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司改第一步 公開判決書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7-03-01 12:23:36
※ 引述《superoho ()》之銘言:
: 黃榮文/彰化師大退休教授
: 律師張靜在媒體撰文,批評有5至10%的司法人員接受賄賂,捅了司法界一刀,引來司法院
: 及法務部一搭一唱大力抨擊,駁斥張靜為了推動陪審制而詆毀法官清廉,並要張靜拿出證
: 據,否則提告。
: 張靜隨即和法律評論家黃越宏召開記者會,公開若干涉及司法關說的檢察官、法官和政治
: 人物,並「對所言絕對負責」。記者會之後,被指名涉案的一干「嫌犯」卻皆三緘其口,
: 形同默認。
: 司法院及法務部這下被重重的打了臉,掉入萬劫不復境界;有超過80%的台灣人不相信司
: 法,其來有自。
: 司法改革聲浪中,如何重振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 筆者建議不妨先將各級法院已審理的判決書全部整理歸納,並加以電子化,建置公布於司
: 法院網站,一則讓所有人民均可公開查閱(當然,相關隱私必須顧及),也讓現有恐龍法
: 官無所遁形,更可警惕所有法官:未來的司法判決務必更加公平公正,因為身為主人的全
: 民正在審視著你。
: 這固然是一項龐雜且艱鉅的任務,但只要司改籌備委員會能將之定案,國是會議加以議決
: 之後,即可責成各級法院書記官等整理歷史判決分門別類製成電子檔。
: 同時廣徵30歲以上擁有博士學位、40歲以上擁有碩士學位、50歲以上擁有大專(含大學、
: 專科)學位、60歲以上擁有高中學位以上的有志之士,以志工身分或是專職(專案人員)
: 進行整理審閱。
: 這些人不必然完全熟諳法律,但藉由他們因年齡層所處的台灣環境而各自擁有的學歷、經
: 歷以及閱歷,在充分的分組(《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等等案件性質各自不
: 同)討論與溝通後,可將這些判例整理建構成資料庫並上網公開,供民眾審閱並作為法官
: 未來審判參考使用:
: 若為明顯不合理(過重或過輕)者挑出歸類為「不良判例」,警惕法官避免判決時重蹈覆
: 轍;其餘判例則可作為判決量刑時的參考依據。
: 未來陪審制如能決議通過並實施,藉由審閱整理與討論判例的經驗,正可培育這些參與審
: 閱的人士成為第一批陪審團的儲備人員,否則陪審人員從無到有、從毫無相關經驗到初具
: 法律常識及判決經驗,將成為陪審制實施時的最大難題。
: 更有甚者,司改會應同時決議,法院已經判決的案件,其各級檢察官的起訴書亦應比照辦
: 理公開上網。如此一來,改革才能成功,台灣司法公開透明並具有公信力,也將不再只是
: 天方夜譚。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70301/1065911/司改第
: 一步公開判決書
: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7-03-01 12:26:00
人名用圈圈代替是因為個資法一般除了未成年犯罪及性侵害案件沒有公開外,其他都有
作者: steelheart3 (鋼鐵心)   2017-03-01 12:34:00
連名字都該公開才對 要對自己做的事情負責
作者: molle   2017-03-01 12:36:00
不公開姓名的當事人一般例如性侵被害人 不是被告
作者: johnny155220 (肥雪)   2017-03-01 12:37:00
公布被害人是想怎樣= = ?
作者: tgyhum (vinc)   2017-03-01 12:48:00
法律沒分被不被害 只有原告被告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3-01 12:49:00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是民國89年以後的判決書完整收錄但是說真的,去Google「判決書 查詢」第一個出來的結果就是司法院的查詢系統,就算退休教授不懂,現在線上的記者難道不會求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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