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她綠燈行遭闖紅燈撞 卻輸官司得賠169萬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7-05-03 09:00:48
事實上這個案子 這位小姐一毛都不會花到自己錢...
強制險目前對死亡賠償金額 就已經有200萬的賠付
169萬 強制險根本就夠cover了
這位小姐不爽的應該是被判拘役50天 要花5萬易科罰金的這件事情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8562
這個案子是 綠燈撞搶黃燈 結果綠燈直行的被判50天拘役
假如搶黃燈是對的話 法官怎麼會認為被撞的單車騎士與有過失
黃燈的用意是
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
交通部82.10.05. 交路(八二)字第0三三四八四號函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未至交岔路
口之停止線而號誌燈號已顯示為黃燈, 倘駕駛人仍繼續行駛進入交岔路口,可否依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六十條第三款規定處罰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二百零六條第四款規定: 「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
示, 『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亦即黃燈顯示時,尚未失去通行路權, 故不宜依主旨
所敘條款處罰。
從路權的角度 如果在圓形黃燈時 如果你行經路口 警察是不能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處罰你
但不代表你符合道路安全交通規則阿
交通部99.11.29.交路字第0990058903號函
二、查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206條規定:「圓形黃燈
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
去通行路權」,汽車駕駛人駕駛車輛面對圓形黃燈時,應注意交
岔路口行車環境並依號誌指示行駛。
但從法律規定"過失"的角度 是你的"注意義務"
當你是黃燈的情形下 也許你有通行路權 但你也同時有更要注意交岔路口的行車環境
的注意義務,簡單來講你反而應該是保持讓自己隨時可以處理路口狀況的狀態
結果要進入路口前沒注意路況 反而急著加速通過 當然是有應注意而不注意而有過失阿
今天明明就是腦殘記者下標題有問題 說綠燈直行 笑死人 故意隱瞞搶黃燈這件事情
身為記者有判決書 竟然不依事實報導 難怪台灣的記者會變成笑話 有夠腦殘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7-05-03 09:44:00
法院是根據煞車距離判斷車速超過2.30但究竟為何孰人能知~本案被告車頭正要跨越停止線時正好轉黃燈,也就是她只有不到0.1秒的反應時間要注意到已轉黃燈與有機車闖紅燈20.30.40.50都無妨當下合於限速就好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7-05-03 09:43:00
對方有錯~不代表你做什麼都沒問題...這邏輯很難懂嗎?
作者: lml99 ( )   2017-05-03 09:32:00
哪一國的紅綠燈會還在黃燈 另一邊就紅轉綠啊 什麼燈都搞不清楚還在跟人討論先說是綠燈 又說就算是紅燈&^%$#@ 都給你講就好
作者: blackjose (joser)   2017-05-03 09:32:00
拿其他案例亂凹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17-05-03 09:29:00
綠燈撞搶黃燈? 不是闖紅燈撞搶黃燈嗎.....
作者: SkyBearV (天殺熊)   2017-05-03 09:26:00
你的連結在打自己臉?本案綠燈方有路權,你的連結則是另一方行人有路權耶
作者: AlbertEinste (Prometheus)   2017-05-03 09:25:00
詛咒杜奕瑾這個支那賤畜,全家不得好死~~~
作者: StBernand (嫁不出去怎麼辦)   2017-05-03 09:25:00
可是再怎麼說,闖紅燈的一定是不對吧?難道死了就無敵?
作者: athewai (神要擦去一切眼淚)   2017-05-03 09:16:00
由綠轉紅後,基本上會有1-2秒是全面紅燈狀態。不會有綠轉紅,另一邊馬上就變綠燈。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7-05-03 09:16:00
本案你就用被告辯護人的立場想關於此訴訟會用何種攻防理由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7-05-03 09:12:00
幫你補血
作者: Niubert ((  ̄ c ̄)_▼﹌)   2017-05-03 09:12:00
你不知道鬼島只有考駕照時不能搶黃燈嗎?
作者: kaodio (WOLRD)   2017-05-03 09:08:00
台灣的法官就撞到人就是過失啊 講那麼多廢話幹麻法官會比鑑定人專業嗎 就想怎麼判就怎麼判啊
作者: lostkimo (累的不想呼吸)   2017-05-03 09:07:00
這位車主是闖黃燈,機車是闖紅燈。車主不爽的是,對方是紅燈,為什麼他還要被判罰。
作者: bm061596 (我得了桌球病~)   2017-05-03 09:06:00
正常的燈設計哪有這樣的 要馬就是燈的問題~要馬就是有人說謊
作者: camrydriver (movies)   2017-05-03 09:05:00
作者: loquito (MoMo將)   2017-05-03 09:05:00
搶黃燈?
作者: aixiiae2005 (竹蜻蜓)   2017-05-03 09:05:00
怎嚜可能一邊黃燈一邊綠燈,跟本燈設計的問題啊
作者: camrydriver (movies)   2017-05-03 09:04:00
司改就不改冤錯假的個案,總統也無輒
作者: kaodio (WOLRD)   2017-05-03 09:04:00
鑑定無肇責 闖黃燈是犯那條法 綠燈法官一樣應注意未注意
作者: bm061596 (我得了桌球病~)   2017-05-03 09:02:00
怪怪的~一邊是黃燈~另外一邊怎可能是綠燈@@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7-05-03 09:02:00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件事本身就是錯的好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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