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5年前戴套與小學女生愛愛 男導師重判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7-03-19 01:12:14
我覺得奇怪的是這樣都可以判成立喔
無憑無據的
只憑一個人證 完全沒有沒有物證就可以判五年?
會不會太扯
男森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 引述《ios6 (ios?6)》之銘言:
: 剛看了一下推文
: 還有人為老師叫屈 或是已羨慕的文字
: 但換作如果是男師跟男小學生
: 感覺推文就會是另個光景
: 什麼噁甲 臭甲都出籠了
: 為什麼會有這麼大反差呢?
: 有沒有八卦
: ※ 引述《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之銘言:
: : 5年前戴套與小學女生愛愛 男導師重判
: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318003383-260402 中時
: : 台南市某國小謝姓男老師擔任班導時,與班上12歲女學生發生戀情及性關係,但畢業不久
: : 即結束。5年後女生就讀高中時,因對異性反感接受校方輔導,全案才曝光提告。法庭上
: : 謝雖否認犯行,但因女生指證老師戴套與她愛愛,同事也作證謝的抽屜有保險套,法官重
: : 判5年。
: : 判決書指出,在台南市某國小任教的謝某,2007年至2009年期間擔任該校五、六年級某班
: : 導師時,明知班上1名年僅12歲的女學生,對於感情判斷及性自主都還沒有成熟,卻與對
: : 方傳出不倫師生戀。
: : 2009年4月底,謝某帶著班上學生前往北部縣市畢業旅行時,獨自進入這名女學生住宿的
: : 房間內,見其他學生都已睡著,於是與對方聊天談心,隨後親吻女學生,並將她帶到廁所
: : 發生性關係。隔天,謝某又趁他人不注意之際,偷偷撫摸女學生的大腿及下體。
: : 旅行結束返回台南後,從當年的5月初到6月底畢業前夕,謝某又5次開車載著女學生到他
: : 父母親先前居住的公寓或在車上、在女學生家中房間內愛愛。直到女生升上國中後,兩人
: : 才結束這段不倫關係。
: : 2014年女學生就讀高中時,因與同學交換日記,內容透露出對異性的強烈反感,同學探詢
: : 後得知此事,鼓勵她勇敢向學校輔導處尋求諮商協助,校方除依法通報,並啟動校園性侵
: : 害處理機制外,女學生也在家人的陪同下報案。
: : 庭訊時,謝某辯稱,他與女學生只是感情很好的師生關係,堅決否認曾發生性關係或撫摸
: : 對方私處。
: : 但因女學生指證,老師與她愛愛時有戴保險套;法官查詢接手謝某教學的代課老師,也證
: : 實2014年指導班級學生整理教室時,曾無意間在謝某使用的電腦桌抽屜內,發現已開封的
: : 保險套1盒。儘管謝否認保險套是他的,還推說可能是遭人栽贓誣陷,或學校辦理生理衛
: : 生講座用剩的教材放在該處,但都不被法官所採信,一、二審均重判5年。
: : 備註:
作者: oyasmy (oyasmy)   2017-03-19 01:13:00
身為肥宅就是最好的保護
作者: x6urvery (魁)   2017-03-19 01:14:00
管好小頭就不會有事了 我建議還是先看過判決書在說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7-03-19 01:15:00
判決書通常都是片面心證的垃圾,1、2、3審長得不一樣沒有看的必要
作者: uglyfinger (醜八怪)   2017-03-19 01:16:00
這樣都可判了,土豪哥卻...,只能說有背景有錢準沒事然後有人出來說司法有人貪汙,過沒幾天立馬被路人打各種奇觀
作者: CGZB (ZB)   2017-03-19 01:18:00
你覺得老師好可憐,拜託去給他錢上訴嘛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7-03-19 01:19:00
同意 神扯 就算保險套是他的 如何證明5年前有性侵
作者: CGZB (ZB)   2017-03-19 01:19:00
在這邊他媽哭一聲沒證據沒證據拉,你檢察官?你法官?我還要把受害者的口述像寫故事一樣全部跟你講喔?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7-03-19 01:21:00
跟口述故事無關吧 這樣男女友分手都可以告性侵成功你看美國很多案 你知我知天知地知 沒有合法程序與證據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3-19 01:21:00
小學生為什麼需要戴套?真的很可疑
作者: x6urvery (魁)   2017-03-19 01:22:00
如果你女朋友是小學生 還做過 當然可以告..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7-03-19 01:22:00
就是無法定罪 然後台灣法官最棒 殺人可教化
作者: CGZB (ZB)   2017-03-19 01:22:00
你要搞清楚受害人因為年齡關係,只要指出有性行為 就是有罪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7-03-19 01:23:00
因為年齡可指出性行為? 你知道小四還小五就有衛教嗎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3-19 01:23:00
有沒有搞錯啊?兩小無猜條款是要雙方都未成年下才會發動
作者: CGZB (ZB)   2017-03-19 01:24:00
你舉的男女朋友分手都可以告性侵成功,是成年吧?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3-19 01:24:00
這種就算是男女朋友都會有罪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3-19 01:25:00
這篇報導有說生理特徵嗎?至少這篇的證據力很薄弱何必腦補生理特徵?
