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

作者: aliensu   2017-05-02 02:07:49
※ 引述《lalbj (破梗了)》之銘言:
: 而是擁有好的射精(社經)能力補習班老師?
: 說更直白一點,補習班老師,跟一般社會口語中的渣男
: 行為模式上有甚麼差別?
有分別唷
一般渣男會找小兩輪以上的高中女生去哄騙上床?
更別說是有婦之夫找高中生,你拿一般渣男去類比適當?
如果今天是同年紀高中男生去誘拐林上床,那沒話說
但今天陳可是大林兩輪以上
更別說還有家庭,上課大談自己的女兒,然後找跟自己女兒相仿年紀者交配,
你說這不噁心?
: 妳被誘惑了,而對方只想姦妳
: 那這樣的行為模式,導致被欺騙的感情後果不是很正常的?
: 只要對方沒有暴力,跟強迫(強姦)
這前提就有問題了,先確認沒暴力再說吧
: 這個故事的重點,不應該放在,是否是老師的不對等關係
不需要用"是否"兩個字
權力當作對等好了,
試問大兩輪老男人跟女高中生性愛觀念和愛情觀念上那裡對等?
: 人生只會一直面對不對等的關係(老師,老闆,政府,法律等)
可能一樣惡劣 但這些人不會拿肉棒塞別人屁眼
: 我們應該要更早學會判斷,跟決定,該怎麼用更健康的態度面對愛情
: 當對方不是我們所期待的樣子,或是對方對妳只是單純的身體時
: 我們該怎麼走出這樣的環境,健康的面對
: 並且學習保護自己,也保護對方
: 而不是一直用年齡,跟條件不對等的框架,掩蓋自己判斷力的不足
所以如果有人用年齡、對方判斷力不足來滿足獸性,這是對的?
對方判斷力不足就可以欺負?
你說大人今天投資被騙好了,畢竟大人有一定判斷力;
但別說右肩、用你說的誘拐好了
作為大人誘拐小兩輪的女生是在幹嘛?
不是針對原po,也不是針對老師設高道德標準
也許那些高中女生都剛好喜歡你,願意跟你行房,
但不代表你可光明正大一再這樣搞別人女兒。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7-05-02 02:08:00
一樓帥哥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08:00
你怎麼知道,渣男不會找小兩輪的去上床....妳太天真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02 02:08:00
嘻嘻 我可愛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09:00
酒店裡頭,玩比自己女兒還小的比比皆是..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7-05-02 02:09:00
這法律觀念真的突破天際
作者: skykoc (hamster)   2017-05-02 02:09:00
說的好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10:00
笑死你怎知道這些人不會用肉棒塞嘴?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7-05-02 02:10:00
是你該去確認人家有用暴力吧,還有先假設人家用暴力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02 02:10:00
法律上公立學校的老師玩學生是有事的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11:00
我到底那裡說滿足獸性是對的?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02 02:11:00
但在補教這塊一直都是漏洞 很多人都說了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12:00
請問到底怎麼用法律阻止情慾流動喇?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2:12:00
公立學校老師玩學生是因為學校老師的職權有其影響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02 02:12:00
學生很好騙 不然怎麼會有一堆補教老師吃學生的事呢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2 02:12:00
消費者保護法新增:提供服務期間禁止與消費者性交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2 02:13:00
消費者保護法新增:消費者使用服務期間所患疾病須連帶賠償
作者: dreeee (Adieu chérie)   2017-05-02 02:13:00
跳針跳到一個不行 先把話說好再來可以嗎?一再的證據在哪? 又是腦補? 這素質別出來了好嗎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02 02:13:00
玩學生只因為職權而已嗎 哈哈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13:00
請問到底怎麼用法律阻止情慾流動喇?
作者: evaji548 (eva)   2017-05-02 02:14:00
說的好
作者: raistL (鍵盤大帥哥)   2017-05-02 02:15:00
問題點不是大兩輪 是有人把補習班當騙砲天堂(如果林說的都屬實) 而且有源源不絕的新鮮女學生讓他挑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17:00
明知道老師要騙人,還不向學校老師用成績威脅妳,為何要接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2:17:00
補習班常見女學生一下課就貼過去老師身邊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2:17:00
那競炮團算不算騙炮天堂?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2:18:00
去勁舞團有滿滿的新鮮女生可以騙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2:18:00
能夠怎麼阻止?? 阻止先被說死處男死仇女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7-05-02 02:18:00
補習班這塊明顯有漏洞阿
作者: pz5202 (tata)   2017-05-02 02:18:00
「踢掉一個」系列文在洗版!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2:19:00
充滿愛意的老師進入 才會催眠自己終於是女朋友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2:19:00
you Get it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7-05-02 02:19:00
學校老師"可能"有職權威脅不行有罪 補習班老師已婚"可能"以照片威脅沒事??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2:20:00
這是女子幻想變正宮機制 不是什麼防衛機制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20:00
年紀到底哪裡是重點?妳是處男還是處女?妳幾歲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2:21:00
以照片威脅那是直接犯法的,腦袋先想清楚再說話
作者: raistL (鍵盤大帥哥)   2017-05-02 02:21:00
打扮亮麗的母X也超多工具人貼過去的R 女肥宅都沒福利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22:00
真的,腦袋想清楚再說話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2:23:00
年齡就是重點,每個人性成熟年齡有個體差異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24:00
阿妳都說有差異了,怎麼樣訂定標準?
