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作家之死】A女師生畸戀 (法律觀點)

作者: everemember (風飄)   2017-05-03 15:23:48
律師高考及格,分享一下自己小小的心得
就強制性交罪的部分,個人認為這個案子要追究真的非常困難,畢竟時間過了太久,當事
人也已經過世了,即使真的起訴恐怕最後也是無罪
這個結論真的令人很喪氣,但無可避免法律終究要維持無罪推定
當然我誠心希望有一位好的告代和好的檢察官可以努力舉證,讓加害人無法逍遙法外
那陳國星到底有沒有強制性交?
個人認為有
221修法後早就把「使之不能抗拒」的要件刪掉,而改成「違反其意願」
我想客觀上被害者會自殺、曾經寫書控訴,恐怕很難說是合意性交吧?
(這裡純粹是邏輯上的推論,到法院的話要舉證證明被害人當下並無合意,這並不容易)
那針對這篇文原Po就通姦罪的部分
到底要不要廢除通姦罪個人還沒有一個非常明確的想法,但是我認為不應該用這個案子來
偷渡這個概念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前面討論好像有提到被害人當下不知道陳國星已婚吧?那她根本就沒
有通姦故意,何來通姦罪之成立?
另外,純粹就這個個案,被害者當時16歲,即使檢察官起訴也是走少年法庭,而青少年的
犯罪資料在成年後是不得查閱的,根本也不用擔心什麼前科的問題吧?
更不用說通姦罪99.99%都是易科罰金,就算是成年人5年內不因故意犯其他罪,前科紀錄
也會刪掉。
上述情形,足以讓一個強制性交被害人隱忍不發嗎?
更何況,強制性交成立的話,相對的通姦罪就一定不成立,為什麼通姦罪會變成保護傘?
這個推論並不正確
回過頭來看刑訴239但+刑239也許有瑕疵
(以前刑訴老師都戲稱刑訴239但+刑239=仙人跳)
但這個瑕疵並不必然會導向廢除通姦罪吧?
支持者往往說
婚姻維持難道需要刑法保障?
但反過來想,婚姻中較弱勢的一方,如果沒有檢察官的協助,純粹只有民事求償的時候,
怎麼面對較有優勢地位的配偶?
白話文:在外面工作的老公有辦法找一票律師團,但是在家裡相夫教子的另一方沒有資源
只能洗洗睡
以上大概是針對這個案子小小的心得
從事發後一路看下來,心情真的越發沈重
希望鄉民能夠繼續努力,尤其在面對昨天的「全國媒體自律日」之後,我更加相信如果沒
有大眾的關注,這件事只會船過水無痕而已..
鄉民的正義,偶爾還是很有用的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3 15:24:00
你的邏輯是不是不存在事後反悔.......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5-03 15:24:00
不 有可能當下合意 等越長大才發現那很噁心
作者: xxxg00w0 (寒夜)   2017-05-03 15:25:00
2F……那就是事後反悔啊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7-05-03 15:26:00
反正弱勢配偶不是正妹啊 肥宅不會森77……
作者: globe1022 (肉食兔)   2017-05-03 15:26:00
也腦補過頭...
作者: elibra01 (飛行荷蘭人)   2017-05-03 15:27:00
作者: xeriob021409 (寧靜海)   2017-05-03 15:28:00
還好吧 說出自己看法而以哪有腦補過頭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03 15:28:00
後半段跟我早上推的一樣 刑法化可以保障經濟弱勢的元配 現在這樣刑法化但是實務判罰金算是很不錯的做法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7-05-03 15:29:00
雖然你好意 但你忽略一個狀況經驗也少 那個狼師賊的很都早就會先說結婚了 他們很了這點 然後在小女生面前抱怨婚姻不美滿太太都不理解我來誘拐小女生 你會說小女生這樣還跟狼師談感情 因為狼師在補習班是名師 又會講 讓小女生著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3 15:32:00
根據小說內容去判斷,嗯,希望以後你上法庭也這樣說一堆號稱考上律師的都在小說辦案,台灣的法律相關教育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啊?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7-05-03 15:33:00
迷崇拜 所以為何說小女生不成熟 就是這樣著迷被有心人誘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3 15:34:00
你是不是還忘記這是一個長期憂鬱症的患者,他的抒發能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   2017-05-03 15:34:00
講得好像30歲的女生就不會迷崇拜一樣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7-05-03 15:34:00
拐 且小女生感情有意不見得會想上床 狼師利用情感來硬上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7-05-03 15:36:00
達成其目的 半推半就發生性關係 就其有婚姻狀態與對方不成熟狀態 他身為老師根本不該去發生性關係 所以美國不管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7-05-03 15:37:00
其實我覺得這篇蠻好的 能想到行為時無通姦故意真不愧是律師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7-05-03 15:38:00
男師女師搞上高中生就是去關 但台灣沒有簡單講 狼師都結婚 不是居心叵測的安排設局怎能上高中生
作者: Ahri123 (夏雨璃)   2017-05-03 15:40:00
sh工讀生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7-05-03 15:41:00
美國那是搞到年紀小的吧....有搞到十六歲以上被關的嗎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3 15:41:00
反對小說判案的都是工讀生
作者: kronioel (鵝妹子英)   2017-05-03 15:44:00
推 希望檢察官/父母方面能努力舉證 不是外面幾個看個小說就安個強姦性侵螃蟹綁
作者: eupa1973   2017-05-03 1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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