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n02118620 (Howard)》之銘言:
: : 2016/9/7
: : 我小說拖拖拉拉寫了這麼久
: : 其實也只在講一件事:
: : 把問題歸咎於「沒有說不」的受害人
: : 「沒有迅速報案」的受害人
: : 正是這樣的文化支持著性的騷擾侵害事件
: : 也就是說 支持加害人。
: 「沒有說不」未必
: 如果你說不會被打或被殺,當然有可能不反抗
: 這是要看情況判斷的
: 但是如果你被性侵了,還跟加害者交往
: 那社會大眾看你的眼色本來就會很奇怪
: 你也不用覺得整個世界都在迫害妳
: 因為妳本身就非常人
: 看事情的角度自然跟普羅大眾不一樣
其實是普羅大眾的"想像",跟現實不一樣
很多人一定想像不到,被性侵後仍隱忍不說的人,
比想像中還多很多
至於跟加害者交往
推文的這個連結解釋講的很好
http://www.heart.net.tw/mind/defense.shtml
更白話一點就是
1. 承認自己被性侵 = 承認自己是受害者 = 受到社會眼光/壓迫/責難
2. 自欺欺人,否認是性侵,繼續假裝過美好的生活 = 假裝沒事
(但內心的矛盾會很痛苦)
1的狀況其實很難做到,一方面是要有足夠的勇氣,
另一方面代表要捨棄原本的生活
(但其實不管怎樣都回不去了,但逃避的人不會意識到這點)
而究責的道路又困難重重,有多少人能撐過去?
(之前有人分享,就算有部分影片也還是很難定罪,但過程是漫長且痛苦的)
再加上心理學上,對於"受害者"這點,會有不正確的批判
請參考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HZ7faTTaqA
雖然就道理上 承認自己是被害者 才是正確的
但 承認自己是個被害者 能獲得多少好處?
能真正解脫, 還是這個社會會給他帶來更大的痛苦?
連被詐騙金錢的人,都有可能因為覺得丟臉而不好意思說了
更何況是被性侵的?
至於跟對方交往,也不是無法理解的事情 (除了斯德哥爾摩)
原本A對B有好感,但很重要的一點,有好感不代表願意上床
很多人就是不懂這點,連這點都不會分
被性侵後,以前有好感的部分並沒有馬上消失殆盡
再加上剛剛1和2的選擇,有"豐富經驗"的狼師又有機會在旁邊搧風點火
自我逃避而選擇自欺交往,假裝自己不是被性侵的受害者
也不是不可能的
: 至於「迅速報案」
: 正常社會大眾對性騷擾侵害案件的受害人期待
: 就是希望你
: 「迅速報案」
: 如果不迅速報案
: 證據如何保存?
: 沒有證據如何讓加害者繩之以法?
: 再把沒有把加害者繩之以法的錯誤
: 歸咎到全體社會加害性騷擾侵害案件的受害者?
: 這個邏輯我實在不敢恭維
: 不迅速報案的原因是什麼?
: 是被威脅、被脅迫?
: 還是那所謂的防衛機制?
: 事情都可以怪到防衛機制?
: 防衛機制到底是什麼
: 說的清楚嗎?
這個問題,我一直覺的不是"被害者不迅速報案"
而是這個社會沒有真正的教大家 如何迅速報案
而且這件事情並不是"報案"兩個字這麼簡單
例如說 遇到地震,你只跟小朋友說: "要跑喔"
這樣有多少用處?
要往哪邊跑? 甚麼時機點要跑? 正在搖的時候,還是稍停的時候?
要躲在桌子下,還是桌子旁邊?
我們都知道台灣的防震教育依然比不上日本
那麼,台灣的性侵報案教育,有做得好嗎?
還是只跟你說:"要報案喔",就沒事了? 問題就解決了? 還是更長更久的痛苦?
證據如何保存? 哪些證據有效? 誰可以幫我? 律師要多少錢? 免費的律師在哪?
怎麼面對法庭? 父母反應不如預期時該怎麼辦?
大家會用什麼眼光看我? 我該怎麼面對對方的反控?
我相信這些問題在平常沒事的時候,一定也沒多少比例國高中生能完整回答
更何況是受到性侵,腦袋一片混亂的人呢?
所以,根本不是被害人有什麼該做的沒做好
而是這個社會有很多該教的事情,沒有真正好好的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