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殺警「刀刀攻擊要害」 律師辯:不慎傷頭

作者: HBK (Just Bring It!)   2017-01-12 09:13:32
※ 引述《ebod221 (ebod221)》之銘言:
: 大叔不懂,身為一個律師,這樣極力幫自己的當事人辯護有什麼問題?為什麼會有人推文
: 說律師不怕報應嗎
: 古美門收錢辯護時難道會跟法官說:我當事人罪無可赦,請法官從重量刑嗎?
: 律師這樣辯護當然沒什麼問題,只是法官若採信的話才讓人無言吧
朋友的弟弟在台北法院做法官助理
以下是他弟看過實際發生的事情
法官:「我從小到大都是考第一名,我怎麼可能會判錯?」
作者: HomerEDLee (LED)   2017-01-12 09:14:00
哈哈法律系哈哈,醫學系:
作者: kuninaka   2017-01-12 09:14:00
你回法官幹嘛?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1-12 09:14:00
所以證物喇叭呢
作者: eddisontw (沙丘)   2017-01-12 09:14:00
考試第一名就不會判錯? 神邏輯?
作者: SangoDragon (SANGO)   2017-01-12 09:15:00
白癡法官,考第一名,有沒有全科滿分?只要有扣分就有錯幹!白癡法官
作者: egg781 (喵吉)   2017-01-12 09:15:00
基本上因為那個位置幾乎沒人能撼動,所以才講得出這種話我怎麼可能會判錯?你奈我何?
作者: SangoDragon (SANGO)   2017-01-12 09:17:00
另外法官最好不要在醫生面前講他第一名
作者: poolknight (其實是poorknight)   2017-01-12 09:18:00
笨蛋!從小到大都第一名,還執著念法律.....
作者: iam0718 (999)   2017-01-12 09:21:00
說真的判錯又怎樣 更何況對他們來說 怎樣是錯?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7-01-12 09:24:00
這是蘇案某個老屁股講的......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7-01-12 09:27:00
這種故事好像從快20年前就在當開完笑在傳
作者: siaojing (自肥只有自胖而已)   2017-01-12 09:29:00
外行人就是外行人,判決需要引用證據,讓人解釋吹喇叭是為了把這證述當證據引用不是像鍵盤法官憑心情認定犯罪事實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7-01-12 09:31:00
沒想到現在看到一個說是強者我朋友的弟弟版出現
作者: kediflower ( )   2017-01-12 09:34:00
你這個已經是老梗了,最早有記載的是蘇建和案的高院更審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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