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友鍵盤辦案 指這位名師涉誘姦才女作家

作者: goodbye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捔憲)   2017-05-01 00:44:36
※ 引述《Orzer (按☯KMT)》之銘言:
: 網友鍵盤辦案 指這位名師涉誘姦才女作家
: https://goo.gl/RU1hf5
: 2017年04月29日22:17
: 才女作家A女日前自殺身亡,她的父母透過幫她出書的出版社發表聲明,表示女兒八、九
: 年前遭一名補教名師「誘姦」,書中的女主角們,都是女兒的親身經歷,因此引發軒然大
: 波。網友鍵盤辦案,認為嫌犯就是一名教高中國中的補教名師C師。網友言之鑿鑿,不斷
: 地在網路上更新C師到班狀況,還查出A女曾名列C師任教補習班的榜單內。
其實我不明白為什麼大家這麼憤慨
這個女生8~9年前 算10年前好了 也16歲了
不就頂多是感情被騙失身這樣子嗎?
誘姦到底是什麼意思?引誘她性交?
滿16不就有性自主權了嗎? 她想跟誰做愛是她的自由阿
如果怕被騙可以先結婚再做愛阿
反倒是如果老師結婚了 他老婆還能告通姦吧?
女生也結婚了 為什麼大家砲火還是對準老師(或是前男友)而不是現任丈夫呢?
跟她一樣年紀大的人遇到的挫折不比她少 生活的環境比她差的比比皆是
這樣就自殺未免自私 人總是不單單為自己而活
另外我記得以前我學長自殺未遂 人在醫院的時候我問他
我:為什麼你要自殺而不是選擇去殺對方?
學長:謝謝(幹謝啥啦!)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01 00:45:00
干你屁事
作者: ding2599 (gfdgdfgd)   2017-05-01 00:45:00
他的痛苦到自殺了 很慘吧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7-05-01 00:47:00
母X會生氣沒有同理心吧 事實就是 現實的無奈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5-01 00:47:00
誘姦就是創造出來汙名化合法性交的一個名詞罷了 無須深究不然這樣請女生去吃飯後直接去賓館上床叫不叫誘姦?
作者: TJLai (PokerStars)   2017-05-01 00:49:00
自殺就是放大決了阿~~~~不是嗎?? 沒證沒據~~一堆鍵盤柯南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1 00:50:00
就是合意性交 但若這人有憂鬱症又之後自殺 你就完蛋了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7-05-01 00:51:00
哪裡完蛋阿 法律上也是一樣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1 00:52:00
會用姦這個負面詞,就不是合意了吧
作者: TJLai (PokerStars)   2017-05-01 00:52:00
因為後來男方沒跟老婆離婚 反而是跟女方分手了~~當然是姦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7-05-01 00:53:00
公堂之上 沒有右肩 再憤慨也沒用的
作者: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7-05-01 00:54:00
訪談說 "愛上誘姦犯". 主觀認為愛上, 主觀認為誘姦但 是否誘姦 是有法律客觀定義的 只剩 "愛上" 這主觀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1 00:56:00
愛上誘姦犯是兩個時間點,愛上是在誘姦之後,姦時沒有愛
作者: a000000000 (九個零喔)   2017-05-01 00:56:00
說你右肩就右肩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5-01 00:56:00
重點在於師生
作者: ak7486 (哭哭囧臉景子命)   2017-05-01 00:56:00
又不是正妹也可以討論這麼久 是放假太無聊了喔
作者: TJLai (PokerStars)   2017-05-01 00:58:00
姦了之後愛上..跟愛上了之後姦....姦了還可以愛上~~所以...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5-01 00:58:00
所以教師法限制師生關係不得逾越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7-05-01 00:58:00
公堂上怎麼證明不是自願的 證據呢 不然無罪推定阿
作者: TJLai (PokerStars)   2017-05-01 00:59:00
他們就是通姦罪阿...= =~本來就犯法~~所以才在檯面下啊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5-01 00:59:00
雖然補教業不受教師法限制 但這算法律漏洞吧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1 00:59:00
公堂上證明很簡單,真不是自願,之後不可能一而在在而三一而再再而三,現在問題是鄉民用小說辦案,小說裡面連是
作者: TJLai (PokerStars)   2017-05-01 01:00:00
姦了之後愛上.......本來就是自願了~~這沒啥好質疑吧 愛上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5-01 01:00:00
所以教師師生戀會被被校內懲處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1 01:00:00
否滿16都有疑慮。不過本來就沒什麼可靠證據就是了。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7-05-01 01:01:00
這麼多睏哈星誰被懲處了
作者: TJLai (PokerStars)   2017-05-01 01:01:00
去看看一些之前的案件就知道了~~法官會依據指稱被姦的時間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1 01:01:00
會用姦這個詞應該是理性上就知道不對,用誘這個字代表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5-01 01:01:00
違法教師法在先的話通姦不見得成案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1 01:02:00
你說的都是單方面的講法,現在問題是沒有證據證明一切。你知道女生一旦陷入自主迴圈,什麼自願都變非自願,所以
作者: TJLai (PokerStars)   2017-05-01 01:03:00
認為這是姦好嗎!? 姦完還愛上了~~~~分手了想告人家~~哪招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1 01:03:00
我覺得根本不是合意或自願,是把愛上的時間胡亂錯置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1 01:03:00
才有做完,想想不對勁跑去告性侵。如果沒有當下或事後的證據,這些都該持保留的立場。不要把這種事想的太理性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1 01:04:00
之後愛上,是一種病態,不代表姦時就是自願的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7-05-01 01:05:00
來不及囉 和平相處這麼久 男方律師可以以此辯護是自願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1 01:06:00
價錢談不攏也是最常見的,做得當下是合意,但是收的金額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7-05-01 01:06:00
你要以男方辯護方式想一想 要證明是強迫的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7-05-01 01:07:00
價錢談不攏案例 好像也是判無罪吧
作者: yeahhey (神秘人)   2017-05-01 01:07:00
姦了之後強迫自己愛上好嗎...不然如何才能接受這種事?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1 01:07:00
這起案件則是男方無法給女方愛情,所以前面一定會被自己
作者: ceab (被數的羊)   2017-05-01 01:07:00
又是一個不知所以然的人!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1 01:08:00
真得很難判斷。男生不願負責(懷孕),被告性侵的也不少
作者: yeahhey (神秘人)   2017-05-01 01:08:00
對方若非愛人 被姦的自己就是下流骯髒的 16歲如何承受?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1 01:10:00
既然知道難判斷,那何以斷言是是無法給女方愛情才稱姦?
作者: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7-05-01 01:10:00
她們不是學校內的師生啊 補習班賣口才的罷了
作者: yeahhey (神秘人)   2017-05-01 01:10:00
都上站5XXX大將軍了 可以爬文後再討論...
作者: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7-05-01 01:11:00
看過這些補教人士錄影帶的 都算跟他有師生關係?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1 01:11:00
一般如果男生願意負責,取了就沒事比例很高。大多是8+9,娶了就沒事。不過那種玩性在,所以很快就可以看到抱怨文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1 01:12:00
以現有資訊,男方以威逼哄騙的手段得手的可能更大吧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1 01:14:00
太單方面了,雖然鍵盤柯男很爽,但是只能說小心不要被吉
作者: wunhong (佚名)   2017-05-01 01:15:00
我玩完了他,再給他愛,那就不算姦囉~
作者: yuinghoooo (KiXeon)   2017-05-01 01:25:00
所以你學長為什麼要說謝謝啊?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5-01 01:34:00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01 01:36:00
good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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