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我風向不對吧
但是從會計的觀點來看
退休公務員的退休金,是一個已賺得的概念
商品已交付,或勞務已提供,並完成付款條件的狀態
也就是這筆錢是這群人所應得,但是政府尚未支付完成的
或許制度不完備,但是那個年代有哪個制度是完備的?
要說是正義好像也怪怪的,因為我們是在用這個年代的標準去批鬥淹腳目時代的公務員
並不是說這些人就是巨惡,而是因為我們沒法去批鬥那個年代的其他人
只剩這群人還有錢存在政府那邊
並不是說我反對修法溯及既往,而是這樣不道德
因為財政困難與社會觀感,有修正必要
但是應該要有替代方案
我認為可行的方式是撥用國有地,在安全無虞的狀況下盡量提高容積率
蓋房子作為差額的抵價