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仲介人妖賣淫、開賭場 嘉市議員洪有仁被

作者: eateat14 (SHERLOCKZH)   2017-02-14 11:41:24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仲介人妖賣淫、開賭場 嘉市議員洪有仁被起訴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洪有仁被控涉以人頭詐領助理費及春節慰勞
金,又經營「醉美人」酒店,控制並剝削泰國人妖從事脫衣陪酒及性交易,以及經營麻將
賭場,去年12月遭到檢調與移民署搜索調查,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今起訴洪有仁及其女
友、弟弟夫妻以及酒店、賭場工作人員共18人。
案發後,檢方因拘提洪有仁未果,發佈通緝,洪遭通緝3天後,由律師陪同到案,他在偵
訊時否認犯案,檢方調查認為洪涉嫌重大,向嘉義地院聲押獲准。洪從去年12月22日羈押
至今,被起訴後,在押的洪,今也移審嘉義地院,地院將召開接押庭審理。
檢方認為,洪有仁與其弟弟夫妻、邱姓越南新娘仲介等4人,以向嘉義市議會申報公費助
理,從中詐領助理費與助理春節慰勞金,自103年12月至105年月共詐得190萬8064元。
經營泰國人妖酒店部分,洪有仁是唯一出資股東及實際負責人,自104年1月至105年10月
媒介泰國人妖從事提供猥褻、性交易色情服務,月營收近180萬元,每年營收約2160萬元

經營麻將賭場部分,以賭客4人為1桌,一底3千至5千元不等,1台500元,每4圈由洪有仁
等人抽頭6千元,自105年1、2月起至同年10月遭查獲止,平均每日營收約87萬2500元,核
計賭場營收約2億1812萬5千元。
本案由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江金星等人於去年12月13日凌晨指揮台南市調查處、移民署嘉義
市專勤隊等,搜索嘉義市「醉美人酒店」及洪有仁承租自由路麻將賭場等處所,查扣不法
所得581萬8944元,查扣相關證物達123項。
起訴書也指出,洪有仁涉嫌控制並剝削5位泰國人妖賣淫,每人每月只拿2萬元薪資,卻安
排接客性交易,一次要價7千元卻要抽成5千;泰國人妖在酒店從事脫衣陪酒、秀舞、為男
客從事半套性服務等,每日上繳酒店小費平均1萬元,自104年1月至105年10月止,酒店從
事猥褻行為的不法收入達660萬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74440
5.備註:
作者: sx4152 (呵呵)   2016-02-14 11:41:00
五樓專買人妖 快承認
作者: countryair (countryair)   2017-02-14 11:42:00
台灣優質民代水準
作者: cunel (  ￾  ￾  )   2017-02-14 11:42:00
有請小商人
作者: i9100 (i9100)   2017-02-14 11:42:00
賭場兼賣淫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7-02-14 11:43:00
台灣將這些合法化 應該會超專業 做得有聲有色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17-02-14 11:47:00
一堆廢物啊!妳看看你!選的!
作者: qazxc1156892 (william)   2017-02-14 11:48:00
小商人不用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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