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林明昇:興航員工除資遣費外 將加發1萬元年終
3.完整新聞內文:
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上午舉行記者會,宣布興航員工除了已發放的法定勞基法資遣費,
及優於勞基法的方案,也將加發1萬元年終獎金。
以下為興航新聞稿全文:
復興航空表示,農曆年將屆,為感謝所有同仁一路以來的付出,儘管公司已面臨解散,除
了已發放的勞基法法定資遣費,及勉力為同仁爭取的董事會優於勞基法方案,更將進一步
在股東會中爭取為每位同仁加發年終獎金新台幣一萬元,聊表賀年心意。
復興航空於11月22日宣布解散之初,董事長林明昇即宣布,「依法負責,全力保障員工權
益。」目前已完成全體員工法定資遣費發放,另為求進一步照顧員工,除主動匯入1.45億
元提高信託專戶資金水位,興航全體員工因此可在「優於勞基法」的優異條件下,獲得60
天工資的薪資優遇方案。
舉例來說,如月薪為3萬餘元之員工,除資遣費外,依最新方案可獲得近8萬元。如月薪為
5萬元之員工,除資遣費外,依最新方案可獲得11萬元。
復興航空感謝行政院勞動部與台北市勞動局的指導,協助興航捍衛員工權益。
對於企業工會於勞資協商期間多次激烈的抗爭行動,興航尊重其意見的陳述與表達,但對
於肢體攻擊與製造恐懼,甚至對各機構造成行政業務之不便,復興航空慎重表示完全無法
接受。尤其對於工會要求「僅針對工會會員提供50至30萬元行政補償」的差異性訴求,獨
厚工會會員,犧牲整體員工的權益,有違公司照顧全體員工之初衷、底線與責任,表示無
法理解與認同。
對於員工權益,復興航空的立場明確,公司的初衷,是照顧「所有」員工,公司的底線,
是照顧「所有」員工,公司的責任,是照顧「所有」員工,這些員工,包括繼續為旅客辦
理退票的同仁,繼續為所有員工保全資產、維護資產、處理薪資的員工。
復興航空重申,「依法全力負責,照顧全體員工」的初衷,絕不改變。正因為珍惜員工,
方在面臨解散之際,仍勉力為員工專戶再補充了1.45億元資金。全體員工不需透過債權順
位排序,董事會優遇方案與年終獎金一萬元,皆可望確保,並於勞資協商完成及股東會決
議後,匯入個別帳戶。(陳慜蔚/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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