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2014年的 ooutputt(小杯) 就是林奕含本人

作者: ienari (jimmy)   2017-05-26 01:31:18
※ 引述《sading7 (sading7)》之銘言:
: 如果這篇真的是林奕含所述,
: 那麼這就是千真萬確的有婦之夫外遇+小三妨礙家庭的事件了,
: 林奕含極力主張通姦除罪化的原因便很明顯了。
: 如果林奕含真是小三,
: 她大概是ptt歷史上史無前例、後無來者、
: 最受擁戴與同情的小三了
: 我從沒聽說過有那一個小三能得到一大票74團的支持
: 還差點就要辦成讀書會
: 連10歲小孩都知道當小三是不對的
: 18歲資優生會不知道嗎?
: 成年人本來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吧
請看看小杯怎麼寫
我們不知道 「那個人」追求的是頻率 數量
我們都才剛成年 當然他是故意的
好好的女生 有的就真的這樣發瘋了
「那個人」是教國文的X星(以前叫X興)
「那個人」還曾經告訴我
教數學的X航 教物理的X笛 教英文的X陞
「都跟女學生超亂的」
他們一點代價都沒有付出過
他們在台上表演 一面賺取大量金錢 一面挑選下一個女學生。
現在不談有沒有犯法,但這種事情是可以允許可以接受的嗎?
有妻有子女的補教名師們,在課客上挑選自己喜歡的女學生,
然後一個換一個的"交往"。
吃乾抹淨享受完她們的肉體之後,一點代價都沒有付出過。
如果你們覺得這樣很OK的話,繼續護航沒關係。
幹你媽的看到工讀生就覺得噁心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1:32:00
這當然不ok啊 所以陳星現在付出代價了 事業受到重挫
作者: man790810 (逢甲李鍾碩)   2017-05-26 01:32:00
快吐吧 這社會上多的是這種事情
作者: a000000000 (九個零喔)   2017-05-26 01:32:00
我要+入74團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26 01:32:00
請支持通姦除罪化,刑法增立誘姦罪 謝謝大家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5-26 01:32:00
所以下一個ㄋ??? 其他人ㄋ????
作者: kerkerInc (可可group)   2017-05-26 01:33:00
她化身小杯po這篇文目的是要找出陳星的第二對象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33:00
都賺飽可以退休了 事業受到什麼重挫啊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5-26 01:33:00
所以勒,修幹犯法喔
作者: pz5202 (tata)   2017-05-26 01:33:00
有娶 陳子璇。沒娶 房思琪。
作者: serding (累緊地們)   2017-05-26 01:33:00
幹 簽名檔頭暈
作者: proprome (月光寶盒)   2017-05-26 01:34:00
不要愛上有錢有地位的老男人 很難嗎
作者: Yinmomaster (白雲流水)   2017-05-26 01:34:00
說的好!不要理工讀生啦!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7-05-26 01:34:00
我要棄暗投明 從肛讀生轉74團 能幫引薦嗎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05-26 01:34:00
啊兩人要在一起不是故意追的?
作者: man790810 (逢甲李鍾碩)   2017-05-26 01:34:00
你隨便載個AZAR Beetalk 甚至西斯版,就一堆這種人惹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5-26 01:35:00
可以罵阿 只是74團也是看人罵就是ㄏㄏ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26 01:35:00
當然不OKrrrrrr 不過如果是合意就無解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35:00
台灣跟先進國家的差距就在這裡, 如果是在國外
作者: man790810 (逢甲李鍾碩)   2017-05-26 01:35:00
阿還有汪梯啦 有的沒的版也一堆
作者: man790810 (逢甲李鍾碩)   2017-05-26 01:36:00
對惹連版主都有這種人 罵也罵不完喇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05-26 01:36:00
小杯:小三就是犯賤 鮑鮑換包包
作者: jamal1984 (CCA)   2017-05-26 01:36:00
沒看過這本書,跟聊齋是同類的嗎?
