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人父冤淪性侵犯五年 帶妻女逃亡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7-04-21 17:07:33
如果他當時先入獄了,按民間傳說,不知道會不會真的被大哥拿牙刷刷龜頭,那真的太慘
了,畢竟他也不是什麼幫派老大或有錢人,犯這種事進去大概蠻慘的吧?
我更好奇的是,如果今天是陪審制,也就是由平民組成的陪審團來負責認定事實,法官純
粹根據陪審團的決定來適用法律量刑,那結果會不一樣嗎?
也就是陪審團參考同一份「無法排除被告有參與但也證明不了有參與」的鑑定報告後,會
做出無罪的認定嗎?
作者: yoyodio (廢材毋需多言)   2017-04-21 17:10:00
文組當道都是沒救啦,要改制度阿,廢除文組念法律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明明就該由理組來念法律阿
作者: f124 (....)   2017-04-21 17:10:00
法律人最愛的無罪推定自己都不遵守 台灣還是廢掉刑法比較好
作者: yoyodio (廢材毋需多言)   2017-04-21 17:12:00
dio心情支持各位鄉民XD謝謝~~~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17-04-21 17:13:00
陪審團 當然是 男多於女 無罪 女多於男 死刑
作者: yoyodio (廢材毋需多言)   2017-04-21 17:16:00
所以伊斯蘭國家在法庭作證時,4女抵1男是有道理DER
作者: camrydriver (movies)   2017-04-21 17:20:00
無罪推定是原則,罪疑惟重是真實判例,壹週刊,https://goo.gl/e3uLUO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