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進黨地方黨部:基層反同婚壓力大

作者: legendary85 (legendary85)   2017-05-26 01:28:51
※ 引述《b9910 (b9910)》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聯合報
: 2.完整新聞標題:大法官同婚釋憲 民進黨嘉縣黨部要求立專法
: 地方壓力大 民進黨嘉縣黨部決議請中央同婚立專法
: 3.完整新聞內文:
: 大法官審理同性婚姻聲請釋憲案,昨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指民法未
: 保障同性婚姻違憲;民進黨嘉義縣黨部今天召開執行委員會,會中多位
: 執委反應基層反對同性婚姻,縣黨部主委林沐惠裁示將同性婚姻另訂專
: 法保障婚姻平等權,而不必為同性婚姻修改民法,函請民進黨中央黨部
: 和立法院黨團,不動民法,另修專法處理。
: 「地方壓力很大!」他說,相信嘉義縣不是唯一有不同聲音的縣市,他
: 在地方聽到的,絕不像某些媒體所說民調「各有一半支持率」,多數人
: 都尊重同性婚姻,但也強調不可以因此修改民法。他不只會將今天的決
: 議反應給黨中央,也會函請民進黨中央黨部和立法院黨團,「不動民法
: 、另立專法」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goo.gl/3T39IM https://goo.gl/ZbBX8Q
→ peiring: 大法官都說不能另立專法了 05/25 23:31
→ creulfact: 正常能量釋放...4說還好使出了釋憲這招 把問題通通推到 05/25 23:33
→ creulfact: 了違憲的問題 這樣就非修民法不可惹 怎麼鬧都沒用 05/25 23:33
推 waijr: 民進黨應該要從善如流 畢竟大法官國民黨也背了書 大家一半 05/25 23:45
→ waijr: 一半 現在已經沒有不修民法這個選項了
供三小大法官說可以立專法好嗎,故意說謊可悲
說謊不打草搞當大家是白癡嗎
司法院大法官新聞稿,釋憲的爭點:
如立法創設非婚姻之其他制度(例如同性伴侶),是否符合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以及第2
2條保障婚姻自由之意旨?
這次釋字748
至以何種形式(略...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
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
之範圍。
這一點邱太三有得分好嗎
呂秋遠
就大法官的解釋文而言,對於現行婚姻制度的規範內容,認為是違憲的,但是並沒有直接
侵害立法者的意志,率爾要求直接修改《民法》。
我直接講專法就是74這招不能再用了,還有要說專法違憲請等專法真的立法後拿敗訴判決
去釋憲謝謝
部分不同意見書也寫
不能從少數個案即推導出「二父或二 母」與「父母雙全」間全無差別。
http://imgur.com/4lhERtW
#1P9hvtor (Gossiping)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711351.A.CB5.html
某族群要無視釋憲文故意阻擋同性伴侶法
#1P9aZzXF (Gossiping)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681277.A.84F.html
http://imgur.com/EZXuePy
http://imgur.com/jUiyOli
http://imgur.com/tOat0wa
作者: ice31 (小修修)   2017-05-26 01:30:00
支持立專法 雙方各退一步 保持社會和諧
作者: bowcacayy (寶咖咖)   2017-05-26 01:31:00
大法官也說了,專法可行的前提是不違反平等權,問題是要是反同方有能力論述無違平等權,今天釋憲也不會是這
作者: acln0816   2017-05-26 01:32:00
不要再斷章取義了 你只要訂的出跟現行婚姻制度相同保障的專法當然可以 不要只看到專法 卻故意忽略前面的相同保障
作者: bowcacayy (寶咖咖)   2017-05-26 01:32:00
個結果了。那漫畫蠻醜,果然是又反智又缺人才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05-26 01:32:00
專法本來就可以立阿 只是會做比較嚴格的審查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規則,不是選擇。)   2017-05-26 01:33:00
可以立專法 但基本上同性伴侶法被封殺了 立院人員要用什麼名稱都好 但都要受到平等權的檢視 也就是想要立一個巧立名目的伴侶制度或非婚姻制度基本不可能吧我覺得大法官在這個釋憲講的蠻清楚 也就是我不強迫你明天接受 但兩年後生效 你也得習慣 再者立法人員立一個非平等的同性婚姻或伴侶制度 也是違憲的
作者: acln0816   2017-05-26 01:37:00
你的專法論述如果無法突破相同保障這個點的話 就不要一直拿出來讓人打臉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7-05-26 01:39:00
當初阿扁的時候就是推專法被民進黨的立委推翻的...後來的十幾年到現在才會推民法...現在又在那邊推專法...形同翻自己十幾年前大便...鬼打牆...擺明就是在那邊拖時間讓你活不過修法...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5-26 01:42:00
立專法可行的唯一條件就是符合婚姻自由的平等保護啊同性伴侶法,如果沒法讓同志可以結婚,那就行不通了啊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規則,不是選擇。)   2017-05-26 01:44:00
是可以不用婚姻制度這個字眼 但保障權益不會少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5-26 01:44:00
邱太三都不敢講話了,不要再害他了好嗎
作者: acln0816   2017-05-26 01:45:00
你不要在那邊裝看不懂了 釋憲理由寫的很清楚 要立專法也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5-26 01:45:00
"婚姻"自由的平等保護→所以必須要是婚姻,伴侶不是婚姻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5-26 01:46:00
婚姻自由當然就必須要讓同志可以結婚,不然哪叫婚姻自由只有一種同性伴侶法可以用→裡面加同性婚姻,跟民法平等這種可以讓同志適用伴侶跟婚姻都可以的話,或許可行他就說了不管任何形式,都要達到婚姻自由的平等保護啊不是婚姻的東西如何達到婚姻自由????
作者: acln0816   2017-05-26 01:49:00
還有一直拿不同意見書的講法出來幹嘛? 完全沒有拘束力的東西 只是自high用的 釋憲本文跟理由才是重點好嗎不懂裝懂是可憐 懂還裝傻是可惡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5-26 01:50:00
我就跟你說了同性伴侶法可以啊,要讓同性可以結婚就可以
作者: legendary85 (legendary85)   2017-05-26 01:50:00
再亂講阿事實勝於雄辯,爭點都寫出來給你,你當大家是白癡嗎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5-26 01:51:00
是你看不懂啊,婚姻自由無法透過非婚姻的制度來達成它包含選擇對象的自由跟進入婚姻的自由
作者: legendary85 (legendary85)   2017-05-26 01:52:00
說謊不打草稿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5-26 01:52:00
立任何的專法都要符合這個條件才不會違憲一句話,沒有讓同性可以結婚就是違憲啦要立甚麼法只要讓同性可以平等地擁有結婚自由就可以同性伴侶法如果不能讓同性結婚,就不可行,懂?不用在凹了啊,不然護家盟幹嘛崩潰??你在這裡跟我凹也改變不了
作者: acln0816   2017-05-26 01:57:00
解釋理由第15段自己去看清楚 看完還能理解成你現在認為的結論 建議你回去找國文老師要他退學費應該是15、16、17段一起看完 看不懂也可以找國文老師退學費
作者: Connels (貓拳四郎 ○(#‵︿′ㄨ))   2017-05-26 02:48:00
因為愚民跟照顧玻璃心,就不一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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