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三年出國條款」廢了移工雀躍仲介跳腳

作者: monbaician (百千)   2016-10-22 09:48:52
焦點事件通訊社
「三年出國條款」廢了 移工雀躍 仲介跳腳
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今日(10/21)《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刪除移工在台灣每工作3
年,必須出境一次的規定,未來移工得以不需每3年再被抽取一次高額的仲介費。而立法
院門口,移工團體與仲介團體則是相互叫陣;仲介業者將矛頭指向勞動部長郭芳煜,認為
其應為修法結果負責。雙方在警方人牆的阻隔下,沒有直接的接觸,也沒有更進一步的衝
突。直到早上10點,立院內傳出修法順利三讀通過的消息時,移工與勞工團體歡聲雷動,
相當雀躍。
但仲介團體相當不滿,在現場跳腳,桃園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黃杲傑表示,刪
除3年必須離境的規定,無心工作的移工將滯留於台灣的安置中心,因為總額限制的關係
,其他移工無法入境,將損害雇主權益,而患者將無人照顧。仲介並將矛頭指向勞動部長
郭芳煜,仲介團體認為,未來外籍移工若在台灣逃跑,對本國勞工權益亦會造成損害,政
府沒有配套措施,就貿然修法,認為其必須為修法結果損害雇主權益負責下台。
仲介業者呂理唐表示,若刪除3年必須出境一次的規定,未來雇主若不與移工續約,就必
須提前通知,如此一來移工可能會有怠工甚至有逃跑的情形發生;呂理唐說,過去移工若
與雇主發生爭議,雇主可以在3年移工離境時不需通知就予以解聘,而未來修法後移工與
雇主發生爭議還得送交勞動機關調解,修法根本是徒生勞資對立,「未來大家就都等著看
」。
國際勞工協會代表陳容柔則駁斥,3年必須出境一次的規定,不僅讓移工每三年必須再被
收取一次高額仲介費「扒皮」,對於雇主來說,也得自行負擔其空窗期的負擔;而修法後
關係良好雇主可以直接續約,移工也可以免再遭受扒皮,對於勞雇雙方是雙贏;而關於勞
資爭議,陳容柔表示,勞資爭議是在雇主有違法前提下,才得以進行,移工並沒有辦法因
為不被續約的理由提起程序,找不到工作就得回國。
陳容柔說,安置中心的設立目的,是讓移工受到性侵、人口販運或是各種不當對待時得以
安置,並不會發生仲介團體所說的「大量滯留」,也不會讓安置中心「得利」。陳容柔說
,若如仲介團體所說,移工等人權團體抗爭是因為要讓安置中心等相關人士收取補助金,
那全台2分之1的安置中心都是仲介經營,是不是也是為了「謀利」?
而在這次修法結果的影響之下,不僅外籍移工未來不需再3年一次強制出境,未來每三年
也會有21天的返鄉假,對於移工權益的提升也更進了一步。移工團體表示,這次雖然取得
階段勝利,之後還是會關注相關法令與配套修法,移工權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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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ack1x2y3z (blackman)   2016-10-22 09:49:00
推一個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10-22 09:50:00
哈哈仲介死好
作者: lolic (lolic)   2016-10-22 09:51:00
資方崩潰一定就是好政策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6-10-22 09:51:00
因為以前資方都讓外勞回去然後回來福利降為新人等級
作者: A80211ab (我愛買菜)   2016-10-22 09:51:00
少賺
作者: crazypeo45 (死刑)   2016-10-22 09:52:00
是在崩潰甚麼啦 逃跑抓到就遣返啊
作者: hw1 (hw1)   2016-10-22 09:53:00
靠林淑芬carry的
作者: edwin8 (聖碘)   2016-10-22 09:53:00
推 修法修得好
作者: BIGETC (參拾西燕)   2016-10-22 09:54:00
資方和吸血仲介都不爽 那樣必需通過
作者: hw1 (hw1)   2016-10-22 09:54:00
仲介吃像有夠難看 根本人蛇集團
作者: aptiva   2016-10-22 09:56:00
資方抗議就是好政策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6-10-22 09:56:00
真的是吃相難看 這些仲介別出來丟人現眼
作者: npsi   2016-10-22 09:57:00
這個可以推 讓外勞融入本地才能增加消費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6-10-22 09:58:00
三年出境一次 雇主額外增加一堆成本 只爽到仲介而已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6-10-22 10:00:00
仲介死好
作者: mezz (.....)   2016-10-22 10:02:00
仲介真的吃人不吐骨頭,外勞來頭一年根本做白工付仲介費
作者: ivymina (我是林阿嬤)   2016-10-22 10:02:00
不過台灣工作太血汗,很多外勞被操到只想回去不想留下
作者: Kennyq (舞光十射~*)   2016-10-22 10:03:00
仲介跳腳就表示這政策沒錯,Good!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6-10-22 10:03:00
仲介提一些爛論點來反對,搞半天還不是為了仲介費
作者: saadrupbn (ASH神手)   2016-10-22 10:03:00
以後會有很多外勞變成乾女兒.跟繼承財產的戲碼出現
作者: gracefeather   2016-10-22 10:04:00
資方抗議?那就做對了
作者: losewind (錯的時間對的人)   2016-10-22 10:05:00
仲介就是該死 根本就是賣奴集團
作者: MattOwl (麥特貓頭鷹)   2016-10-22 10:09:00
作者: princeguitar (王早)   2016-10-22 10:09:00
超噁心
作者: ppc ( )   2016-10-22 10:10:00
看看剝削者的嘴臉
作者: codehard   2016-10-22 10:11:00
看仲介跳腳就是爽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6-10-22 10:11:00
作者: nicoleshen (㊣㊣)   2016-10-22 10:12:00
仲介不爽?那一定是好政策!!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6-10-22 10:12:00
仲介死死好
作者: FangYu615 (肥郁)   2016-10-22 10:12:00
作者: waqw (sscadas)   2016-10-22 10:13:00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6-10-22 10:13:00
黑心仲介抽不到頭 開幹啦
作者: Silverdawn (Ptt鄉民)   2016-10-22 10:14:00
仲介崩潰就是爽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6-10-22 10:16:00
呵呵
作者: xulzj524 (未完,待續。)   2016-10-22 10:19:00
仲介每年的獎金飛了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6-10-22 10:22:00
看仲介跳腳就是爽
作者: oopalmoo (PTT壞了500收)   2016-10-22 10:22:00
無心工作不遣返還養他?有這麼好的老闆
作者: afiend0927 (飛輪爵士)   2016-10-22 10:23:00
民主社會漸漸走向奴隸制度了…
作者: koala0416 (koala)   2016-10-22 10:23:00
我是資方不是仲介 這是個好政策 只有仲介會崩潰
作者: clare   2016-10-22 10:23:00
好政策 推一下
作者: mopigou (mopi)   2016-10-22 10:25:00
不要在轉彎囉,仲介該死就對了
作者: ajan007 (阿正)   2016-10-22 10:28:00
爽,仲介沒幹嘛又抽一次血汗錢的規定早該廢掉
作者: cj04m06 (凌)   2016-10-22 10:28:00
資方哭哭肯定是好政策
作者: hung9465   2016-10-22 10:30:00
無良吸血仲介,死好
作者: cpr104 (羊聲咩咩)   2016-10-22 10:32:00
以前可以爽賺 沒了哭哭
作者: DOUGOOD (爲妳好)   2016-10-22 10:33:00
死好死滿
作者: k0938773318 (3886)   2016-10-22 10:34:00
仲介跳腳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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