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ullAttack (Pseu)》之銘言:
: 其實陪審團制度,未必會比法官判決好,
: 當然這種制度在民主發展上是有一定意義的,
: 問題是台灣沒錢沒閒沒教育,玩不起陪審團。
: 光是台灣人對法治認知的低落,
: 要進行陪審團篩選跟教育,那絕對是很可觀的資源消耗。
台灣要推陪審制的路真的還很遠。
除了法盲濫情好操弄的鄉民一堆以外,公民能接受陪審是義務的一環嗎?
到時候一定一堆人覺得去當陪審團比投票還累,
要花整天時間還要看一堆卷宗,聽兩造戲子作秀演出,
最後還要跟不認識的人因為不干自己的事情爭到面紅耳赤,差點大打出手
一般台灣人賺錢時間都不夠了,除了肥宅以外誰要去當陪審團?
如果到現在還有要走路工才肯去投票的公民,
那不花錢買走路工,會有多少人願意出來當陪審團?
所以陪審團就比較不會被買收?看起來不樂觀。
其次陪審制是另一種法邏輯,跟大陸法也不一定誰高明,
比如說「1+1是否=2?」
大陸法系認為這應該交給訓練有素的專家來判斷,
但另一種看法則是「看大多數人怎麼認定!大家都覺得1+1=3那就是3!」
兩者背後各有哲學,但不見得陪審制就不會判出離譜的案例,
其實論離譜的數量跟程度,陪審制恐怕還更沒有下限,超誇張的案子多著。
司法改革還有很多要做,但是陪審制可能不是治本的方法,
最多只是把責任丟給鄉民而已。
: 有些鄉民從PTT看世界,才會說台灣人陪審團會比法官判決好,
: 看看爆料公社或是一些FB地區社團,那才是真正的"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