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何桶友善中國人 realtw卻沒事?

作者: zxciop741 (頭比啞鈴硬)   2017-04-09 08:28:11
一樣這篇staff23回文的話
回文時間前最後一位推文者
我給稅後2000p
首推稅後150P 接下來每10推抽一人50P
發到我沒錢
※ 引述《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之銘言:
: 現在才看到這篇
: 228事情請問蔣介石有經過任何法定程序 認定他是元兇了嗎?
: 就我所知 迄今是沒有的
引用八卦板#1OhwXB0y (Gossiping)該篇新聞
新聞連結:https://goo.gl/cCJBHX
抱歉 我錯了
蔣介石 他 沒有經過任何法定程序
蔣介石 他 沒有被判決有罪
蔣介石 他 沒有直接或間接參與228事件
蔣介石 他 只是228事件的犯罪嫌疑人
依無罪推定原則 蔣介石為無罪
他 蔣介石 不是228事件的元兇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 案件有以下情形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二、時效已完成者。
六、被告死亡者。
: 用你的邏輯套 無罪推定 蔣介石就不是228元凶
: 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你應該沒仔細看我的文章
: 承上述概念 既然無罪推定蔣介石不是228元凶
: 進入輔大拉輔大私有財蔣介石銅像 主張轉型正義
: 或去威權化 也就不具備所謂的公益性 連要主張
: 抵抗權的餘地都沒有 從影片來看就是毀損他人私有財
: 跟妨礙警察執行公權力的現行犯
: 現行雖然偵查、司法程序有無罪推定,但是抓現行犯
: 沒有無罪推定阿,如果抓現行犯有無罪推定,那就不
: 能逮捕他,你在這套無罪推定這哪招?
刑事訴訟法第88 條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一、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二、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
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刑事訴訟法第88-1 條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有以下情形之一而情況急迫者
,得逕行拘提之:
一、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
※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該條第一項規定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同條第二項規定,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現行犯未經審判判決確定,一樣是有無罪推定原則的
警察逮捕現行犯 是推定嫌犯有罪
檢察官起訴被告 是認定被告犯罪
法官裁定立案、設立保釋金、或羈押候審,是認定被告極可能犯罪。
但是在最後定罪審判之前
法官必須有足夠證據推翻無罪「推定」的假設
罪證確鑿的犯罪嫌疑人
就算有充分證據辯護 但依舊有權利為自己辯護
所以一樣是無罪推定的
未經審判判決確定,任何人都應以無罪推定來看待
: 再來影片當中提到了一件事情
: 就是警察不得進入校園這事情 要進入還要有公文
: 這一件非常荒謬可笑至極的事
: 從歷史來看四六事件
: 台大傅斯年校長對政治犯主張警察不得進入校園
: 對當局不經法律程序、逕行進入台大校園內逮捕
: 師生的行為,高度不滿,親自找國民黨最高當局
: 交涉,要求逮捕台大師生必須經過校長批准。他
: 甚至警告當時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司令彭孟緝:「
: 若有學生流血,我要跟你拚命!」
: 這畢竟是傅校長捍衛民主自由的個人態度
: 師大謝東閔校長卻親自帶著警察進入校園,逮捕
: 為數不少的師生。
: 從歷史來看警察沒有不得進入校園
: 回歸到現代 倘若警察沒有公文不得進入校園
: 如果發生刑事案件或者火警、緊急事件,警察
: 都不得進入校園?顯然是錯誤的
我沒研究這個 抱歉
我只談刪除爆卦直播
: 更好死不死
: 板主求學時就親身遇過數次警察進入校園事件
: ,其中一起還跟我同學有關,處理到不想處理
: 根本沒有不得進入校園這種荒謬的事情。
我真的沒研究這個 對不起
還有我只談刪除報卦直播
: 八卦板是電子布告欄,板主是義務管理者,我
: 不是司法機關,無罪推定僅為概念並不能拘束
: 板主針對看板秩序管理採取無罪推定
這段我認同你
: 對於內容不當,有重大謬誤的文章,縱然我尊重他的
: 政治立場,
: 我還是會刪除這篇文章,避免萬一有人誤認警察不得進入校園,
: 結果發生問題才來哭哭。
你說的 本板不鼓勵違法犯罪實況轉播發文者並沒有違反法律文章只有刪除
好 我不回應了^^
: 最後如同那時候文章說的 這種妨礙公務玩不完
: 新聞都有報了都被移送妨礙公務 我就不貼新聞
: 了 要看自己google 回到無罪推定 你發現問題
: 了嗎?
