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馮滬祥性侵看護須入監 稱重病今暫不發監

作者: AalIzzWell (All is well)   2016-10-12 10:48:36
馮滬祥性侵看護須入監 稱重病今暫不發監
→ jma306: 死不認錯 藉口一堆 就跟阿扁一樣了 10/12 10:30
阿扁至少被關進去,關到腦部病變,關到會漏尿。
而這個馮滬祥呢?
上星期得知性侵菲傭要坐牢的時候,馮滬祥說:「為中國統一大業犧牲。」
士林地檢署,你們到底是出了什麼事?
一個上個星期還活跳跳說要為中國統一大業犧牲的人,
在發監前一天說自己生病,然後他今天就可以不用被關進去,
這就是人民看不起司法、不信任司法的原因。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10-12 10:30:00
死不認錯 藉口一堆 就跟阿扁一樣了
作者: Aidrux (保境安民)   2016-10-12 10:49:00
哈哈roc司法哈哈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6-10-12 10:49:00
台灣司法看到藍跟紅色的就轉彎了
作者: tiger51 (台哥)   2016-10-12 10:50:00
發監執行可以讓受刑人挑日子嗎? 重病要拿證明吧?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10-12 10:50:00
阿扁就是不認罪阿 然後兒子幫老爸認罪的
作者: tv5566 (爽)   2016-10-12 10:51:00
阿扁被關快八年馮?有被關ㄧ天 死蛆的腦子和大便ㄧ樣 哈糞蛆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10-12 10:52:00
被關也是不認錯阿扁家的建國基金 和馮先生的統一大業強姦 都很爛阿
作者: Divya (豬微雅)   2016-10-12 10:53:00
阿扁被關到腦殘漏尿 馮滬祥不用關 某樓看出其中差別了嗎
作者: apflake (笨鳥慢飛)   2016-10-12 10:53:00
有個大法官在被立院審查的時候把速審法條文列為自己法學成就,就知道台灣的法院就是笑話,有權有勢的人就是可以讓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10-12 10:55:00
差別又不是我造成的 他犯罪也不是我造成的
作者: nathan2000 (風間仁)   2016-10-12 10:55:00
阿扁家誰認罪了…就是不認罪才關到漏尿。
作者: madden (《我是一個小說家》)   2016-10-12 10:56:00
中肯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10-12 10:56:00
{ nathan2000: 阿扁家誰認罪了} 你平常有看新聞嗎?
作者: apflake (笨鳥慢飛)   2016-10-12 10:56:00
審判更審不完,然後判罪也因為拖過八年適用速審法減刑,讓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6-10-12 10:57:00
蔡英文該管一管了吧
作者: bravo (carpe diem)   2016-10-12 10:57:00
人家高級外省人,強姦一兩個人又怎麼樣呢?
作者: apflake (笨鳥慢飛)   2016-10-12 10:58:00
速審法變成權勢者的刑法優惠條款,竟然要當大法官還拿出來嘴,像是在嘲諷一般民眾下賤一樣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6-10-12 11:05:00
dpp完全執政 哈哈哈.......
作者: donotrefuse (來者不拒~)   2016-10-12 11:10:00
覺醒老年性侵害又裝病 這時候9.2反而閉嘴了9.2:讓我們繼續檢討覺青和阿扁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10-12 11:14:00
藉口一堆 也是罵馮阿 是有人眼睛看不到 只關心護航還有臉扯統一大業 真是無恥的藉口接受 "重病" 藉口的法務部 可不是馬政府的喔
作者: benothing (禹楓)   2016-10-12 11:40:00
當然,拒絕重病發監的話又要被你們酸政治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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