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tt888 (op)》之銘言:
: 之前看到不少女生說,
: 女生有穿著暴露權利, 女生要穿多露多性感,都是女生權利
: 女生也有半夜去夜店等危險場所的權利
: 但男生要尊重女生,男生有不侵犯(性騷擾或硬上)女生的義務
: 女生穿著暴露或去危險場所,男生真的能克制不侵犯嗎?
宗教狂熱的ISIS聖戰士是不是危險分子 是啊
敘利亞有ISIS聖戰士危不危險? 危險啊
建不建議去敘利亞玩? 到處都在戰爭 當然不建議啊
輕裝去敘利亞旅遊,被流彈打死 都說很危險了,還去送死,腦殘嗎?
別人垃圾是一回事,有沒有腦又是一回事
無腦還不准人罵,這叫不要臉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è²é¯å›æ›´çˆ½â™¥)
2017-03-17 11:13:00別說中亞 避免被ISIS盯上 說kobe國的眼色眼鏡才是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3-17 11:13:00所以可不可以去星加坡玩?
作者:
sumarai (Pawn)
2017-03-17 11:14:00你仇女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7-03-17 11:14:00其實比這舉例還糟 因為你就算去那邊玩被isisi打到人家也不會說你願意被打 但在那種夜店喝酒又回住處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7-03-17 11:15:00的情況下 連法院都很有可能認定是合意性交的
一塊肉掉在老虎面前晃阿晃,還要叫老虎克制不准吃,頗呵
作者: ncturw (()) 2017-03-17 11:15:00
所以你把男生形容成恐怖分子?
作者:
CGZB (ZB)
2017-03-17 11:17:00你罵那些去敘利亞的人幹嘛?他們就想去死了關你屁事?
作者: dferww55 2017-03-17 11:17:00
夜店如戰場就對了?夜店男都恐怖份子?女生去夜店就該死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7-03-17 11:18:00恐怖份子要被判刑的 男的要被抓去關了嗎 @@
作者: dferww55 2017-03-17 11:18:00
照你的邏輯推下去,只有夜店關門ㄧ條路,結著你會檢討下
作者:
CGZB (ZB)
2017-03-17 11:18:00難道當他們指責殺他們的人,你還會說你活該,不能罵?
作者:
StevenZ (Arc)
2017-03-17 11:18:00不是去夜店該死 鄉民是說去夜店就是要打炮 不打炮的話是幼稚園夜店
作者: dferww55 2017-03-17 11:19:00
ㄧ個不那麼危險的,最後就是都不能出門啦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7-03-17 11:19:00敘利亞也不是每個人都是恐怖分子啊,只是比較多而已
作者: dferww55 2017-03-17 11:20:00
本篇文回應的不是夜店嗎?
作者: xjapanfan (我是仔仔,不是宅宅) 2017-03-17 11:22:00
好像小頭無法被控制,見人就噴精?
作者:
Borismine (Borismine)
2017-03-17 11:22:00幹 你是在仇我們女孩兒嗎? 我的自助餐夾子要拿起來制裁你們惹哦
作者:
lsjh (lsjh)
2017-03-17 11:23:00保護自己 自愛自重 不涉龍蛇雜處之地 勿將安全寄託他人
作者:
CGZB (ZB)
2017-03-17 11:23:00那你明知道路上一定有殺人犯,你要不要不出門啊?會被砍喔
作者: dferww55 2017-03-17 11:23:00
標題原文講的就夜店,新回應他也承認,請別硬凹
甚麼硬凹 我就不覺得他再回夜店阿 說真的 我只看標題
作者:
CGZB (ZB)
2017-03-17 11:24:00你明知道開車會被撞喔,你要不要開車?打雷會被劈躲在家好ㄇ
這就像在說台灣路上有殺人犯跟墨西哥路上有殺人犯比例一樣 不同的比例 不知道要怎麼類比
作者: dferww55 2017-03-17 11:25:00
照原po這樣講,你把夜店關了,管不住小頭的改聚集公園
作者:
CGZB (ZB)
2017-03-17 11:26:00你先給我去夜店被強姦的比例吧 65%強姦比例會不會太高了點
作者: dferww55 2017-03-17 11:26:00
要不要把公園也關閉?公園不能去?
你舉這種例子,好像男人都是控制不住小頭的垃圾.....
如果公園聚集很多人狂歡喝酒確實不要去比較好啊喝酒本來就比較危險 還有人喝酒會爬牆咧
作者: dferww55 2017-03-17 11:30:00
公園也不能去,繼續推到低就只能全身包滿滿,不能出門啦
公園和夜店沒有不能去啊 只要說不要去比較好 台灣法律不能隨便關掉公園和夜店阿 更何況夜店是營業場所
作者: dferww55 2017-03-17 11:31:00
所以印度中東被強姦是要被逞罰的,你沒有保護好自己嘛
作者:
CGZB (ZB)
2017-03-17 11:31:00你自己舉這麼高比例的...如果5%降雨機率好了 你會帶傘?
不太懂你說的中東印度邏輯是什 確實要被懲罰阿喔 是說被犯罪者喔 那邊犯罪者理論上還是違法的
作者:
CGZB (ZB)
2017-03-17 11:38:00事實就是這件事不是時常發生,但發生時會很嚴重
反正討論這麼久 大家心裡有數拉 反正自己的事情而已
作者:
CGZB (ZB)
2017-03-17 11:39:00你日常生活中很多風險都比這個高,何況這件事你沒危害他人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7-03-17 11:41:00邏輯在哪?
作者: xjapanfan (我是仔仔,不是宅宅) 2017-03-17 11:45:00
照你這說法,夜店等同敘利亞戰場,裡面精子跟流彈一樣亂噴所以不要去,那要不要叫檢察官對裡面所有男性做聲請預防性羈押阿 XDDD,全部都性侵虞犯阿
作者: cheetahspeed (respectmustbetaught) 2017-03-17 11:49:00
會去夜店的女人本來就是想被強暴啊
作者:
CGZB (ZB)
2017-03-17 11:53:00你會不會笑路上出車禍的沒腦嘛?明知山有虎偏往虎山行 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