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rforget (財去人安樂)》之銘言:
: 連續工作超過十四小時。
: 其實台灣的司機過勞已經是常態。
: 疲勞駕駛突然死亡或發生事故更是常見。
: 政府不強制週休二日及不得加班。
: 還說過"勞雇雙方約定,最長可以工作12天。
: 現在發生事故了,全民是不是就會重視疲勞駕駛了呢!?
要正視啥阿 ??
依照台灣人民的智商程度
最愛自以為是的幫死者家屬說話
沒有死刑怎麼對死者交代 ?
當然是先把司機關到漏尿 認不出媽媽再說
最好立委可以修法唯一死刑 或鞭刑
過勞等同於蓄意殺人!!
台灣人最喜歡落後國家的應報思想
這幾點完全符合吧
這樣子看以後誰還敢過勞駕駛
甚麼 ?
有立委竟然說要修法檢討如何預防 ?
先上臉書公幹他 這樣死者家屬怎麼辦!
死者命都沒了修法命就會回來嗎 ?
幫各位複習複習這經典案例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783282
朱學恆 這次不知道會說啥 顆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