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益律師遭控 做愛八次抵訴訟費

作者: fge16 ( TT)   2017-03-01 12:23:27
公益律師遭控 做愛八次抵訴訟費
來源:蘋果日報
i壹週刊】公益律師遭控 做愛八次抵訴訟費
2017/03/01 06:157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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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屏東地檢署檢察官,現轉任律師的邵勇維,3年前曾接受外遇測謊獲得最高分,證明對妻忠貞不二!不料3個月後,邵男竟和一名卓姓女委託人通姦,卓女近日向本刊投訴,已婚的邵男竟趁瞭解案情時,見卓女現金不足以負擔律師費用,就以「曾任檢察官沒叫過小姐」為由,要求和卓女發生性關係,雙方進而交往,但兩人半年後就鬧翻,邵男後來甚至還向日籍妻子自白外遇,卓女因此遭告通姦,原本的官司沒有解決,還讓她多背上一條官司!
二月二十日上午,人聲鼎沸的新竹高鐵站內,一名戴著黑框眼鏡、穿著全身黑的卓姓女子(四十一歲),拿著去年底才收到的判決書,向本刊投訴一名曾任檢察官的已婚律師邵勇維(四十歲),竟趁幫她打官司之際,知道她經濟困難付不出全額的律師費後,就要求發生性關係來抵律師費,後來邵向妻子自白外遇,害她因此挨告。卓女氣憤地說:「他利用律師法律上的優勢,對我進行脅迫,我真的很不能接受!」
諷刺的是,由檢察官轉任律師的邵勇維,在二○一四年十一月時,曾自告奮勇,主動前往一間測謊公司,測試自己的婚姻忠誠度,當時測謊題目是「婚後十年間,有無任何外遇行為?」當時邵的得分是最高的十二分。
當時大方在臉書炫耀「忠貞不二」的邵勇維,沒想到短短三個月後,竟然就和卓女外遇,在台灣各地旅館做愛八次,邵還向妻子自白外遇,遭提告通姦;案件起訴後,邵妻便撤回對丈夫的告訴,但卓女仍在去年底,遭高雄地方法院判決妨害婚姻罪成立,八次相姦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一年。本刊調查,事情的起因是發生在二○一四年底,卓女和范姓男友因經營應召站,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范男遭羈押,卓女當時為了讓男友盡快交保,便上網找律師,發現曾任檢察官的律師邵勇維經驗豐富,評價也不錯,便與邵聯絡,雙方透過LINE溝通案情,並約定好過完年,再
確定委託。
「雖然邵勇維的報價比其他律師高,但分析令人有信心!」卓女表示,經過與男友家人討論,覺得邵勇維值得信任,決定把官司交給他,雙方便在二○一五年的二月十九日相約在台中碰面,準備簽約,但卓女當時因身上僅有二萬元現金,還是跟朋友東拼西湊借來的,面對八萬元的律師費,她向邵表示,希望可以分期付款。
卓女表示,原以為邵勇維會爽快答應,沒想到他在得知自己和男友是因經營應召站才遭法辦後,便趁了解案情的過程中,一直有意無意地透露對「叫小姐」十分感興趣,甚至還表示只要兩人交往,就能用便宜的價格幫忙打官司。沒想到,卓女答應交往後,邵勇維當天即帶卓女到台中市的金沙汽車旅館開房間。卓女表示,邵對她說:「當檢察官的時候,不能四處喝酒、叫小姐,所以對這很好奇,很想知道小姐如何服務客人?」又說「老婆不曾幫他口交,對這部分很有幻想。」
卓女表示,兩人剛交往時,邵勇維因經常在各地出差,便趁機約她開房間,雙方在台北、桃園、台中、高雄等地的旅館,總共發生八次性關係,邵曾傳訊息給卓女說:「你要我幫你寫答辯狀,順便晚上陪我睡覺嗎?」甚至也會甜言蜜語地對卓女示愛說:「你都滿足我邪惡的慾望、我會中毒的…。」
邵勇維律師表示,卓女向我法律諮詢完,就說她沒有錢,因為從事應召行業,就問我「要不要交易?」,我想很久,沒有拒絕,就付錢給她進行性交易,之後我想與她斷絕來往,但卓女不願意,告我公然侮辱,到處投訴我,我只好跟我太太坦承有感情糾紛,有性交易,讓檢察官調查,訴訟中間,本來想說互相撤告好了,但她堅持要告到底,我也遭送律師懲戒,之後她沒有錢,根本就沒辦法委託,卓女也還有介紹其他女子跟我交易啊!(撰文:調查組)
來源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01/1066041/
備註:
之前有一個也是類似 ,但是吃的是未成年哦!
