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為胞弟誣指正妹護士搞一夜情 名醫道歉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6 01:21:33
※ 引述《deepdish (Keep The Faith)》之銘言:
: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趙女僅是行使通常民眾陳情的正當權利,
: 信件也只是寄給台大有責單位,並無散布於眾的情形,
: 與《刑法》誹謗罪的構成要件不合,處分不起訴。
台灣法官雖然智障 但是檢察官也不惶多讓
媽的寄到人家上班的地方不算散布於眾 不算誹謗
我看是快下班了隨便章蓋一蓋就走人了
不適任的法官跟檢察官真的該要有一套審核機制退場
: 李女子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為調查不完備,將全案發回台北地檢署續行偵辦。
: 日前檢察官再次傳喚雙方出庭,李女表示,她早已與趙女的弟弟分手,
: 當時分手的原因就是雙方個性不合,而且她還強調,分手時,
: 已將男友交往時送給她的所有東西,全部都還給他,她不是趙女所說的那種人。
: 趙女則再一次表示,當初只是護弟心切,直覺李女不適合弟弟,又因弟弟勸不聽,
: 才想要用其他方法讓他知道。
: 最後在檢察官協調下,趙女當庭向李女道歉,同時拿出5萬元賠償對方,
: 李女也很乾脆的當庭撤回告訴,檢察官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根本佛心來的 名譽受損又被害得辭掉工作 光是這些損失求償個百萬也不過分
更可惡的是根本不認錯 還說是為了弟弟好 這麼不要臉的話說得出口也是很厲害
只賠五萬根本不該同意 應該告到底
大家記住了啊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免疫風濕科醫師趙尹慈
以後看診時要小心一點不要得罪別人 不然你強姦人的黑函就要寄到你公司去囉
不過話說回來 台灣人智障好操弄也要負點責任
一封黑函在沒有真憑實據的情況之下可以搞到啟動督察機制逼到人家離職
這種蠢事在PTT就已經看夠了 奈何現實世界中也是無往不利
失智列車到處開啊
: (呂志明、吳珮如/台北報導)
: 李顏言因天使臉孔魔鬼身材在無名時代就爆紅。翻攝卡提諾論壇
: http://imgur.com/mD2CWgV
: 李顏言還彈得一手好琴。翻攝卡提諾論壇
: http://imgur.com/Cybx2CG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616/1141166/
: 5.備註: 肥宅不要再幻想有姐姐了 把妹也要被姐姐管
作者: kutkin ( )   2016-06-16 01:21:00
簽名檔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兩邊)   2017-06-16 01:23:00
含含74團,上啊。
作者: s6525480   2017-06-16 01:28:00
第一篇不就是團員之一
作者: kaishaochen (kaishaochen)   2017-06-16 02:15:00
散佈於眾是指不特定第三人,像貼PTT貼電線桿才是寄不實檢舉函告誹謗,只能說是告錯法條當然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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