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司改決議】開庭不揭被害人個資 鼓勵民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7-05-14 21:05:10
【司改決議】開庭不揭被害人個資 鼓勵民刑事一併宣判
2017年05月13日17:16
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今加開會議,會中認為應保障被害人隱私和權利,因此決議通過法
院開庭時應保障被害人和家屬隱私,如非必要,不揭露相關個資,且在案件偵結時和加害
人交保、假釋時應通知被害人等,另外,為了保障原住民的司法權益,也決議研議推動原
住民族法官專業證照、設置原住民族法院等。
針對保護被害人隱私的部分,今通過五點決議,分別是一、法院在行公開審理程序時,應
保障被害人或其家屬的隱私,如非必要,不接露被害人之相關個資。二、被害人有權了解
訴訟進度,包括案件偵結、加害人交保等資訊,且被害人應有閱卷權。三、法庭保留「被
害人席」,以利於充分溝通進行訴訟。四、紛爭解決「一次性」,讓部分案件能民刑事一
起處理。五、 輔助被害人聲請扶助律師。
而針對原住民保護的部分,今則通過八點決議,其中短期部分包括一、處理原住民族案件
的司法人員舉辦課程。二、建請司法院研議原住民法官專業證照制度,鼓勵法官取得證照
,且以取得證照的法官優先擇用為原住民專庭法官。三、鼓勵各大學法律學院系所增設原
住民族研究之相關課程,瞭解文化衝突案件之判斷基準等等。
中期部分則有一、司法院應將未具原住民族身分,但屬於文化衝突案件也納入原住民族專
庭審理,並研議規劃原住民案件巡迴法庭制度。二、建請原住民族委員會研議增設原住民
族司法諮詢委員會,於認定案件是否為文化衝突案件有疑義時,得請原住民族司法諮詢委
員會出具諮詢意見或提出文化抗辯是否成立之意見,作為辦理案件參考依據。三、司法院
研擬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時,應將原住民案件的文化因素納入立法考量(例如參考國外法例
,引入長老或部落代表參審之精神)。
而長期部分,則應研議承認原住民族習慣法及設置原住民族法院的可行性,以實踐原住民
族司法自治的精神。另外,司法院也應加強宣導原住民族人權利,警政單位應確實告知族
人權利,提醒當事人得以電話進行其案件法律諮詢。(吳珮如/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13/1118016/
5.備註:
這倒是挺務實的 但何必等到開會才做?
作者: alprazolam (insane)   2017-05-14 21:08:00
法官有法可循了
作者: gaywen (甲文)   2017-05-14 21:13:00
我倒要看看什麼時候才會開始實施
作者: mitchku (米奇咕)   2017-05-14 21:14:00
如果有幫原民開後門,加分或降低錄取標準,我就噓死你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17-05-14 21:16:00
實際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幾乎都移送至民事庭。
作者: drigo   2017-05-14 21:18:00
有多少原住民考上司法官? 連原住民律師都很少看到
作者: zence (查拉圖斯特拉的信徒)   2017-05-14 21:24:00
白癡 假被害人真加害的人濫告、討債錢莊、暴力集團多的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