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網友 發揮同理心
目前同志的處境跟導盲犬一樣 受到社會歧視
但導盲犬有法律保障 同志卻沒有!!
實在是天大的問題!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第60條也提到「不得對導盲幼犬、導聾幼犬、肢體輔助幼犬及合格
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依同法第100條規定違反者應令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則可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
五萬元以下之罰鍰,並接受四小時講習。
應立反歧視法 矯正社會與網路上風氣!
「不得對同性戀者有譏笑、辱罵、歧視,且不得拒絕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依法規定違反者應令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則可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之罰鍰,並接受兩性教育十六小時講習。
蔡總統信箱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222
改善腐敗風氣 人人有責!
改善腐敗風氣 人人有責!
改善腐敗風氣 人人有責!
就從你開始!
身為台灣的年輕人
還不快去支持反歧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