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兩方都有鬼,但是目前最有鬼的是女方這邊...問題很....大!但是男方問題也不
小!
首先是男方:
相信大家都還記得男方po的文吧!
其中一段文說女方在複合結婚期間月事期間去找老王,覺得這裡就有很大的問題了!
通常會計算這個都是不孕夫妻為求生孩子才會專程計算,而這個雙方都已經有兩個小孩子
,何必在專程計算日期??
所以在這裡可以判斷出:
1.男方故意把女方的事情說的嚴重!
2.男方心理可能....
再來是女方:
1.沒有完全說清楚家暴是在最後一次懷孕前就有,還是最後一次懷孕後才家暴!
因為這個要是以一個正常男女雙方都無法忍受的住對方偷情而且還懷孕,這個要是男方在
最後懷孕期間要是真的是老王的種,正常的男性誰還能真的忍受的住??
2.女方只是輕描淡寫說是男方的孩子,但是也未完全否認是也有可能是老王的種!
因為女方的po文也明確知道了!在複合結婚期間女方和老王也有互相往來,沒有斷絕關係
...要是反這想要是男方在和結婚之前的前女友還存在的親密關係請問女方受的了嗎?
正常的女性應該也會受不了吧?!
3.既然男方都有家暴前科,為何還敢把小孩監護權給男方換取男方簽署的放棄房地產結
婚協議書!
4.女方這邊一直強調女方媽媽護女兒,也被打和強調男方長期外遇...
看看于美人和他前夫離婚,于美人和于美人的媽媽也一直強調前夫有家暴,可是他們一直
都沒說自己看不起于美人的前夫...
可是到頭來還不是于美人的前夫是對der!!
是于美人這邊一直長久以來一直看不起男方...所導致...問題完全並非是于美人前夫沒能
力...只是他為了家庭犧牲太多,不然也是有美國金融機構用每年三千多萬要聘請他去...
回歸男女醫師這邊,而且有消息透露出來女方這邊有找徵信社找出男方外遇的對象...可
是這篇po好像也是沒有外遇證據出來...所以問題也頗大的
然而結論是:
現在還是別下定論太早,還是看看後面的發展,要不然褲子最後會被沖去那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