貴界的潛規則 ,也不遑多讓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3-01 12:24:00
哈哈台灣法匠哈哈
作者: TatsuyaShiba ( )   2017-03-01 12:24:00
哈哈台灣法匠哈哈
作者: ZhungHao (QQ)   2017-03-01 12:25:00
樓下轉行當律師
作者: hqu (小毛氈苔)   2017-03-01 12:25:00
這種說沒收黑錢。法律人超棒的。
作者: oberon48 (靈魂代理人)   2017-03-01 12:25:00
法界垃圾
作者: Krishna (wait for me)   2017-03-01 12:25:00
還不如去跟法官做愛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17-03-01 12:26:00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3-01 12:26:00
台灣法律人 不意外
作者: molle   2017-03-01 12:27:00
這種新聞在仇女板怎麼high得起來啦 菜比八
作者: yayakaka (自由無價)   2017-03-01 12:28:00
爛兵忠貞683T人渣賤狗板橋張順瑋,都跟廢物志願役肛肛好
作者: hyghmax1202 (Winne_Yang)   2017-03-01 12:28:00
可惡 想轉行
作者: AUwalker (南行er)   2017-03-01 12:28:00
反正報梯數就沒事了,我們這些外行人不懂啦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01 12:29:00
我如果是法官不夠正的我才不換咧
作者: laukun (崛起)   2017-03-01 12:29:00
脫去公務員束縛後 衷於自我渴望很好啊 XD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7-03-01 12:29:00
誠摯終招忌 哀 法律人 廠廠
作者: lmf770410 (凱文)   2017-03-01 12:30:00
很多律師不是也會替黑的解決問題嗎,每天在夜店裏摸奶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7-03-01 12:31:00
台灣法律人,控制台灣超久了,科科
作者: mattiswe098 (台中大仁哥)   2017-03-01 12:31:00
用身體抵錢有何不可?你情我願的
作者: kukuyo (kukuyo)   2017-03-01 12:32:00
亞亞卡卡
作者: kenro   2017-03-01 12:32:00
拿來相堵剛好啊
作者: deltarobot (翻出來比大隻小隻啊)   2017-03-01 12:32:00
超爽
作者: fge16 ( TT)   2017-03-01 12:32:00
可以送律師懲戒委員會
作者: Tomince (到處推一推XD)   2017-03-01 12:33:00
這裡我相信律師只是性交易,不會跟這種女人交往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7-03-01 12:34:00
滿足邪惡慾望 ..... 這女的看來功夫相當了得
作者: drigo   2017-03-01 12:34:00
司改只想改革司法官,律師也麻煩清理一下好嘛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3-01 12:35:00
請律師是為了幫男友 後來和律師交往?
