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賞櫻團車禍與王育敏委員質詢逐字稿(片段)

作者: EKwow (EKwow)   2017-02-20 07:05:14
【「手握方向盤」才算工時?】
【司機在景點等待不算工時?林美珠:他可以關車門、散步、做操】
 
  這是最近大家視以荒謬,不斷被翻畫成各類諷諭圖片的言論。
 
  但其實這篇想講的是,花些時間去看完王育敏委員的質詢(30分鐘),和查詢交通部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和勞動部《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的相關規定
,會發現手握方向盤這件事其實不是重點。
 
  「他把車門關起來,他可以去散散步,他也可以去做做操,
他也可以去聽聽音樂或者是打個瞌睡。」
 
 這是林美珠部長最近一直被播放的發言片段,但是其實他的完整原話是:
 
  「如果說他這段時間,他把車門關起來,他可以去散散步,
    他也可以去做操,他也可以去聽聽音樂或者是打個瞌睡,這段時間就是休息。」
 
 看起來是不是很不一樣?
 
 在王育敏委員30分鐘的質詢裡面,林美珠部長的這句話其實只是在針對「休息時間」
定義的補述。
--
那麼這次事件的問題在哪裡?讓我們搭配著王育敏委員的質詢來看看
連結:王育敏委員質詢影片
http://ivod.ly.gov.tw/Play/VOD/95234/1M/N
連結:10'00"~15'13"的逐字稿(質詢林美珠部長片段)
https://goo.gl/xeK99O
首先要弄清楚幾件事情的定義
1. 工作時間:駕駛工作時間以實際工作時間為準,包含熱車時間、驗票、待命等等,或
其他在雇主指揮監督下從事相關工作之時間。《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
2-4-1
2. 休息時間:駕駛得不受雇主之指揮、監督,並得自由利用之時間,為休息時間。《勞
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3-4-2
3. 駕駛時間:實際駕車時間。(亦即我們所看到的「手握方向盤」的時間) 《汽車運輸業
管理規則》
關於時數的規定
=> 勞基法規定: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勞動基準法權益簡介》3
=> 交通部規定:大客車駕駛,「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十小時,連續駕車4小時,至少應有
30分鐘休息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9-2
--
  勞基法規定「工作時間」的精神是在保護勞工不要工時過長,交通部規定「駕車時間
」的精神是在保障安全駕駛的品質和的保障,可以說同時保護勞工和乘車人。
  在王育敏委員的質詢裡,林美珠部長說「工作時間」跟「駕車時間」是兩回事這句話
是沒錯的,因為他就真的是兩回事啊,「工作時間」時間包含「駕車時間」(手握方向盤
的時間),但是並不表示「非駕車時間」(手沒握方向盤的時間)就不算工時阿,只要是受
雇主拘束、不能自由利用的時間就都算工時。【但是我們看到一堆報導以「手握方向盤」
才算工時?作為標題】
 
  「工作時間」、「休息時間」、「駕駛時間」的交互關係看起來很複雜但其實沒有,
只要你出勤的某時間片段被判定為「休息時間」(那就不屬於工作時間),那麼就不會被算
在勞基法檢驗「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的時間裡,而「駕駛時間」的檢驗甚至與前兩
者無關,而是另外檢驗總時間和連續時間。
 
  王育敏委員詢問在武陵農場待命算不算工時,林美珠部長回答:「在我們勞基法的規
定裡面,只要他能夠不受雇主的拘束,他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時間,這段時間他就算休息
時間。」,王育敏委員追問:「所以這段時間他到底算不算工時你要回答我啊。」林美珠
部長回答:「休息就不算工時。」王育敏委員再問:「所以你說一個駕駛他今天載了客到
這個定點休息之後,他可能1個小時或2個小時在等待客人的時間,都不算是你勞基法裡面
所規範的工時,是這樣子嗎?」林美珠部長回答:「不是說這1.2個小時都不算做勞基法
的工時,而是說這段時間如果不是受雇主的拘束,他可以自由來支配自己的時間的話。」
  以上只是片段,請先看完逐字稿,這段詢答花了不少時間,但是重點其實很簡單,就
是「待命時間」算是「工作時間」呢?還是「休息時間」呢?林美珠部長和賀陳部長給的
答案也很簡單,這要看該段時間內勞工的行為受不受雇主的拘束,甚麼叫做「休息時間」
就是這段時間我想幹嘛就幹嘛雇主你管不了我,你想管也行,那就算「工作時間」。
  