作者: vvanch (理性的狂野)   2017-05-26 01:36:00
所以今天林是在汪梯還是Beetalk? 這是什麼類比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1:37:00
罵這個聲譽到達谷底的人沒什麼意思吧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26 01:37:00
護航的肯定是共犯結構阿 專門挑弱點下手的
作者: man790810 (逢甲李鍾碩)   2017-05-26 01:38:00
甚麼類比 社會上騙砲的一堆啦 看都看不懂難怪當74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5-26 01:38:00
真的 版上風向淪落給74團只會問候人家爸媽小孩 好慘
作者: nowitzki0207   2017-05-26 01:39:00
可能有些人認同這些行為吧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26 01:39:00
贊成有前科的不能繼續當老師 不過我不覺得有立委敢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01:39:00
閉嘴 李晉良吃妹的時候你在哪裡?
作者: pcjimmy (沒有偏財運)   2017-05-26 01:39:00
沒有仇女嘴砲這話題也炒不熱,我是很感恩啦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1:39:00
這裡有誰在幫陳*護航啊@@"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5-26 01:39:00
74團最有道德了 問候家人真的是好有道德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26 01:40:00
提案啦 提個什麼實名制通姦除罪 反正有做事就好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40:00
樓樓上多看幾篇就會看到了 固定一批人
作者: man790810 (逢甲李鍾碩)   2017-05-26 01:40:00
應該禁止人類打砲 抓到就去坐牢最能防範
作者: man790810 (逢甲李鍾碩)   2017-05-26 01:41:00
簡單來說人家沒犯法只是沒道德 你頂多就幹一幹然後對方還是繼續爽
作者: pcjimmy (沒有偏財運)   2017-05-26 01:41:00
還是分得出公關、狼粉、證據派和仇女的
作者: qize1428 (倫)   2017-05-26 01:41:00
arrenwu不就常常被說護航嗎? 講個無罪推定也會被說護航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42:00
台灣沒有懲罰性賠償的概念 撞死一個人搞不好才值兩百萬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26 01:42:00
哈哈 原來是從服貿就鬧到現在的人啊 懂惹
作者: man790810 (逢甲李鍾碩)   2017-05-26 01:42:00
這社會就是有錢屌就大 有洞隨你插 大概4這樣
作者: qize1428 (倫)   2017-05-26 01:42:00
我真的不懂為什麼講無罪推定等於護航,這人有多爛大家都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5-26 01:42:00
這社會的道德要向74團一樣瘋狂問候家人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26 01:42:00
不談有沒有犯法 我笑了 因為你根本沒有證據證明對方有犯法
作者: a125567365 (我要成為廢文王)   2017-05-26 01:42:00
失智列車乘客又+1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1:42:00
74團那種就是在魔女狩獵啊 XD
作者: qize1428 (倫)   2017-05-26 01:43:00
馬知道,但兩回事阿,難不成單純的瘋狂攻幹就是道德高尚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26 01:43:00
所以當然不談阿 XD
作者: pcjimmy (沒有偏財運)   2017-05-26 01:43:00
熱鬧點好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7-05-26 01:43:00
沒犯法又沒道德的這世界還真不少,沒犯法證據卻硬要羅織入罪算啥?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01:43:00
74團的道德是選擇性的 不爽陳外遇 卻疼惜小三XDDD
作者: Eumenes30 (Eu不知道了)   2017-05-26 01:44:00
不要想工讀生會有報應了,他們也買不起房生不出來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01:44:00
有種就 陳跟情婦一起罵狗男女
作者: qize1428 (倫)   2017-05-26 01:44:00
你確定你要跟我講刑訴法? 還是你要先google好?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05-26 01:44:00
所以 都是已經成年才發生的事嗎?? (請看清楚全文唷)
作者: qize1428 (倫)   2017-05-26 01:45:00
無罪推定是保護"被告"的,再被判有罪前這個人都推定為無
作者: pondaha (pondaha)   2017-05-26 01:45:00
原來有17~18歲的女生會選50幾歲的老阿公當小三啊!真的是長見識了!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01:46:00
成年才追求阿 這不過是印證陳星的聲明 打臉74團XDD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1:46:00
老實說我也沒有要求過人一定要無罪推定就是
作者: qize1428 (倫)   2017-05-26 01:46:00
罪,檢察官如果有認為他有罪是要去找證據推翻他無罪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05-26 01:46:00
有錢老頭子七八十歲還有小三小四小五的 請查詢王又曾
作者: qize1428 (倫)   2017-05-26 01:47:00
結果鄉民說幹你不出來證明自己無罪就是有罪啦,到底誰道
作者: pcjimmy (沒有偏財運)   2017-05-26 01:47:00
一般是說偵察時要大膽假設、審判時要無罪推定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47:00
這應該比較偏民事 講什麼無罪推定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1:47:00
我只是覺得網路上很多推論根本她媽的有夠好笑的現在在討論的是 性侵指控 這是刑事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6 01:47:00
你少補充了「儘管我有更噁心的事沒說」
作者: qize1428 (倫)   2017-05-26 01:48:00
哇靠,又變民事了?那大家喊強姦性侵是喊假的?