作者: aoaiau (rose.chen)   2017-05-02 02:24:00
奇怪了黑人不是去過牠家嗎?這時候不攀關係了?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2:24:00
照片威脅?又是看小說來的喔?先證明真有照片威脅如何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2 02:24:00
囧 我已經搞不清楚是不是反串了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2:24:00
有人主張12歲,後來又改說性成熟,性成熟怎麼判定?
作者: MamaImscared (媽~挖就驚ㄟ!)   2017-05-02 02:24:00
姆咪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25:00
我都沒說妳難溝通,先嗆人難溝通?妳回應我的文章,說不是針對我,這邏輯?在那邊如果有的話,沒證據在那邊亂假設我說12是因為,很少有人12歲之前就性成熟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2:26:00
所以為了安全,師生(未滿20)發生性行為一律算性侵!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2 02:26:00
好喔 未滿20歲都是性侵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26:00
.....................為什麼16歲男,不能幹24歲女?幹這邏輯太狂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2:28:00
老師與學生就是不行啊!我可沒有男女歧視....
作者: siahlin (萬言萬當,不如一默)   2017-05-02 02:28:00
民法對未成年人保護 優先於交易安全 年齡沒有不重要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28:00
老師不是人?出了校園就是他媽一般人,不能幹炮?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2:30:00
對!不爽不要做老師啊!道德標準轉成法律有何問題!
作者: siahlin (萬言萬當,不如一默)   2017-05-02 02:30:00
提早防備當然好 但對未成年的期待跟要求比民法還嚴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31:00
我不知道妳為什麼那麼介意這兩個關係喇,但我覺得都是人不需要特別給老師那麼高的道德標準,根本不需要起立敬禮又不是沒收學費,老師=多讀一些書的一般人,也是養家活口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2:32:00
很簡單啦,把補習班老師換成鋼琴老師,能不能打炮還是法律要限定教學校教科書內容的老師不能打炮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33:00
我覺得它們很難懂,講完也不管就跑掉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2:33:00
因為現實就是老師與學生間往往會有不平等的地位啊!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2:34:00
不平等地位就不能打炮?那要規定同等地位才能打炮嗎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34:00
為什麼會不平等?妳就是心中覺得老師地位高阿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17-05-02 02:35:00
看完這一串才知道八卦版對男女關係真的超保守且封閉的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35:00
妳回應我,我不能噓妳?重點妳還亂回一通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2:35:00
但如果是合意也不能打炮?以後打炮還要驗身家財產地位.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2:36:00
打炮要看喔,目前法律規定要16歲以上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2:36:00
不只是職權還有未成年人的成熟問題,面對個體差異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2:37:00
法律就規定16歲了還在那邊一直跳針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37:00
不要崩潰好嗎?我哪裡說這樣的行為ok都還沒說妳用記著的方式,只擷取我整篇的片段來回應我知道法律是16阿,但是現況呢?能用這個阻止渣男?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2:39:00
我們現在就是希望改變法律啊!你們就是洗地護狼師啊!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39:00
想睡就去睡阿,甚麼問題?跟我講幹嘛?妳去把我整篇看一次說了一堆,結果就是我在袒護渣男,有沒有這麼難理解妳不要崩潰阿,我酸妳是有邏輯,妳說話的邏輯?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7-05-02 02:41:00
只是對老師感同身受罷了 有帶入錯了嗎?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43:00
哇~我希望女生保護自己,就叫做檢討女生?這太強大了吧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2:43:00
希望女生學會保護自己叫檢討女生.........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2:44:00
反正有人就是看到師生(未滿20)發生性行為算性侵不爽!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2:44:00
這一串文章真的是邏輯的下限秀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44:00
閱讀障礙到這種程度,我開始不想責怪妳惹挖靠,現在已經從誘姦變成性侵?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2:46:00
我們希望改變法律成如此,你們一直在反對這個想法!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48:00
