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新聞是要貼幾次
簡單說 歷屆行政法院不做事實審查
這些解聘的理由都是中山國中呈報上來的
他只審查 這些理由跟解聘合不合理
定讞只代表中山國中精心設計的理由達到目的了
但是這些理由早被唯一事實下去中山國中調查的監察院打臉了
一堆都是偽造 設計 而且無證據
還設計引導問卷要學生說這老師懷懷
然後學校搞他 他抗議 抗議的行為也變解聘理由
引述《JamesSoong (Ryan Mathews!!)》之銘言:
: 連續9周放錄影帶打混 用三字經和下三濫辱罵學生 脅迫學生寫不實日誌的老
師
: 只要高喊反對一綱一本 政治迫害 就可以回去繼續打混 吱吱水準就是的爭
議。
: 蕭曉玲1995年起任教該國中,教授藝術與人文領域,2007年校方收到家長會投訴,指她
有
: 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事項,校方經過3次調查小組會議,確認被投訴事項確有其事,2008
年1
: 月23日召開教評會,決議以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的「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解聘,報
請
: 教育局核准後,同年3月19日解聘。
: 蕭不服,申訴、再申訴被駁回後,2010年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她敗訴,上
訴
: 最高行政法院被駁回確定。
: 最高行政法院認定,蕭被家長投訴行為不當事項,經調查確認包括上課可以整
: 制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