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勞動部"指導"乘客下車後不算駕駛工時

作者: frank94 (123)   2017-02-15 11:46:26
※ 引述《bebehome (bebehome)》之銘言:
: 所以就台北發車到高雄開4小時,然後休息4小時
: 再開4小時回台北,休息4小時
: 再開4小時到高雄,然後再睡4小時
: 一天3次,剛好工作12小時+休息12小時,跟輪班星人一樣,做二休一剛剛好。
: ※ 引述《Orzer (按☯KMT)》之銘言:
: : 本來以為是搞笑的
: : 沒想到真的是勞動部的正式指導原則
: : http://i.imgur.com/HI9gb4a.jpg
: : 幹,改名叫資動部好嗎?
: : 原件第五頁
: : http://goo.gl/88ND32
感覺法規滿複雜的
即便到國外去
不論多先進的國家
行程大概都是
早上八點前出發
晚上八點後進飯店
我還沒遇過中間換司機的
如果中間沒開車也算工時
這樣每個司機都連續工作超過12小時
所以若沒開車算工時
連續工時要加寬到超過12小時嗎?
再附加中間得休息(但算工時)超過4小時之類的
作者: ev331   2017-02-15 11:47:00
司機又不是8點才上班 你說的先進到底是哪一國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2-15 11:47:00
當日來回那來的飯店= =
作者: cvit (小胖豬)   2017-02-15 11:48:00
先進的國家?泰國嗎。。歐美日似乎都不行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2-15 11:50:00
這種當日來回長途的要多給錢,隔天也要限制休息時間。至少要睡飽。
作者: frank94 (123)   2017-02-15 11:57:00
義大利啊 不久前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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