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蔡志揚 對比文林苑-柯市府違法強拆暴行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7-03-23 13:03:10
蛤?
可是另一個分身新聞寫
對於林洲民要求儘速拆屋,柯文哲21日出席士林行動市政會議表示,「已經拆成這樣,經
過(市府)內部專業評估,真的倒下來會衝到路上,這公共安全市長都不敢扛」,對於日前
建商建商擅自拆屋表示「沒有討論就拆當然維法,但既然拆成這樣隨時會倒,就先拆掉」
,也認同局長裁示。
柯也說安全問題先拆掉了 所以可以先內部討論一下到底柯無可奈何還是顆非常贊同嗎
※ 引述《wuayi (很恐怖不要問)》之銘言:
: fb掛點
: 蔡志揚,多次協助都更受害戶的律師,蔡律師指出這個強拆決定是林洲民一個人決定,他
: 無視法院認可保存證據權利,無視專業鑑定機構認定執意強拆,對比文林苑依都更條例強
: 拆其正當性不知道差了多少
: fb連結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446051238740554&id=10000007076810
: 0
: fb內容
: http://i.imgur.com/UQk0kFi.jpg
: 據可靠消息指出,明天就會發動強拆,據可靠消息指出,這是林洲民一人的決定,連柯市
: 長都無可奈何。
: 就算是「釘子戶」,法律上也有訴訟的權利,而且法院及地檢署都已經認可他保全證據的
: 權利,然而林局長卻以一己之好惡,無視法院及地檢署保全程序還在進行,以及無視專業
: 鑑定意見說並沒有危急到一定要在保全程序做完前立即拆除,而且前半部分並沒有安全之
: 虞,更無視多位都更審議委員的意見。
: 林局長做完兩年,可能拍拍屁股走人,但無視法院程序及專業、帶頭違法的強拆暴行,卻
: 可能對都更造成難以抹滅的危害,這比「文林苑」至少還是符合都更條例的強拆,更不具
: 正當性百倍!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3-23 13:05:00
嘴巴說無顆奈何但爽半死要拆
作者: turst (四番)   2017-03-23 13:17:00
有功自己攬,有爭議屬下扛,標準蚵式作風
作者: duvw (duvw)   2017-03-23 13:26:00
可是作風。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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