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tt888 (op)》之銘言:
: 之前看到不少女生說,
: 女生有穿著暴露權利, 女生要穿多露多性感,都是女生權利
: 女生也有半夜去夜店等危險場所的權利
依法,不論男女,都擁有身體自主權
除非達到妨礙風化、嚴重低俗猥褻的程度,不然穿成怎樣,都屬於你自主權的一部分
(某些運動賽事,把某些穿著的人趕出去,如果沒有事先公告並成為協議,是可能被吉的)
所以,女生穿得多露多性感、男生穿得多帥多性感
都是一種自由權
: 但男生要尊重女生,男生有不侵犯(性騷擾或硬上)女生的義務
國民,有遵守法律的義務
不是「男生不侵犯女生的義務」
男生不應該侵犯女生,女生也不應該侵犯男生
只是基於先天生理因素,男生發生衝動的情況比較多
: 女生穿著暴露或去危險場所,男生真的能克制不侵犯嗎?
可以呀
這麼多人都全身而退了!
但這就是風險管理問題
對女生來說,某些場所就是危險性高
(也有相對收益的期望,譬如喝酒不用錢、找到CCR真愛、接受讚美、得到新工具人)
要去,就要承擔風險或做其他準備
在規定限制的地方以外抽菸,也是一種權利,抽菸會提高肺癌風險,也是責任自負
吃檳榔,你愛吃多少是你的事,但是會提高口腔癌風險,責任自負
講到權利
吃雞排、喝珍奶會肥,小魯愛吃多少,是小魯的自主權,責任自負
今天吃到黑心雞排,雞排老闆侵害到我了,當然可以吉!
看著非連鎖的雞排店、門口的不明油桶、地上亂跑的蟑螂,還是要去買來吃
做高風險的事情,也是責任自負
可以自由的買雞排,是權利
跑去高風險的雞排店,吃了拉肚子,是把自己陷入高風險環境,責任自負
吉雞排店老闆,是你的權力!
吃壞肚子,損失還是屬於自己的
這樣,不難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