作者: murosaora (慕容)   2017-03-01 12:35:00
哈哈台灣法匠哈哈
作者: laukun (崛起)   2017-03-01 12:36:00
做愛是否出於自願? 是 訴訟有無收錢? 無 就沒對價我猜這最後 就是不收錢法律服務 做愛那部份證明上很難去證明是抵訴訟費 且對方是律師辯贏機率大
作者: man700   2017-03-01 12:38:00
牙牙卡卡 上勾
作者: remarkand (火柴小易)   2017-03-01 12:39:00
應該功夫很好才會一試成主顧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7-03-01 12:40:00
沒辦法啊 其他人都不懂法 不拜託專業的 法官檢察官律師 好嗎?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7-03-01 12:40:00
高調 邵勇維
作者: jajoy (黑暗在蔓延)   2017-03-01 12:41:00
司法已死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7-03-01 12:41:00
我相信只是單純性交易啦...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7-03-01 12:43:00
那個檢座吃未成年的 不知道結果會如何啊 先靜觀其變囉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7-03-01 12:43:00
檢座吃未成年 跟這案子狀況不太一樣
作者: gn02016637 (Beijing)   2017-03-01 12:43:00
沒說不能收黑鮑啊
作者: newholucan (Be brave& Keep working)   2017-03-01 12:44:00
這不是律師的日常嗎
作者: QQdragon   2017-03-01 12:44:00
中華冥國之光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7-03-01 12:45:00
雙方進而交往,但兩人半年後就鬧翻...
作者: allinchaos (嘖嘖)   2017-03-01 12:45:00
性交易 結果被母X纏上?
作者: TMG5566 (5566)   2017-03-01 12:46:00
一個向妻子坦白的檢察官,一個跟男朋友開應召站、明明沒錢還找報價特高的律師,大家說說看要相信誰違反《兒少性交易防治條例》--> 是雛妓喔~
作者: kop5236 (想砍帳號的人生online)   2017-03-01 12:49:00
律師梅在怕的啦
作者: camrydriver (movies)   2017-03-01 12:50:00
又多一個司改委員了,備取在宗瑞之後可見台灣測謊是有多可靠多少當事人被測謊槍斃到死
作者: twoway (twoway)   2017-03-01 12:52:00
台灣除了要進行司法改革,司法教育更要普及。就拿與民眾切身相關的合約或公文書,詰屈聱牙,司法專業根本就是翻
作者: camrydriver (movies)   2017-03-01 12:52:00
司法官只有5-10%收錢?講出來鬼才相信,那是不收錢的
作者: camrydriver (movies)   2017-03-01 12:53:00
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25086
作者: moneygg (moneygg)   2017-03-01 12:55:00
乾 願打願挨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7-03-01 13:01:00
5%-10%收錢說的真的過份了啦 事實上連說這話的律師自己不敢保證啊 還說可能會有誤差 所以他自己也不敢確定嘛講這些做什麼? 然後這篇原文也是要推陪審團
作者: tokyoto (東京京都)   2017-03-01 13:03:00
這就是那5%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7-03-01 13:03:00
下面回錯推文 應該說有一篇投書說判決書應該公開的那篇這篇主角是律師 不是司法官 ..........
作者: camrydriver (movies)   2017-03-01 13:07:00
司法官敗類退下來不准濫竽充律師有它篇專文啦
作者: MeShuKuMo56 (袂修幹某嗚囉)   2017-03-01 13:11:00
邵就外省人R
作者: babyjesson   2017-03-01 13:13:00
比神棍更上一層
作者: NCUking (中大王)   2017-03-01 13:19:00
一次抵一萬 這律師是好人吧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2017-03-01 13:24:00
測謊根本不準好嗎 一堆媒體誇大效果
作者: crazyhoho (畢業以後要賺錢錢了)   2017-03-01 13:27:00
小頭癢了 男人很難抵擋
作者: tt8077919 (MOdaco)   2017-03-01 13:30:00
八卦是律師在留言版回應蠻多留言的
作者: Blackisgood (fellows)   2017-03-01 13:30:00
SOD都是真的
作者: s24066774 (JJ)   2017-03-01 13:39:00
自己答應的 還敢報上新聞
作者: herro760920 (小希)   2017-03-01 13:45:00
台灣讀法律的,呵呵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7-03-01 13:47:00
他自己有在壹週刊下面回覆 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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