作者: terminator3 (台灣一朗)   2017-05-26 01:48:00
不彈有沒有犯法很ok啊 就專心查標案 性的部分明顯74團大敗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48:00
把"罪"這個字先丟掉 就會發現那群帶風向的人在幹嘛強姦性侵很難定罪 所以頭腦清醒的早該放棄把他關進大牢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6 01:49:00
還有「如果你又對現在在你身邊的小女生施虐」
作者: qize1428 (倫)   2017-05-26 01:49:00
鄉民當然不能定他罪,但口口聲聲說他有罪就是你說的道德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49:00
但是要讓這個人在行業裡混不下去 並不需要無罪推定
作者: pcjimmy (沒有偏財運)   2017-05-26 01:50:00
有錢人三妻四妾跟假學歷收錢幹學生,社會看法不同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6 01:50:00
「我很有可能被以上老師告毀謗 但我現在勢單力薄」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26 01:50:00
看完就覺得這老頭很會嘴 自己爛也去講別人壞話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50:00
這點稍微有點觀念的從一開始就應該知道, 當年都沒選擇告
作者: sinju1204 (rater)   2017-05-26 01:50:00
無罪推定是這樣解釋的喔 法律系老師大概都要哭了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51:00
現在想搞成刑事案件, 除非有其它人冒出來 成案的機率低
作者: sinju1204 (rater)   2017-05-26 01:51:00
無須基礎事實的証明,即認定該當事人無罪 這叫無罪推定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26 01:51:00
重點就是要【防師騎】阿 所以在那邊無罪推論三小?
作者: qize1428 (倫)   2017-05-26 01:51:00
呵呵,sinju大有什麼精闢的解釋?你大可以發言,但我看你
作者: darkfiredark (黑火)   2017-05-26 01:52:00
先幫你補血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1:52:00
這個事件的問題是在於 欺騙感情 而不是身分吧
作者: liuda (這世界垃圾真的很多)   2017-05-26 01:52:00
就一個阿公誘姦小女孩的故事啊!肛瀆生還想洗白真的很科
作者: qize1428 (倫)   2017-05-26 01:52:00
應該也只是google過來的吧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6 01:53:00
這件事不祇欺騙感情而已 可以構成性侵的
作者: lovetina (顏回模式)   2017-05-26 01:54:00
板上就一堆裝聾作啞的工讀生啊.........
作者: qize1428 (倫)   2017-05-26 01:54:00
我從來沒說你不能罵他,倒是你因為我提了個無罪推定就大肆攻擊嘲諷我,這種水準還敢在文中提道德低落別得我就不說了,光是我前幾句就表態我覺得陳這個人超爛
作者: CiangCiang06 (搶強)   2017-05-26 01:55:00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01:56:00
躲在正義公正大旗後面 噁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56:00
陳這個人超爛 但是在台灣還真沒什麼辦法對付他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7-05-26 01:59:00
你其實是工讀生吧= =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2:01:00
問題是出在 欺騙感情 ,跟補習班老師有啥關係?欺騙感情這種事情誰幹都不對啊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7-05-26 02:01:00
社會上沒有支持他的聲音吧,只有不知道他是否有罪而已他是爛人不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2:01:00
台灣跟先進國家還是有不小的差距 會反應在特定族群裡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7-05-26 02:02:00
............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7-05-26 02:02:00
啊啊,這邊的工讀生是非無腦支持的人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2:03:00
這幾天冒出來的宗教團體, 比很多人瞧不起的激進伊斯蘭本質上其實好不到哪裡去
作者: nfish (這個世界是怎麼了)   2017-05-26 02:03:00
人家談法律,你來談道德問題,幹,全部混在一起談
