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跟幾個法匠在爭論為何性侵女童用227輕判
明明可以用221+222違反女童意願加重處罰
227等於是要跟未滿14的合意性交
不然222加重是由豈不是被架空?
法匠一直跑出來瞎扯立法理由
結果很多人噓法匠 大家都聽不下去
法匠就突然放大絕招 說噓她的全部都是我的分身
http://m.imgur.com/evj4VqP
重點是我不可能有這麼多分身啊?
有沒有法匠語無倫次的八卦?
好像不管怎麼法官都不會判錯
都是我們法盲 這是怎樣?
法匠都是叫我們去讀書去找立委 都不關法官的事
有無相關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