  於是在這段詢答裡,林美珠部長講出了被「截去開頭後」反覆播放的那句話「我們的
認定就是剛剛我說明的,如果說他這段時間,他把車門關起來,他可以去散散步,他也可
以去做做操,他也可以去聽聽音樂或者是打個瞌睡,這段時間就是休息。」,現在再看這
句話其實沒甚麼問題了對吧,對!他其實就只是再舉例甚麼叫「休息時間」,沒了,不是
在說待命時間不算工時,也不是在說司機都不把握機會好好休息,甚至這句話都還不是這
次事件問題點。【但是我們還是看到不少報導在用「司機在景點等待不算工時?林美珠:
他可以關車門、散步、做操」來作標題】
  有趣的是,關於「待命時間」的認定問題其實在《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
則》3-4-5 還特別針對這點做了補充說明:「未行車之等候時間,是否屬工作時間及其工
作時間如何計算,應先釐清該時段內是否受雇主指揮監督,並得否自由利用,例如遊覽車
駕駛載運遊客至某景點後,遊客下車至景點遊憩二小時,該二小時期間,駕駛得自行利用
者,得不認為是工作時間。至於有些許遊客停留於遊覽車上,該期間駕駛實際上無法自行
利用,應屬工作時間。」
  王育敏部長接著回答:「所以你的說法就是不算囉,這是勞動部最新的算法,就是不
算囉。」這是新算法嗎?不是阿《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其實都寫得清清
楚楚。【但是我們還是看到不少報導在用「勞長林美珠自創工時新算法」來作標題】
  那麼既然法條其實都有所定義和規範,所以問題到底在哪裡呢?其實就是常見又萬惡
的立法精神無法傳遞到執行面,而給了一個可以模糊解釋的空間今天雇主排定了一個14小
時的班表裡面包含了4小時的休息時間,看起來沒有問題,但是事實上勞工並沒有真正享
受到那不受拘束的4小時,所以實際上他的工作時間爆了(超過12小時),而勞動部又沒辦
法審查到他的「休息時間」沒有被徹底執行其定義,於是他在一個看起來沒有過勞的班表
裡過勞了。
  要想辦法改進也不外乎幾點,在不改動法條的情況下,那就想盡辦法去讓「休息時間
」真正貫徹休息,只看行程表絕對是GG的阿,賀陳部長自己也說了:「即使是休息時間
比較長未必是表示說,他就一定是休息,所以這些事情通通都要跟旅程整個來核對,才能
夠曉得說他合理的工時。」,不然就是回頭重新審視既然制定這樣的法條無法被貫徹,那
麼我們該怎麼修改成一個無法被模糊解釋避掉的,能夠被真實執行的法條。
  
--
  
  整個看完王育敏委員反而會覺得,其實林美珠部長和賀陳部長不是我們看到新聞所以
為的笨蛋,至少他們其實一直都很清楚關於「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和「駕駛時間」
的關係,反而是王育敏委員會讓人覺得到底有沒有先認真搞清楚定義,一直在重複問到底
算不算而耗掉自己絕大部分的質詢時間,簡單確認後,針對勞動部和交通部接下來該如何
去進行改善的行動去做詢問,不是比較能知道問題會不會被解決嗎?至於最後一直要求賀
陳部長下台,政治責任是件重要的事,但是在14'46"賀陳部長說:「我們現在應該要做這
件事情阿。」讓我突然有點擔心覺得他好歹還知道現在要做些甚麼,他下台了如果上來一
個不知道的人怎麼辦XD
  
  為甚麼我們常常嘴報章媒體斷章取義,然後又偏偏依靠他們當成唯一資訊?搜尋相關
不管是各大報章還是網路媒體的報導,就會發現充滿了各種標題以至內文所言所述根本不
是重點的報導,【司機在景點等待不算工時?林美珠:他可以關車門、散步、做操】【「
手握方向盤」才算工時?】【勞長林美珠自創工時新算法】【有林美珠這種部長還需要慣
老闆嗎?】【駕駛工時14小時未超時】看到這些就很難過,靠我們到底有沒有想要解決問
題啊?還是就找個政治人物截段影片,看起來很智障然後大家嘴一嘴、一起傻眼當作小確
幸這樣。
 
