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海豚音王子Vitas怒告《歌手》 神曲遭侵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7-02-01 07:52:10
※ 引述《skn60694 (入聲)》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完整新聞標題:
: 海豚音王子Vitas怒告《歌手》 神曲遭侵權:我很痛心
這啥王子根本87
侵權是指拿你的歌曲翻唱 進行灌唱片,出輯謀利 有商業行為才叫侵權
youtube上面一堆翻唱其他歌手歌曲的素人翻唱者
同樣上傳到上面 也沒見過youtube官方封鎖他們
因為翻唱那些歌曲 上傳到youtube 素人翻唱者本身又沒有獲利
就算你按檢舉 youtube官方也不會封這些素人翻唱者
唱這些歌的著作權 可是這些素人翻唱者 他們自己的 不是原唱者的
有從事商業行為才叫侵權
小胖林育群在關8節目大唱卡拉ok 日本一些當紅歌手的歌曲 都被他在節目上唱過
最好是須要先徵求原唱者的同意 原唱者不同意時 就不能唱 否則侵權
他在關8節目上唱歌 又沒有出輯獲利 是侵犯啥鳥版權
這樣路人肥宅 閒在家也不能隨歌手的歌曲哼歌了 否則就侵權了
啥87王子
先搞懂啥謂民事上的侵權再來講
侵權可以隨意放大的話 那所有人除了原唱者 都不能隨便哼歌了
: 3.完整新聞內文:
: 大陸湖南衛視《歌手》(原名:我是歌手)邀請多位知名歌手參賽,其中來自哈薩克的22
: 歲小鮮肉迪瑪希成為大黑馬,日前翻唱「海豚音王子」維塔斯(Vitas)的代表作《
: Opera 2》,升Key飆高音引起轟動,沒想到卻因此侵權,原唱者的音樂製作人於31日發表
: 聲明:「我對此很痛心。」
: 製作人布多夫金(Sergey Pudovkin)透過律師事務所發表中文聲明,表示連續多次看到
: 維塔斯的《Opera 2》在未經授權下被改編,「嚴重損害了我方的合法權益,我對此很痛
: 心,希望透過法律途徑能讓此事得到合理的解決。」起初他見到迪瑪希在《歌手》演唱,
: 原本抱著理解和寬容的態度面對,但是30日對方又在春晚節目中演唱,翻唱畫面透過社群
: 網路迅速傳播,認為嚴重觸犯兩國協議的著作權法規,要求湖南衛視停止侵權行為。
: 維塔斯也分享製作人的法律聲明,表達對維權一事的支持。截至目前為止,被指侵權的湖
: 南衛視還沒做出回應。網友則是心疼迪瑪希「不希望被黑啊」,不過眾人都支持原唱者捍
: 衛著作權的立場。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ar.ettoday.net/news/858695
: 5.備註:
作者: ilikebrandy (我不愛白蘭地)   2017-02-01 07:53:00
原來支那上台表演沒錢拿喔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02-01 07:54:00
1樓你這樣說 那有領通告費在節目上唱別人歌的不就都!??
作者: rinatwo (無)   2017-02-01 07:55:00
去日本試看看啊
作者: KGLiu (天下無雙)   2017-02-01 07:55:00
你不知道上這節目翻唱的曲目也會被放在QQ音樂和酷狗音樂嗎
作者: rinatwo (無)   2017-02-01 07:56:00
你的民事不等於人家的民事
作者: KGLiu (天下無雙)   2017-02-01 07:57:00
上節目公開播放本身就是商業行為,你上節目沒領錢膩?
作者: zhttp (zhttp)   2017-02-01 07:57:00
可是那是商業節目電視台從中獲利 表演者也賺到曝光度 從而名利雙收 所以要怎麼認定的確有討論的空間 歌唱節目那麼多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7-02-01 07:57:00
認真說起來 節目上翻唱別人歌的確是商業謀利行為
作者: zhttp (zhttp)   2017-02-01 07:58:00
不知道都是怎麼處理類似的問題 還是不管他 等人家吉人再說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7-02-01 07:58:00
有版權者如果覺得曝光太多 我覺得的確可以提告賺錢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7-02-01 07:59:00
閹割王子崩潰XDDDD掛懶趴掛到腦殘惹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7-02-01 07:59:00
對於不紅的歌 人家翻唱 持版權者會感謝
作者: omena (本仮屋ユイカ命)   2017-02-01 07:59:00
賺錢的是電視台 所以新聞說原唱是向電視台請求沒錯啊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7-02-01 08:00:00
但是對於 很紅的歌 妳節目上翻唱 去做商業行為 被告也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02-01 08:00:00
簡單講就紅不紅問題 翻唱的沒多少人聽 原作根本懶得理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02-01 08:01:00
但如果翻唱完你走紅了 已經不紅的原唱就可以告你了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7-02-01 08:02:00
真覺得這告的真的蠻合理的,中國節目靠廣告賺這麼多是我也會告他們賺一比
作者: zhttp (zhttp)   2017-02-01 08:03:00
能唱到被原唱吉 根本是天大的肯定 這是在幫他加分啊XDDDDDD
作者: rei196 (棉花糖)   2017-02-01 08:04:00
你不懂智財權就不要出來po丟臉文了
作者: biggian (biggian)   2017-02-01 08:05:00
當年曲婉婷有告成功嗎
作者: koiopolo2 (K)   2017-02-01 08:12:00
你的觀念很有問題
作者: lijenc (呼嚕呼嚕)   2017-02-01 08:14:00
智財權觀念薄弱
作者: koiopolo2 (K)   2017-02-01 08:17:00
有空去看看youtube的版權說明你沒有版權的人 素人歌手侵權乾你屁事
作者: kukuyo (kukuyo)   2017-02-01 08:18:00
鍵盤
作者: koiopolo2 (K)   2017-02-01 08:18:00
如果你是版權擁有者 提出證明 youtube就會處理了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7-02-01 08:26:00
快笑死 你中國人吼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2-01 08:26:00
XDDD
作者: Pornograph (High and Dry)   2017-02-01 08:26:00
這種公開商業活動通常要取得授權的 youtube那種翻唱通常不太會抓
作者: koiopolo2 (K)   2017-02-01 08:28:00
youtube有些是作者會分一杯羹的不見得會被下架
作者: BoardTurtle (板龜)   2017-02-01 08:29:00
你的法律常識加油一點比較好
作者: nashmvp ( )   2017-02-01 08:30:00
這哪國法律
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17-02-01 08:31:00
法律那麼爛還要出來亂發文
作者: jimmy55662 (patience)   2017-02-01 08:32:00
你是自我感覺系畢業的?
作者: silencemars (mars)   2017-02-01 08:34:00
作者: aa01081008tw   2017-02-01 08:37:00
人家要告應該諮詢過律師吧..當原唱智障亂喊告嗎??
作者: WindSucker (抽風者)   2017-02-01 08:48:00
法醬 呵呵
作者: barucher (小氣芭樂)   2017-02-01 08:57:00
又一個我心中的著作權法
作者: abab6111 (我有六根腳趾)   2017-02-01 09:11:00
去上點著作權的課好嗎?
作者: vaiking0120 (耐心等待)   2017-02-01 09:16:00
丟人現眼
作者: xx3877 (@_@)   2017-02-01 09:21:00
好可悲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7-02-01 09:29:00
丟人現眼 有領酬勞又沒買版權 人家不告是你賺到竟然還能被你拿來舉例 哪所學校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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