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討論] 衛福部回應「男性性行為永不得捐血」規定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7-02-12 14:43:12
※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1OdzYZlm ]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看板: gay
標題: Re: [討論] 衛福部回應「男性性行為永不得捐血」規定
時間: Sun Feb 12 11:38:07 2017
對結果:差強人意,聊勝於無。
不過能這有成果,旁人的我來看--已是撿到的了……
1.發起議題的人幾乎是單打獨鬥。
2.較大型的同志團體,多將主要重心放在婚平議題上。
3.少部分愛滋相關團體當時記得似乎也因其他議題而分身乏術,
4.無多餘心力將此CP值相對偏低的議題納入重點議題處理。
5.Gay板上存有不重視甚至不希望此議題發酵的輿論,同志社群外對此議題瞭解又甚少。
各方面來說,都很不利..........
此議題能夠順利打通聯署門檻,
據我所知似乎主因是婚平小蜜蜂的熱心幫忙推廣。
12/8 下午四點多,我有在同志活動志工團體line群組看到此議題的聯署訊息時,
我在Line群組內回應:已覆議,但感覺不樂觀。
(當時附議人數:1630人左右,還差3370人附議)
後來看到附議人數達標,真心對那些
不放棄的婚平小蜜蜂與其他推廣者感到敬佩。
這結果對很多人來說,都不會是滿意的。(廢話)
但從這整個議題的發起到現在,身為根本不受該限制影響的女性,我覺得:
在抱怨政府回應誠意不足前,是否先看看
自身社群的誠意(對此議題重視程度)有多少?
2016-10-12 檢核通過
2016-12-11 附議階段 通過 (5138附議人數,12/8~12/11最後四天的附議人數 4435人 )
幾乎是壓線過關
http://i.imgur.com/M0QbnIF.png
如 男男性行為當事者 自己都不那麼在意捐血歧視條款,
那又如何期待政府相關機構,願意誠意點滿的積極處理此事?
作者: youknowwho02 (喔耶??)   2016-02-12 12:52:00
同意,社群整體而言對議題的氛圍滿讓人沮喪,我也是後來才意識到這點。
作者: kiesoIFRS (滿天都是陳予新)   2016-02-12 13:42:00
因為gay都不願意被輸gay血 你相不相信?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02-12 14:00:00
樓上知道現在血庫裡有問題的血最多來源是異性戀嗎?
作者: x747 (skate)   2016-02-12 14:01:00
應該異性戀也禁止太可惡了歧視!!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7-02-12 14:44:00
誇張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7-02-12 14:46:00
啊廢話當然是異性戀啊 同志又不能捐
作者: ltameion   2017-02-12 14:46:00
樓上突破盲點!!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7-02-12 14:47:00
同志可以捐鴨血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2-12 14:54:00
以後就標記起來,這是同志的血吧,做個區分上大家有得選擇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7-02-12 14:58:00
寧願死也不要愛滋血
作者: ptyu (孤獨和寂寞伴著異鄉的我)   2017-02-12 15:00:00
噁心甲
作者: playbigGG (pbgg)   2017-02-12 15:02:00
犧牲別人的安全來達成自己的人權 噁心
作者: mike42 (123)   2017-02-12 15:06:00
愛滋病甲甲的血液也要全部接受才是真平權
作者: organ63521 (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2017-02-12 15:07:00
不能同意更多了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7-02-12 15:08:00
原來女同性戀和還沒有過性行為的男同性戀不是同性戀,長知識惹。
作者: Hanbor ( )   2017-02-12 15:14:00
樓上跳針? 危險性行為 中文不好快去唸中文 不要老是肛肛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7-02-12 15:16:00
今天是說男男 還是沒性行為男男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7-02-12 15:18:00
同意playbigGG,這族群就是垃圾敗類
作者: gn0481914 (胖胖)   2017-02-12 15:34:00
幹 不讓甲甲捐血又不是因為歧視 到底是在抗爭甚麼就像酒駕也可能不會出事 問題出事的比例太高所以要禁止也不是因為歧視喝酒的 現在甲甲 就是愛滋的高風險群不能捐血天經地義 連異性戀有發生過一夜情之類的都不能捐 甲甲到底覺得自己的血液安全在哪 是要害死人是不是
作者: ji3yjo4gj94 (520)   2017-02-12 15:39:00
10個愛滋病患有8.7個是臭甲。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7-02-12 15:40:00
結婚是人權 但是危險性行為要捐血喔
作者: yesqqe   2017-02-12 15:46:00
那個四樓一定是反串啊XD
作者: jim8596 (休刊是童年的回憶)   2017-02-12 15:56:00
先生 先生 只是提醒你輸血給你是位男同性戀者
作者: kurtsun (黑貓老師)   2017-02-12 15:56:00
給人製造麻煩還要說人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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