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男在台北工作12年好不容易存了300萬,現在月薪約5萬,在20幾歲的時候曾經交過女朋友,但到現在也沒再交過,所以也不打算結婚生小孩。現在租屋在郊區中的郊區每天坐車通勤上下班。
是該繼續在郊區中的郊區租屋,然後買個BMW 320i每天開車上下班,還可以留一點錢身邊。
還是把300萬拿去當頭期款在郊區中的郊區買個三房的房子,然後繼續每天坐車通勤。
買車的話可以每天跟自己的愛車相處在一起,30年後退休租不到房子住可能要去住養生村。
買房的話30年後退休還有個房子可以住,不用擔心租不到房子,以後老死了房子可能就要給哥哥的小孩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