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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女兒叫起床上學 小6女LINE母揭獸父惡行
蘋果即時 2017年04月26日12:44
獸父把女兒當人體鬧鐘!新北市1名獸父,2013年6月跟老婆離婚後,跟就讀國小六年級女兒
(13歲)同住。前年暑假期間,女兒房間沒有裝冷氣,父親假意跟女兒說:「我房間有冷氣
,來跟爸爸睡!」女兒不疑有他;怎料當天半夜,父親見女兒發育成熟,竟伸出狼爪,脫下
女兒內衣,舔乳10分鐘,企圖叫醒女兒去上學,事後女兒LINE向母親求救報警。日前民事判
決出爐,判獸父精神賠償40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獸父除了凌晨對女兒舔乳猥褻之外,每天早上叫女兒起床之際,用力掐捏女兒
胸部說:「起床囉~要去上學了!」女兒嗆聲說:「不要這樣啦!」獸父厚顏回說:「給爸
爸捏一下又不會怎樣!」多達45次,最後女兒忍無可忍,用LINE向媽媽求救,媽媽認為事態
嚴重,要求女兒跟老師講,校方趕緊報警,揭發父親獸行。
法院審理時,獸父向法官供稱:「沒跟女兒一起睡覺呀,叫女兒起床,也是從窗外叫她,沒
進她房間。」對於女兒指控全部否認。家屬也向法官指出,女童曾經說:「爸爸舔完胸部後
,都會用毛巾擦乾淨,不會留下痕跡,告也告不成」等語。
法官對女兒進行測謊後,認為女兒說詞為真,相關證人也出面指控獸父,法官不採信獸父說
詞,法官痛批說,「身為人父罔顧人倫,逞色欲,造成女兒心智發展、人格養成等負面印記
」。
日前民事判出爐,判獸父須賠女兒40萬元精神撫慰金,仍可上訴。刑事部分,去年依法院依
與未滿14歲少女猥褻5罪,另對兒童性騷擾共45罪,判獸父應執行2年6個月。(突發中心陳
偉周/基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