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人插進妳的嘴巴,而妳向他對不起」她13

作者: Sam0907 (列)   2017-04-29 11:13:19
※ 引述《plusonezero (本草綱目科屬種)》之銘言:
: 你說的大部分是對的,
: 不懂的拒絕及反抗確實會被軟土深掘,甚至助長這些小人作惡。
: 但有時候並不是女性不懂得拒絕,而是被害者也不敢斷定加害者是不是在騷擾自己,
: 很多女性其實會怕自己的自作多情而造成誤會,又或是年紀太小不了解對方的行為代表什
: 麼
: 我第一次被襲胸是在小學二年級,鄰居哥哥摸的,
: 當時根本不懂那舉動代表什麼,卻記憶猶新,直到長大才恍然大悟。
: 高中時有次在捷運上,有個男的一直用下體磨蹭我的臀部,
: 問題是當時是尖峰時刻,人擠著人再正常不過,
: 雖然覺得怪怪的,但還是幫他開脫,直到對方勃起,我才確定自己應該是被性騷擾了,
: 如果我提前下車、如果他雞雞翹不起來,
: 我就永遠不知道他在性騷擾我,事後才越想越不對勁,大概還會被打上母豬的名號吧。
: 女性學會拒絕是對的,但有時候根本不是沒有拒絕的勇氣,而是無從拒絕。
沒有一個地方是絕對安全的,只有相對的安全
若一個女生走在路上,這場景在台灣還是在印度哪個比較安全?
從彭婉如案到性平三法,台灣也是一步一步在進步
講要從教育,當然有用,另外法律也一樣有用,無法教化就只好靠刑罰了
要是覺得現在性侵的刑罰太輕了,可以跟立委諸公們討論,加重刑罰呀
不然修法成性侵直接剁掉好了,用手性侵一樣把手剁掉。
要追求安全,大家都要學會自保,不論是女生還是男生
最好以後市面上買得到"行房紀錄器"只要要性行為的時候就記錄器打開全程錄影
若有爭議,以後可將影片給檢察官和法官看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04-29 11:13:00
前提是兩人都同意拍攝不然你還是妨礙秘密喔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7-04-29 11:16:00
庭上表示太快了我沒看清楚
作者: yoyodio (廢材毋需多言)   2017-04-29 11:18:00
要像日本,很早就建立身價的概念高中女生光内褲都能賣上萬要交際,就要援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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