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妻成植物人 夫訴離竟判准

作者: ds1441 (wildfire)   2017-02-14 17:57:13
※ 引述《FreeStyle (Jump Shot)》之銘言:
: 離婚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 至於孩子,儘管一直由曹女家人幫忙照顧,但法官請社福機關訪視評估後,也認定曹女欠
: 缺自我照顧能力,張男有意願且有能力照顧孩子,於是將監護權判給他。
現在這個社會離不離婚根本不是重點了,
判決重點是錢阿,贍養費是怎麼判,
植物人照顧費用這麼高錢要誰出,
還有婚姻關係在當然丈夫要出,
離婚了丈夫要付贍養費,
每月的全日看護加病房費用,
可以說全台灣只要是正常家庭沒有一個出得起的,
如果是能自主呼吸的植物人,
解脫之日更是遙遙無期,
時間久了別說是萍水相逢的愛情,
父母子女都受不了,
人的生命是這樣卑微的存在,
活著的人要面對這麼大的困境,
看熱鬧的人卻只在乎自己情緒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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