可以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5:18:00
哪有什麼問題 現在適用停車場法管理 未來有專法就依特別法
作者: collet (collet)   2017-07-11 15:18:00
問題是目前造成困擾的不是其他的租賃業啊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7-07-11 15:24:00
不想繳稅也算進步啦
作者: hosen (didi)   2017-07-11 15:34:00
那用腳踏車在停車位擺攤,放廣告,算不算創新就稱它 共享廣告 好了,晚點來募資
作者: princeguitar (王早)   2017-07-11 15:41:00
中國時報 果然很挺中資 呵呵
作者: collet (collet)   2017-07-11 15:53:00
爛企業把管理成本丟給別人,錢自己賺最笨的是捧錢給它,未來將製造更多困擾的使用者
作者: aoi (Say it ain't so joe)   2017-07-11 16:00:00
亂停不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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