https://goo.gl/Ylfc1g
我怕我誤觸回卦算新聞的板規
google 輔大 拆蔣 移送
我不是法匠 我只是善用google
如有內容錯誤 請指教
歡迎指教才對
因為我不是專業的
一樣這篇staff23回文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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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到我沒錢
: ※ 引述《zxciop741 (頭比啞鈴硬)》之銘言:
: : 228當天 staff23你發了3篇文章
: : #1Oj5ql4I (Gossiping)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8215343.A.112.html
: : #1Oj6gnIW (Gossiping)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8218801.A.4A0.html
: : 最後一篇 被某板主
: : 依為了你好這條板規刪文
: : 現在看不見了
: : 當初我有備份 不過我忘記存到哪了
: : 我雖然投票沒投給反同大將 但我這次敬佩他
: : 至少承認自己的過錯 會看大家的推文檢討
: : 這就值得讚許 未來再參選我會考慮投給他
: : 好 我們再來說轉型正義的問題
: : 等等 錯了
: : 我們先來談
: : 你說的 本板不鼓勵違法犯罪實況轉播發文者並沒有違反法律文章只有刪除
: : 你依照本板板規
: : 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 : 1.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
: : 無罪推定有沒有聽過?
: : 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該條第一項規定
: :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 : 同條第二項規定,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 : 這意思是什麼你懂嗎?
: : 你不是法官
: : 就算是現行犯 還沒被審判之前 都認定為無罪
: : 我們不知道這件官司 到現在是怎樣了?
: : 如果真的被告真的有罪 遭判刑處罰
: : 再來刪那篇直播 無話可說
: : 被老外笑不行 所以就刪文?
: :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 : 每個國家發生的事情都不一樣
: : 每個國家經歷的歷史都不一樣
: : 每個國家的轉型正義都不一樣
: : 舉個例子
: : 某天 你和你家人們在公共場合搭電梯時
: : 突然噗~一聲
: : 家人之中 有人放聲響屁
: : 慘了 放屁就算了 還不小心拉屎在上面
: : 如果你是旁觀者 一定竊笑阿
: : 但它是你的家人 就算被笑 還是家人
: : 還是處理阿
: : 被老外嘲笑不行?
: : 是那個老外有問題吧?
: : 希特勒蠟像如果在以色列境內出現
: : 猶太人放火燒掉
: : 會被笑?
: : 沒人敢笑吧
: : 以巴衝突 跟 蔣委員長很類似?
: : 一個乞丐趕廟公
: : 一個鳩佔鵲巢還極權統治
: : 拆了蔣公銅像 會跟誰引起仇恨
: : 好 就算會好了?
: : 會變世仇?
: : 30年後 9.2 死光光了 還會有人出來吠?
: : 每個國家經歷的歷史都不一樣
: : 不要混為一談
: : 這篇staff23回文的話
: : 回文時間最後一位推文者
: : 我給稅後2000p
: : 首推稅後150P 接下來每10推50P
: : 發到我沒錢
: : 推文不算
: : 反正亂打的 內容可以指教改進
作者: sclbtlove (板橋彭于晏)   2017-04-09 08:40:00
喔喔 發錢 別哭
作者: moneygg (moneygg)   2017-04-09 08:41:00
作者: cftyujmnbvgh (cftyujmnbvgh)   2017-04-09 08:45:00
錢錢我要
作者: david1230 (好難想)   2017-04-09 08:47:00
犯罪嫌疑人? 228除了他以外還有人握有兵符丶行政權?
作者: dayaju (艾草)   2017-04-09 09:02:00
作者: a5120358 (月櫻)   2017-04-09 09:20:00
我好興奮啊
作者: trytryit (EDISON)   2017-04-09 09:33:00
作者: eastnoon (二氧化碳)   2017-04-09 09:48:00
我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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