  假標題和腥羶色標題傷害之深莫過於此,還在說甚麼:阿按照收視率,你們就愛看這
些。幹!假標題就像大便一樣,在一堆屎裡面我們把目光投向比較奇葩的屎不代表我們看
屎看得很開心好嗎!
補充連結: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https://goo.gl/0wXVWa
《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
https://goo.gl/fidwGB
作者: edison0927 (愛迪生)   2017-02-20 07:08:00
高調
作者: GSHARP (Mr.Q)   2017-02-20 07:08:00
#沒卦
作者: jackchangaa   2017-02-20 07:10:00
王育敏部長,下台
作者: jmangeL44 (趴趴)   2017-02-20 07:10:00
高調
作者: ltjfw2012   2017-02-20 07:11:00
再投dpp我就吃屎
作者: stone82513 (悠哉)   2017-02-20 07:11:00
不重要啦大家只想看狂新聞笑一笑而已,這對他們來說太
作者: wgadv (wga)   2017-02-20 07:11:00
想替國民黨洗白?算了吧,這些法規不是今天才有,她們沒改
作者: li1715   2017-02-20 07:11:00
立場決定一切,很奇怪嗎?一點都不奇怪。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7-02-20 07:11:00
看到頂新門神先噓
作者: tiara (挺馬的愚民快噓我)   2017-02-20 07:12:00
頂新
作者: akpipnlge (akpipnlge)   2017-02-20 07:12:00
王表姐下台
作者: colchi (柯奇)   2017-02-20 07:13:00
你加了一堆個人意見,就不是客觀的逐字稿了
作者: lamerbleue (1amerb1eue)   2017-02-20 07:14:00
有什麼不同
作者: akpipnlge (akpipnlge)   2017-02-20 07:14:00
去年火燒車 空心菜說會怎麼查 講的多好聽 不要再扯kmt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2-20 07:14:00
這句話比蔡那句勞工自己去講還難拗
作者: tiara (挺馬的愚民快噓我)   2017-02-20 07:15:00
頂新頂新頂新頂新頂新頂新頂新頂新頂新
作者: violadepp (一個人的日子)   2017-02-20 07:15:00
這件事情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民進黨立委主動修法讓雇主可亂用的模糊地帶徹底消失,不然用法條解釋還是一樣不會解釋司機過勞導致30多人死亡的問題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2-20 07:16:00
如果你要這樣拗法律那你應該也會支持當年的羅瑩雪才對
作者: violadepp (一個人的日子)   2017-02-20 07:16:00
民進黨立委可以在半分鐘內就改法條大家都知道
作者: aponla   2017-02-20 07:16:00
待命就是工作時間 問待命還扯關門算休息本來就欠罵
作者: iphone5c   2017-02-20 07:16:00
頂新
作者: violadepp (一個人的日子)   2017-02-20 07:17:00
對喔,你自己文章都寫了立委問的是待命時間,還自己先拉休息時間給砲轟
作者: iinnttww (Cus)   2017-02-20 07:18:00
請問是哪個團隊的黨工?整理排版這麼整齊,有備而來護航似的
作者: aponla   2017-02-20 07:19:00
會被罵一直都是亂扯可以關門散步做操這句 並非為酸而酸
作者: gotest (初心者測試中)   2017-02-20 07:21:00
加了一堆護航內容的逐字稿,呵呵
作者: aponla   2017-02-20 07:21:00
自己都寫立委問待命 也寫待命=工作 卻還能下這種結論...
作者: CoolboxXD (預約未來)   2017-02-20 07:22:00
所以還是算工作時間呀你要這樣算,那雇主說薪水扣掉非工作時間,讚唷
作者: littlepeipei   2017-02-20 07:23:00
看起來就是蛆蛆黨
作者: CoolboxXD (預約未來)   2017-02-20 07:24:00
這篇逐字稿,怎麼看到一大篇幅度的護航,真妙
作者: uglyfinger (醜八怪)   2017-02-20 07:24:00
我是覺得看到王育敏就想跳過啦!好好一個人當成這樣也是滿可憐的就體諒王大立委這個人太特別就好了
作者: benothing (禹楓)   2017-02-20 07:25:00
嘴炮立委,莫忘頂新大門神
作者: iorittn (IORITTN)   2017-02-20 07:28:00
開到指定地點後的時間就是待命,扯一堆有的沒的只會突顯官員的常識不足
作者: asukarei124 (asuka124)   2017-02-20 07:30:00
仔細看完逐字稿就知道是林美珠根本搞不清楚狀況亂講,王育敏問武陵農場待命算不算工時,如果林美珠答非所問說這是休息時間,王敏育再問到底算不算工時,林美珠竟然說休息時間不算工時!正確答案是這段時間是休息時間仍算是工時
作者: frogreat (frogreat)   2017-02-20 07:32:00
這邏輯到底是?
作者: trigun123456 (TGG)   2017-02-20 07:32:00
下去領香蕉啦
作者: GaryMatthews (G公*)   2017-02-20 07:34:00
頂新小尖兵
作者: KBTIT (諸行無常)   2017-02-20 07:34:00
沒料的內容就不要出來逐字稿丟人現眼了吧 王育敏部長是啥啦
作者: abram (科科)   2017-02-20 07:35:00
聽起來有稍微不腦殘一點還是腦殘
作者: Cha23Cha (科大果真有差)   2017-02-20 07:37:00
林 美豬 腦袋
作者: wingl   2017-02-20 07:37:00
你敢說dpp那些有面對問題,沒亂凹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2-20 07:39:00
休 息 9 4 做 體 操補噓
作者: minda723 (墜落凡間的流星(M))   2017-02-20 07:46:00
雙司機才是重點,休息算不算工時都是假議題一趟路這麼遠司機也不可能中途回家,但雙司機鐵定漲價
作者: abomgo (謝絕正妹搭訕!)   2017-02-20 07:50:00
幹你娘狗黨就是廢
作者: f124 (....)   2017-02-20 07:51:00
了不起 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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