作者: RomaneeConti (DRC)   2017-05-26 02:05:00
吳睿從頭護到尾啊 護航還不敢承認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2:05:00
特定幾個言論看起來像在釣魚的 直接無視比較快
作者: cyx0326 (我很乖)   2017-05-26 02:06:00
作者: manpow (麵包兒)   2017-05-26 02:11:00
偷吃同路人呀
作者: ruby02162000 (云胡不喜)   2017-05-26 02:13:00
推這篇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2:13:00
會死命罵林的那擺明是故意要激怒騎士團的啦XDD林這次從頭到尾,都沒有站出來指控任何人
作者: morphology (變形國策顧問1號)   2017-05-26 02:15:00
看到工讀生就覺得噁心+1
作者: aceone   2017-05-26 02:21:00
故意吃剛成年的真的惡意滿滿
作者: coldtoby (伊呀伊呀唷)   2017-05-26 02:23:00
就各種三觀崩壞 道德善惡什麼都是P 他們很羨慕吧 顆顆
作者: swim5352 (5352swimmer)   2017-05-26 02:23:00
低能的邊緣人,無知的工讀生
作者: sanchiya (風月)   2017-05-26 02:25:00
台灣不只道德感低落,甚至一堆想找機會當男主角,所以這種事才會一直發生而且渣男甚至一堆人把他當神在拜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2:26:00
真的要學騙砲 也不是陳這種 陳這種很容易出事的
作者: Porco (波魯克)   2017-05-26 02:31:00
這種一味訴諸道德的文已經多到讓人倒彈了= = 而且這樣真的弄得到陳興嗎?
作者: Ed860227 (Phag125)   2017-05-26 02:35:00
我是覺得趕快把他的弊案查一查 至少讓他能夠繼續吃香喝辣的資源斷掉 道德譴責又怎樣 他還不是在那爽歪歪
作者: jullei (cat tail)   2017-05-26 02:36:00
這世界需要私法正義,眾人鄙視也是一種
作者: iamsiusa1 (王奕凱)   2017-05-26 02:40:00
作者: sanchiya (風月)   2017-05-26 02:42:00
這種就是計劃性的侵犯1.花言巧語,灌迷湯便其上鉤2.任何手段得到肉體,並確保對方不會蒐證3.侵犯後繼續灌迷湯,兩者變交往4.變成小三後想玩就玩想甩就甩5.妳告我,我叫太座告你通姦比較快整個就是制式的手法
作者: Ed860227 (Phag125)   2017-05-26 02:47:00
我不想他移民到國外爽 所以趕快斷掉他不正當的金錢來源 我認為是最重要的
作者: stw0975 ( )   2017-05-26 02:47:00
作者: greensdream (放棄)   2017-05-26 02:52:00
高調
作者: wwwqoo (恩~~~~)   2017-05-26 03:02:00
作者: a09374567 (惡無惡報)   2017-05-26 03:07:00
人家有本事在那邊忌妒
作者: fdda (fdda)   2017-05-26 03:27:00
推你
作者: alex9708hero (奶油)   2017-05-26 03:46:00
作者: b9211173   2017-05-26 03:50:00
會護航陳的最好就不要有子女,對這國家社會完全無助益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26 03:57:00
不能接受 但是幹他媽的其他受害者在哪?
作者: juiclykiller (松山鬼見愁㊣抖M抖M)   2017-05-26 04:21:00
林不就自己愛素老師懶叫的貨色 pupu自殺都能變聖人
作者: snake7222 (snake7222)   2017-05-26 04:21:00
我覺得小說中其他的角色 很可能就是這篇po出來後其他受害者與林接觸 訴說出來的過程吧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26 04:24:00
所以你的訴求就是直接ban掉補教業嗎?
作者: Jupiter1129   2017-05-26 04:57:00
作者: Freezebreeze (freezebreeze)   2017-05-26 05:02:00
護航的可能也是幹過類似陳腥的骯髒事 畢竟這社會的加害者還是恐怖數字的存在 同類挺同類囉
作者: alphabear (我要吃自助餐)   2017-05-26 05:09:00
作者: ab4010800 (shuei)   2017-05-26 05:10:00
作者: hsien918 (我賢)   2017-05-26 05:18:00
同意!!!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7-05-26 05:29:00
玩咖騙砲真的很壞
作者: Miralles (褰裳)   2017-05-26 05:32:00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7-05-26 05:34:00
看看三年前轉po林文的那篇文底下推文吧 呵
作者: SteelALC (藍色PTT)   2017-05-26 0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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