作者: CGZB (ZB)   2017-03-19 01:25:00
我就跟你說,你不是檢察官你不是法官能拿到現場證據我也服你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3-19 01:26:00
腦補中 勿擾
作者: CGZB (ZB)   2017-03-19 01:26:00
你既然用膝蓋想就知道這很難判,那法官也不是白痴
作者: kutkin ( )   2017-03-19 01:27:00
看完判決書,法官就是怎麼樣都說 記不清楚很正常呀
作者: CGZB (ZB)   2017-03-19 01:27:00
國外詐欺犯送來台,沒證據都沒直接拿來關了,檢查官沒證據?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3-19 01:28:00
紅明顯 我已經看過判決書了 我認為法官有其邏輯見解
作者: CGZB (ZB)   2017-03-19 01:28:00
那很簡單嗎,你就幫老師出律師費抗告啊,哭女生好爽?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3-19 01:28:00
講白了啦 性侵的案子就是這樣 如果用死刑的標準去判性侵 那基本上九成以上的性侵犯都是無罪的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3-19 01:29:00
並非完全沒有證據 我認為你這樣就發一篇文章攻擊法官
作者: CGZB (ZB)   2017-03-19 01:29:00
你就是用性別在看問題嘛,你又拿不到證據 講什麼沒證據啊
作者: CGZB (ZB)   2017-03-19 01:30:00
就算不判死刑,也是會被判刑哎 不是無罪哎?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3-19 01:30:00
好巧 判決書我也看了 我不認為有哪一點證實有性行為寫日記=性行為?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3-19 01:31:00
.........對於活在黨國時代的人 我覺得沒有溝通的必要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3-19 01:31:00
說法官亂判之前,自己先做好功課好嗎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7-03-19 01:32:00
談戀愛蠻明顯的 可是談戀愛不犯法啊
作者: mayjan   2017-03-19 01:33:00
12歲有些很早秋了 把年齡定這麼死 和一例一休一樣白痴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3-19 01:33:00
沒用的 有些人已經看不到了 他們只看自己想看的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3-19 01:34:00
摘錄原文『本件認定被告犯罪事實...提示當事人及辯護人均同意其證據能力。(程序部分)
作者: CGZB (ZB)   2017-03-19 01:34:00
我看我想看的?你是想看老師可以幹學生是嗎?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7-03-19 01:35:00
在這邊說的人有看過判決書了嗎?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3-19 01:35:00
還在跳針
作者: ayane801x (大ㄐㄐ須藤)   2017-03-19 01:35:00
所以女生到底有沒有反抗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3-19 01:36:00
有沒有反抗在這個案子不是重點了 這種案子有性行為就是性侵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7-03-19 01:37:00
沒說反抗吧 是因為未成年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7-03-19 01:37:00
他是判刑法227條。要不要去看一下是什麼東西。。去好好看法條好嗎。。
作者: ayane801x (大ㄐㄐ須藤)   2017-03-19 01:37:00
意思是和14以下發生性關係都算性侵??漲知識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3-19 01:38:00
...........你沒這種常識是怎麼活到今天的!!!!!!!!!!!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3-19 01:38:00
有個兩小無猜啦 不過跟這個case無關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3-19 01:39:00
會上八卦的人應該也都用不到兩小無猜條款了吧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7-03-19 01:39:00
a大差一點變犯罪數據了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3-19 01:39:00
強制性交罪,14歲一下列為非行為能力,一定出事
作者: ayane801x (大ㄐㄐ須藤)   2017-03-19 01:39:00
我真的不知道算性侵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3-19 01:39:00
兩小無猜是兩邊都未滿法定年齡
作者: ayane801x (大ㄐㄐ須藤)   2017-03-19 01:40:00
公民課在睡覺
作者: CGZB (ZB)   2017-03-19 01:40:00
...新聞裡面沒有寫半個性侵,你在憤怒什麼?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3-19 01:40:00
也不一定 我上次看到有人12歲就會用PTT了
作者: nojydia (cheerup)   2017-03-19 01:40:00
...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3-19 01:40:00
真的假的 好厲害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3-19 01:41:00
喔對 有個小六生發過文而且文筆通暢XD
作者: CGZB (ZB)   2017-03-19 01:41:00
喔有拉 校園性侵害,但未成年不成熟,不侵害她也難
作者: uglyfinger (醜八怪)   2017-03-19 01:50:00
去隔壁板逛完回來居然戰起來了,pogchamp
作者: spadenet (BomBom)   2017-03-19 02:17:00
別亂講 強制性交罪跟與幼童性交罪是兩回事= =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7-03-19 02:18:00
因為女人絕對不會拿自己的清白開玩笑,故得證男人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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