真狂,改變到沒有20不能幹炮,老師出了校園也不能保護孩子,不是把她放在籠子裡面,有一天她出籠子甚麼都不會,她只會在社會的大草原,任人宰割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2:50:00
是只要教過未滿20學生不能,或未滿20皆不可,我都接受
作者: lalbj (破梗了)   2017-05-02 02:51:00
妳能代表所有的學生?所有的學生想法都跟妳一樣?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2:51:00
不爽不要做老師,現在老屁股這樣多,正好讓位!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7-05-02 02:51:00
補習班有專門通報性侵案件的? 補習班不是漏洞?教導小孩求救的管道然後"給予"救援 補習班可沒有給予救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2:52:00
學生老師真愛等20啊!真愛等不到20算什麼真愛?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7-05-02 02:53:00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2:54:00
問題現在補教業老師未列管,我主張完全證照化,登記化,然後立法規定師生(未滿20)性行為的罰則,罰老師!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2 02:59:00
.... 補習班老師沒有教師證補習班老師不是教師,你這樣家教是不是也要入法而且性交年齡我記得是前幾年才往下調 你現在是要倒退嚕我不是很懂是我們的性教育又失敗惹嘛?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01:00
所以是漏洞啊!所以我才主張證照化,登記化.....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2 03:02:00
有點像是撒尿牛丸混在一起捏,性成熟和教學服務的提供這個好像有點太牵強惹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03:00
所有教師包括家教,一律證照化登記化,否則不得執業!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3:03:00
我建議啊,年齡差距大過10歲的一律視為性侵,男女合法性交年齡提高至25歲以確保心智年齡成熟,認同請分享><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2 03:03:00
#$%^&*() 幹 你是不是反串在耍我.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3:04:00
性交年齡提高至25歲以確保心智年齡成熟,認同請分享><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04:00
醫師,律師,會計師無照執業都有罰則,教師援引有何不可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7-05-02 03:05:00
支持老師幹學生的那個id是怎樣?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2 03:06:00
問題就是補習班就沒有國考咩你說學校教師早就有規範惹#$%^&*(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06:00
反正有些人就是希望老師不必規範,那 律 醫 會 為何要規範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2 03:07:00
你的老師 是有教學行為都算,這根本就包山包海惹要教甚麼的才需要規範? 甚麼樣的教學才算是師生?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08:00
那要求包括補習班也加以規定有何不可?我們一直希望修法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2 03:09:00
槓 你這就不可能過咩 法律都要有明文限定範圍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10:00
你們一直扯來扯去,說人民不支持啦!是人民還是你們不支持就是只要有收未成年人的教學工作都要證照登記啊!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3:14:00
我大學自費去偏鄉幫小朋友課輔也需要登記?鄰居爸媽拜託我幫社區的國中生課輔也要?
作者: GKKR (台北村一輝)   2017-05-02 03:17:00
改法律以後30才能打砲投票,差超過12歲以上不能結婚談戀愛打砲前要心裡檢查後簽同意書請第三方公證人,私自打砲一律死刑,財產充公好不好?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18:00
有未成年人,有風險!登記化或40學分證照啊!奇怪了!我只要求在師生關係上,怎麼這麼多人跳腳?XDDD我沒要其他人如此!我只要求老師!不爽不要做老師!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3:21:00
根本沒必要的東西硬要扯,明明有其他社會功能可以阻止老師性侵,要這樣立法立不完啦!替鄰居接孩子放學也要登記或修學分嗎?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22:00
其他人怎麼搞等下次出事民眾反映啊!現在就是要規範老師!替鄰居接孩子,這是教學嗎?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3:24:00
不怕我接孩子後起了色心嗎?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26:00
扯東扯西,就是不肯規範老師!真是奇怪啊!莫非是同行!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3:27:00
補習班都已經立案了,有登記了,到底你說的制度能起到什麼實質作用?我只看到你在大量限縮民眾權力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28:00
現在16歲以下性侵啊!如果有天y民眾不滿,再全體上調啊!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3:29:00
性侵在任何場域都可能發生,相關法律也已經完備了,為何獨獨針對補教師立多餘的法律?現有的法律哪個法律無法規範他了?直接說你期待登記化後起得到什麼作用好了?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30:00
只限縮老師與16-20的學生而已!我想大部份人會樂觀其成!
