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違停釀禍!公車為閃貨車 輾斃晶華實

作者: quester08 (克喜口母)   2016-12-14 13:06:06
※ 引述《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之銘言:
: 被噓就算了。
: 釜底抽薪的方式就禁止摩托車。
: 不是交通規則的問題,不是對錯的問題。
: 而是安全問題。
: 那個國家沒有車禍?
: 問題是發生車禍時死傷的程度,
: 安全性越高的交通工具死傷就越小。
: 機車就是危險,
: 你今天什麼都對,遵守交通規則,但機車ㄧ碰到非死即傷。
: 然後爭辯誰對誰錯有什麼用?死了就什麼都沒了。
: 但沒人敢得罪機車族。
: 官員只好當作沒看到,
: 但這樣每年台灣因此死傷多少年輕人?
: 騎機車的都是辛苦人不然就是年輕人
: 這些都是國家生產力跟未來的希望,
: 每年這樣消耗的成本有多少?
: 危險路段禁行機車。
: 中山北的機車引導到承德或重慶北吧!
我覺得交通問題最主要原因是
違規停車問題
本人開車也騎車
常常碰到中間雙黃線
路邊停一台車
我就要跨越雙黃線才過得去
或者四線道變雙線道
三寶買東西直接停在斑馬線上
轉角紅線上硬要停車
還有三寶停路邊 不看後面亂開車門的
車禍不多才怪
我一向很支持柯文哲加強取締違規停車
我還希望未來能修法
以後只要違規停車而肇事
應該給予最重罰則
肇責也要提高
並且支持一車一車位
他媽中古車一台10萬
車一多 大家都嘛亂停
作者: drraujn (Hike)   2016-12-14 13:09:00
10萬? 不要亂講 耐操的拖鞋只要5萬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6-12-14 13:09:00
學日本啊 有停車位才能買車
作者: mow1982   2016-12-14 13:11:00
中肯。
作者: swommy (鮪魚)   2016-12-14 13:11:00
違停跟酒駕一樣都死刑不就好了
作者: jonjes (HONOKA)   2016-12-14 13:13:00
有停車位跟違停買東西沒有關聯吧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6-12-14 13:17:00
我還是一句:把違停都抓光了機車就會變成安全的交通工具嗎?
作者: swommy (鮪魚)   2016-12-14 13:20:00
回樓上 不會。可是可確保擁有正常點的駕駛環境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6-12-14 13:23:00
奇怪,也要有摩托車車位才能買車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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