作者: whitehow (肥宅小羊)   2017-05-02 03:30:00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3:31:00
你限縮的是民間老師的權利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31:00
你們這些人就是反對規範老師!我越來越懷疑你們是同行!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3:32:00
會設定16歲就是法律認同16歲的人心智已經足夠成熟可以對自己的性負責了,如果你認為他們無法負責,那可以提高到25歲也ok哦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32:00
不爽不要做!醫 律 會 沒有民間的?為何有罰則?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3:33:00
你知道那些職業是有高度專業且對社會具有高度影響嗎?跟老師能類比?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34:00
我提規範老師,你們故意提全體!真是在混淆視聽啊!老師不用專業?????????老師沒有高度影響???????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3:36:00
沒認證過的醫師會醫死人、沒認證的律師會使正義無法彰顯,沒認證的會計,以後你看財報還敢信?沒認證的老師?誤人子弟?嚴重性差多少也可以類比誤人子弟的老師馬上會被市場淘汰也不需要你替他擔心吧廠廠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38:00
教育下一代不重要?真是可笑!你真有女兒嗎?我懷疑你唬爛!有女兒的父親會像你這樣?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3:41:00
哪裡說不重要了,你想想現在沒有認證這些民間教師有造成怎樣誤人子弟的情況發生嗎?再來想,如果你今天看的醫生沒執照、律師只是讀過法緒的學生、會計師不會作帳,影響程度有一樣嗎誰有女兒?不是指我吧廠廠,就算我有女兒我也不會講出違心之論的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44:00
這些補教老師不是已經傷害許多16-7懵懂的年輕人了啊!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3:45:00
這是你說的,我不敢武斷,但你敢,可見你是知情人士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48:00
我只要她健康快樂就好,跟兒子沒有不同 4/29 03:39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3:49:00
笑死我了,那句怎麼看出我有女兒的,我連兒子都沒有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50:00
因為現在法律無法處罰,所以沒人跳出來!不過知道可多了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3:50:00
哪個部分無法處罰?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51:00
所以你是沒有孩子的虛擬父親吧!真是好笑!那不就是﹝我以後對小孩會如何如何的自我幻想﹞?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3:53:00
我自身的教育理念以及經濟能力夠有錯嗎?我教育女兒就是會這樣做,絕對不會叫他去依賴別人,這樣也能腦補成這樣廠廠哦我知道了,你否定16歲青年對自己的性有自主權及無法為自己的性負責,那就直接修法即可,改成25歲以上才能性交,25不夠就改35,35夠嗎呵呵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55:00
對老師與個體差異下16-20可能未成熟學生的性行為啊!又來了!老招!我提老師與學生,你提全體來混淆視聽!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3:56:00
Ok啊,問題是除了老師之外的其他人難道不需要一起提高嗎?網路男蟲拐你女兒怎辦?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3:58:00
其他全體看民眾覺得啊!我就是覺得要規範老師與學生!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3:58:00
你去看立法有這樣針對一個小群體立法的嗎?用幾個法條規範所有需要規範的行為就夠了,何必列一堆瑣碎的法,以後讀刑法就要開貨車載了老師並沒有它的特殊性及必要性特別立法啊,網路男蟲反而才是騙感情的大宗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4:00:00
民眾覺得要提到幾歲再討論,現在我就覺得老師要規範啊!醫 律 會 不是小群眾??? 老師不特殊 ???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4:01:00
現有的法律功能不夠嗎?你擔心哪一種情況會發生並且無法被法律規範到?…請拉上去看我的內容老師亂教=誤人子弟,誤人子弟的老師很快就沒學生了,必要性在哪?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4:03:00
你可以呼籲對網路男蟲!我就是要呼籲對老師啊!怎樣!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4:04:00
我不會呼籲啊,因為現有法律已經足夠了,不會跟你一起跳針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4:04:00
看來你是老師了?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4:06:00
未來想當老師?不然你怕什麼???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4:06:00
我已經有自己的工作了,根本不是怕不怕的問題,是根本沒必要的問題立一堆現有法律已經有保護到的法益,意義在哪所以你怕什麼情況發生啊,你不提我完全想不到哪一點不足
作者: 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   2017-05-02 04:08:00
有沒有必要全體民眾決定,我就持續呼籲,你就繼續反對!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4:09:00
你呼籲可以啊,只是覺得你邏輯差才在試圖用反問的方式幫你找到答案,你就回答啊,我幫助你思考
作者: enfin7 (城市行走)   2017-05-02 04:10:00
差37歲是小三輪吧 阿公對孫女的差距
作者: Toser168   2017-05-02 04:11:00
你一直說「我就想要立這個法啊」但又不給理由,到底是?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7-05-02 05:33:00
連噓是在激動什麼?這話題怎麼這麼多詭異的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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